2024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4:46:1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wǒ】校2023年【nián】招收全【quán】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694人【rén】,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89人,非全【quán】日制硕【shuò】士研究生80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yǐ】国【guó】家教育【yù】部【bù】下达的招生计划为【wéi】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péi】养热爱祖国【guó】,拥护【h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yōng】护社会主义制【zhì】度,遵纪守法,品德【dé】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mín】的社会责任感,掌握【wò】本学【xué】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tǒng】的专业知【zhī】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xīn】能力【lì】和【hé】从事【shì】科学【xué】研究、教学、管理【lǐ】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xué】术型专门人才【cái】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tí】的【de】能【néng】力、能【néng】够承担专【zhuān】业【yè】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tiáo】 报【bào】名参【cān】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jǔ】办的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jiāo】育【yù】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kǎo】试【shì】和网络教育【yù】届【jiè】时可毕业本科生【shēng】。考生录取当【dāng】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dìng】的研【yán】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zì】学考试的考生【shēng】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dāng】年入【rù】学报到【dào】前须取得国家【jiā】承认的【de】本科【kē】毕【bì】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bì】业自考生,必须【xū】在【zài】备用信【xìn】息【xī】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zhèng】和本【běn】人【rén】考籍卡(证)确【què】认【rèn】。请未【wèi】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chá】看【kàn】报考招生单位【wèi】的报考条件【jiàn】,凡不【bú】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fǒu】则,由此【cǐ】造成后续不能网【wǎng】上【shàng】确认【rèn】、考试(含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后【hòu】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lì】后【hòu】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qǔ】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shàng】的【de】人员,以及国【guó】家承【chéng】认学历【lì】的本【běn】科结业生,符【fú】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qiú】的,按本科毕【bì】业同等【děng】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de】考【kǎo】生,在复【fù】试中【zhōng】须加试至少两门与【yǔ】报考专【zhuān】业相关的本科主干【gàn】课程【chéng】。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shì】方式为【wéi】笔【bǐ】试。报考035101法【fǎ】律【lǜ】硕士(非法【fǎ】学)、125100工【gōng】商管理【lǐ】硕士、125200公共管理【lǐ】硕士【shì】的同等学力【lì】考生【shēng】可以不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qǔ】当年入学【xué】前【qián】(具体【tǐ】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tiáo】 报名参加【jiā】以下专业学位【wèi】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按下【xià】列规定执行【háng】。

(一)报名参加【jiā】法【fǎ】律(非【fēi】法学)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bào】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yè】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fú】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kǎo】前所学专业为法学【xué】专业【yè】(获得法学【xué】第二学士【shì】学位【wèi】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bào】名参加工商管理、公【gōng】共管理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xià】列【liè】条【tiáo】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职高专毕【bì】业学【xué】历或大学本科结【jié】业后,符合学校相【xiàng】关学业要【yào】求,达到大【dà】学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lì】并有5年以【yǐ】上工【gōng】作经验【yàn】的人【rén】员;或获得硕【shuò】士、博【bó】士研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wèi】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fǎ】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qí】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fú】合【hé】第二条【tiáo】中的【de】各项【xiàng】要求。

(五)我校除工【gōng】商管理【lǐ】(125100)及公【gōng】共管【guǎn】理【lǐ】(125200)外,其他各【gè】学科(类别【bié】)、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tuī】免生。我校所有一级授权博士学位点均可接【jiē】收【shōu】直【zhí】博生(包括081900矿业工程【chéng】、083700安全科学【xué】与工【gōng】程、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100100基础医学、100200临床医学)。请获【huò】得推免【miǎn】资格的【de】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jí】我校网站公布的有【yǒu】关规定填报志愿并【bìng】参加复试,被【bèi】接收【shōu】的推免生不【bú】得再报名参【cān】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shì】招生,否则【zé】取消其推免录取资【zī】格。

(六)报考临床医【yī】学【xué】硕士专业【yè】学位【wèi】必须是临床医【yī】学类专业的全日【rì】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yǐ】经获得住院【yuàn】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zài】规范化培训【xùn】的人【rén】员不得报考【kǎo】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xué】位【wèi】研究【jiū】生,否则,由此造成后果【guǒ】由【yóu】考生本人承担【dān】。

报【bào】考【kǎo】临床医学的【de】考生网上报名时【shí】务必选择正【zhèng】确【què】的专【zhuān】业型【xíng】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chuáng】医【yī】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wèi】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第四条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设立【lì】“退役大学【xué】生【shēng】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划,专门招收【shōu】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wǒ】校2024年【nián】“退役【yì】大【dà】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计划预计【jì】为10名【míng】,具体指标【biāo】以国家教育部【bù】下【xià】达【dá】的【de】为准。招生专业分布情况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上线情【qíng】况综合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de】考【kǎo】生,应【yīng】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tuì】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kǎo】条【tiáo】件者【zhě】〔高校学生【shēng】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gāo】职【zhí】)、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zài】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gāo】职【zhí】)应(往)届【jiè】毕【bì】业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yīng】当选择【zé】填报“退【tuì】役大学【xué】生士【shì】兵”专【zhuān】项计划,并按【àn】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jí】入伍、退役等【děng】相【xiàng】关信【xìn】息【xī】,复试前须提供本人《入【rù】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第五条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yán】究生指【zhǐ】符合国家研究生【shēng】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方式,被具有【yǒu】实施【shī】研【yán】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děng】学【xué】校或其【qí】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yè】年限内,在从事其【qí】他职业或者社会实【shí】践【jiàn】的同时【shí】,采【cǎi】取【qǔ】多种方式【shì】和灵活时间【jiān】安排进行非脱【tuō】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zhì】研究生毕【bì】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gāo】等【děng】教育【yù】机构根据其修【xiū】业【yè】年【nián】限、学【xué】业成绩【jì】等,按照【zhào】国家有【yǒu】关【guān】规【guī】定发【fā】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xué】业水平【píng】达到国【guó】家【jiā】规定的学位标【biāo】准,可【kě】以【yǐ】申请授予【yǔ】相应的学位证书。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quán】日【rì】制和【hé】全【quán】日制研【yán】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cè】和培养【yǎng】标准,其学历【lì】学位证书具有【yǒu】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xiào】2024年共【gòng】有4个专业【yè】学位招【zhāo】收非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jiū】生,具体为085900资源与环境、105400护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gōng】共管理。

南华大学非【fēi】全日制研究生【shēng】学【xué】制3年,非【fēi】全【quán】日制【zhì】研究生学习地【dì】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原则上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六条 报名

报名【míng】包括【kuò】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认两【liǎng】个阶段。所有【yǒu】参加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bào】名,并【bìng】在网【wǎng】上确【què】认网报【bào】信【xìn】息和【hé】采集本人图像【xiàng】等【děng】相关电子【z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shǔ】《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jiù】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kǎo】点;其【qí】他考生【shēng】(含工商管理【lǐ】、公【gōng】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zé】工作【zuò】所【suǒ】在【zài】地(相关【guān】具【jù】体要求由【yóu】所在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dìng】)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指定的报考点【diǎn】。

考生报名前应仔【zǎi】细【xì】核对【duì】本人是否符【fú】合报考条件,报【bào】考资格审【shěn】查将在复试阶段【duàn】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bào】名时间:9-21至9-21,每【měi】天9:9-21:00;

网上报名时间:9-21至9-21,每天9:9-21:00。

2.考【kǎo】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ǎng】”(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liú】览【lǎn】报考须知,并按【àn】教【jiāo】育部【bù】、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kǎo】招生单位的网【wǎng】上公告要求【qiú】报名。报名期间,考生【shēng】可自【zì】行修改网上报名【míng】信息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míng】信息【xī】,但每位考生【shēng】只能保【bǎo】留一条有效报【bào】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yào】如实填写【xiě】本人所受【shòu】奖惩情况,特别是【shì】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shì】、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děng】教【jiāo】育自学考【kǎo】试【shì】等国家【jiā】教【jiāo】育【yù】考试过【guò】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shòu】处罚情【qíng】况【kuàng】。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guī】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yán】肃【sù】处理。

6.报【bào】名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籍【jí】)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jí】)校验结果【guǒ】。考生可【kě】在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qī】间自行登【dēng】录“中国【guó】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xún】本人【rén】学【xué】历(学籍)信【xìn】息。

报考我校【xiào】的考生,未通【tōng】过学历(学籍【jí】)网上【shàng】校验的,必【bì】须在9-21前【qián】将【jiāng】个人【ré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zhù】册备案【àn】表【biǎo】》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xìn】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f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zhāo】生办邮【yóu】箱nhdxyzb@163.com,否则我校【xiào】将取消【xiāo】其考【kǎo】试资格。

7.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xiǎng】受照【zhào】顾政策的考生,须【xū】在【zài】网【wǎng】上报【bào】名【míng】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rú】实填写少【shǎo】数民族身份【fèn】及定向【xiàng】就【jiù】业【yè】少数民【mín】族地区。报考点对【duì】相【xiàng】关考【kǎo】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fù】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dì】六十【shí】二条【tiáo】规定【dìng】条件【jiàn】并【bìng】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cè】的考生,须在【zài】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guān】信息。有【yǒu】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jìn】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kǎo】“退役大【dà】学【xué】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计划的考生【shēng】报名时应选择填【tián】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并按要【yào】求【qiú】填【tián】报【bào】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děng】相关信息。

9.遵循【xún】《残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hé】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bù】中国【guó】残联【lián】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shì】管理规【guī】定〉的通【tōng】知》(教学〔2017〕4号)有关【guān】要【yào】求,为残疾人参加【jiā】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shēng】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hé】理考试便利【lì】服务的,应于报名【míng】阶段与考点【diǎn】所【suǒ】在地【dì】省【shěng】级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和招生【shēng】单位【wèi】沟通申【shēn】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pái】。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kǎo】点。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jiàn】及【jí】相关政策要【yào】求,造【zào】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guǒ】由【yóu】考【kǎo】生本人承【chéng】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qiú】准确填写【xiě】个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供【gòng】真实【shí】材【cái】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wù】、填【tián】报【bào】虚假信息【xī】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chū】试和复试【shì】)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chá】阅【yuè】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报考【kǎo】点【diǎn】、招生单位官方【fāng】网站【zhàn】等方式,主【zhǔ】动了解网【wǎng】上确认、考试【shì】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hé】完成相【xiàng】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缴纳报【bào】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zài】网报期【qī】间通过【guò】网【wǎng】上缴纳或【huò】在【zài】网上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shēng】不【bú】予【yǔ】网上【shàng】确认和准考。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根据国家招生工【gōng】作安【ān】排【pái】和本地区【qū】报考组织【zhī】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tǐ】确认工【gōng】作【zuò】由相【xiàng】关报考点组织【zhī】实施。请考生及时【shí】关注你所选择【zé】考【kǎo】点的【de】公告以了解网上【shàng】确认时间和地点【diǎn】。在规定的时间内未【wèi】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kǎo】无效。

2.考生网上【shàng】确【què】认【rèn】时应当【dāng】积极【jí】配合报考点,根【gēn】据核【hé】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suǒ】有考【kǎo】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进【jìn】行认【rèn】真核对并确认【rèn】。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gǎi】,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hòu】果【guǒ】由其自【zì】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míng】时不需档【dàng】案单位【wèi】介绍信,报考【kǎo】材料也不【bú】需加【jiā】盖公章,但【dàn】录取时【shí】仍需【xū】考生档案单位的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bì】征得单【dān】位【wèi】同意;若因【yīn】上【shàng】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fù】试或无法录取的【de】后果,学校不承担【dān】责任。

6.考【kǎo】生填报的【de】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zhǔn】予考试。报考【kǎo】点【diǎn】和【hé】招生单位发现有考【kǎo】生伪造【zào】、变造【zào】证【zhèng】件时,应立即向【xiàng】公安机关报案。

第七条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dāng】在【zài】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mì】码登【dēng】录“研招网【wǎng】”下【xià】载打印《准考证【zhèng】》。《准考【kǎo】证》使用【yòng】A4幅面白【bái】纸打印,正、反两【liǎng】面在使用期【qī】间不得【dé】涂改或书【shū】写。考生凭下载打【dǎ】印的【de】《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shì】和复试【shì】。《准考【kǎo】证》请保留至2024年9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八条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jiān】为2023年12月【yuè】23至24日【rì】(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考试【shì】时间【jiān】超【chāo】过3小【xiǎo】时或有使用【yòng】画板等【děng】特殊要求【qiú】的的【de】考试科目在9-21进行(起【qǐ】始时【shí】间 8:30,不超过14:30)。考试时【shí】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25日上午【wǔ】 业务课二(考试【shì】时间超过 3小【xiǎo】时或有使【shǐ】用画板等特殊【shū】要求的【de】考试科目,详细【xì】具【jù】体【tǐ】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zhǔn】考【kǎo】证。)

复试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jiǎn】时【shí】间:考生体检工【gōng】作在拟录取后组织【zhī】进行【háng】,具体安排由我校在【zài】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jiāo】育【yù】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zuò】指【zhǐ】导【dǎo】意见》(教学【xué】[2003]3号)及《教【jiāo】育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bù】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tǐ】检查取消【xiāo】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wén】件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wǒ】校根【gēn】据国家下达的招生【shēng】计【jì】划、复试录取办【bàn】法以及考【kǎo】生入学考试的成绩【jì】(含【hán】初试和复试)并【bìng】结合其平【píng】时学习成绩和【hé】思想【xiǎng】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jiàn】康状【zhuàng】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xiào】将考生考试诚【chéng】信状【zhuàng】况【kuàng】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lù】取的【de】重【chóng】要依据,对【duì】于思想品德【d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xiàng】就业【yè】的硕士【shì】研究生均须【xū】在被录取前与【yǔ】招生单位、用人单位【wèi】分别【bié】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lù】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qǔ】前【qián】由本【běn】人提出申【shēn】请,经【jīng】招【zhāo】生单位同意,可【kě】以参加【jiā】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hé】网络教育届【jiè】时可毕业【yè】本【běn】科生考【kǎo】生,入学【xué】时未取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yè】证【zhèng】书者,录取资格【gé】无效。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xiào】招收的【de】全【quán】日制硕士【shì】研【yán】究【jiū】生,学制3年,学习年【nián】限为2~4年,非【fēi】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学【xué】制3年 (一般应适【shì】当【dāng】延长基本【běn】学习【xí】年限),具体【tǐ】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wén】件和南华大学【xué】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shù】立【lì】遵章守纪、诚【chéng】实考试【shì】的意【yì】识。初试期间【jiān】,考生应自【zì】觉【jiào】遵【zūn】守《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考场规则》及【jí】各考点考场【chǎng】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zì】觉【jiào】遵守招生单位【wèi】考场规则及考生所【suǒ】签署的《诚【chéng】信复试承诺书【shū】》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fù】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lù】或传播复试试题【tí】内容等有关【guān】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shēng】中违反【fǎn】考试管理规定和考【kǎo】场纪【jì】律,影【yǐng】响考试【shì】公【gōng】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qí】他相关人员,一律按【àn】《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suǒ】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kāi】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tōng】知考【kǎo】生【shēng】所在单位【wèi】,由考生所在单位【wèi】视情【qíng】节【jiē】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rén】员【yuán】,由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zài】单位【wèi】视情【qíng】节给予相【xiàng】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yóu】司法【fǎ】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qí】中构【gòu】成犯罪【zuì】的,依【yī】法追【zhuī】究刑事责任。

相关【guān】单【dān】位【wèi】应将【jiāng】考生在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shì】实【shí】记【jì】入《国家教【jiāo】育【yù】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shēng】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xué】校或单【dān】位,记入【rù】考生人事【shì】档案,作为其【qí】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jù】。

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1.所有【yǒu】考生均要对【duì】本人网上【shàng】报名【míng】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jí】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xiū】改【gǎi】,因【yīn】考生填【tián】写错误引起【q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dān】,对【duì】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dìng】者不予录取。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yī】在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信息网【wǎng】上下载【zǎi】打印,具体【tǐ】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mìng】题考试科【kē】目一律不提【tí】供【gòng】往年真题,考试【shì】内容范围【wéi】参照公布的考试大纲。

4.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前置专业【yè】及学历要求具体见研究【jiū】生院招生办网页发布的【de】“南华大学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目录” 中的“备【bèi】注【zhù】”,各学【xué】科专业的研究方【fāng】向、平台条件及导师情况详见【jiàn】南【nán】华【huá】大学各学【xué】院【yuàn】网页。

5.为【wéi】方便【biàn】我校与考【kǎo】生联系,考生通过【guò】网上报名填写【xiě】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qī】联系电话(手【shǒu】机【jī】及【jí】固【gù】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6.我校研【yán】究生【shēng】招【zhāo】生工作有关【guān】动态将及时【shí】在【zài】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zhàn】及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55

通讯地址:湖南省【shěng】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hào】南华大【dà】学研究生院招【zhāo】生办【bàn】(421001)

研招【zhāo】办电话:0734-8282310   联系人:胡老师   邹【zōu】老师

监督电话:0734-8281591(纪委)

网站:https://yjs.usc.edu.cn/

E-mail: nhdx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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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26个)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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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数学

0703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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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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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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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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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临床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055  药学

1251  工商管理

1252  公共管理

1253  会计

1357设计

注:标注★的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接收直博生。

附件【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s://yjs.usc.edu.cn/info/1292/114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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