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6:24:0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警官学院202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招生规模

我校2024年警务硕士专业【yè】学【xué】位【wèi】研究【jiū】生招生规【guī】模以【yǐ】教【jiāo】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3年【nián】为69人,供参考)。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一)招生专业:警务(专业代码:035300)。

(二)研究【jiū】方向:1.禁【jìn】毒;2.国家安全;3.刑事科学技【jì】术(建议有理工科教育背景或相关从业经历的考生选报)。

第三条 学制、学习形式及证书

警务硕【shuò】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6个学期)。学【xué】习形式为【wéi】第9-21学【xué】期【qī】每学期集中授【shòu】课9-21周,第【dì】9-21学期安排实践教学【xué】、撰写毕业论文。学校对在【zài】规定年限【xiàn】内修完培养方案【àn】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kǎo】核【hé】合格、完【wán】成实【shí】践教学环节、通过硕士学【xué】位论文答辩、达到所学专业毕【bì】业【yè】要求的学【xué】生,颁发研【yán】究【jiū】生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有关费用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有关费用。三年的学费总额:24000元/生;住宿费总额:4800元/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五)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9-21后出生)。

(六)在职人民警察,入【rù】学时【shí】应具有2年以【yǐ】上警务工作经历(即【jí】9-21前参加警务工【gōng】作)。

(七)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八)报考人员限选报“定向就业”类型。

第六条 报名方式

报【bào】名包括网【wǎng】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jiē】段,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yán】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查询。所【suǒ】有参【cān】加警【jǐng】务硕士专【zhuān】业学位研【yán】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hé】采集本人图像【xiàng】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jiǎo】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9-21: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9:9-21: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shí】间【jiān】登录“中【zhōng】国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jiǎn】称“研招【zhāo】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àn】省级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告要求报【bào】名。报名【míng】期间【jiān】,考生可自行【háng】修改网上【shàng】报名信【xìn】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xìn】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报名信息。逾期【qī】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xiě】本人所【suǒ】受奖【jiǎng】惩情况,特别【bié】是在参【cān】加普通和成人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考【kǎo】试【sh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hì】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yīn】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qíng】况。对弄虚作【zuò】假者【zhě】,将【jiāng】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chù】理办【bàn】法》《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fǎ】》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kǎo】生【shēng】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kǎo】生可【kě】上网查【chá】看【kàn】学历(学籍)校验结【jié】果【guǒ】。考生可在【zài】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jiān】自【zì】行登录“中国高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xué】历(学【xué】籍)网【wǎng】上校【xiào】验【yàn】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jī】构【gòu】进【jìn】行认证,在复试【shì】前将认证报告交【jiāo】我校研究生部核验【yàn】。

6.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gōng】作管【guǎn】理规定》第【dì】五十二【èr】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shòu】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zài】网上【shàng】报名时【shí】按要求【qiú】填报相关【guān】信息,并如实【shí】填写少【shǎo】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zú】地区。报考【kǎo】点【diǎn】对相【xiàng】关考生资格进行初【chū】审,我校【xiào】将在复试(含【hán】调剂)前进行复审【shěn】。

7.符合【hé】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liù】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shì】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shēng】,须【xū】在【zài】网上报名时按要【yào】求填报【bào】相关信息。有关部【bù】门【mén】按职【zhí】责分工进【jìn】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diǎn】。因不符合报【bào】考条件及相关政策【cè】要求,造【zào】成后续不【bú】能网上确认、考试【shì】(含初【chū】试和复试)或录取【qǔ】的,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承【chéng】担。

9.考生【shēng】应【yīng】当【dāng】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rén】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tí】供真实材料【liào】。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jiǎ】信息而造【zào】成不能考试(含初试【shì】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qī】查阅【yuè】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diǎn】、我校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等方式,主动【dòng】了解网上确【què】认、考【kǎo】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jī】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rèn】时间【jiān】由各【gè】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jī】构根据【jù】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hé】本地【dì】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dìng】和公布,具体【tǐ】确认工【gōng】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kǎo】生网【wǎng】上确认【rèn】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diǎn】,根据【jù】核【hé】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bǔ】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jun1】应当对【duì】本人网上【shàng】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信息经考【kǎo】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yīn】考生填【tián】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yī】切后【hòu】果【guǒ】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bào】名【míng】时【shí】须签【qiān】署《考生【shēng】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七条 报考资格审查

(一)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的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详细了解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

(二)我校【xiào】将对【duì】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kǎo】信息进行全面审【shěn】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shēng】填报的报名信息与【yǔ】报考条件不符的,不【bú】得准予【yǔ】考试。

(三)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shēn】份证件、学历【lì】学位【wèi】证【zhèng】书、学历(学籍)核【hé】验结果、人民警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gé】进【jìn】行严格审【shěn】查,对不【bú】符【fú】合规定【dìng】者,不予复试。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jí】)校验的考生,我【wǒ】校【xiào】要求【qiú】考【kǎo】生在复试【shì】前【qián】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对弄虚作假者,不论【lùn】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guī】定取消【xiāo】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zī】格、入学资格或【huò】学籍。发【fā】现有考【kǎo】生伪【wěi】造【zào】、变造证【zhèng】件时,将向公【gōng】安机关【guān】报【bào】案。

第八条 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dēng】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zhèng】》使【shǐ】用A4幅【fú】面白纸打【dǎ】印【yìn】,正【zhèng】、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写【xiě】。考生凭【píng】下载打印的《准【zhǔn】考证》及【jí】有效居【jū】民身份证【zhèng】参加初试和复试【shì】。

(二)初试:

1.初试时间:9-21至24日【rì】(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具体以教【jiāo】育部或中国【gu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时【shí】间为准。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zhì】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jī】础(332)和警【jǐng】务硕士专业综合(438),满分【fèn】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警【jǐng】务硕士专业【yè】基础【chǔ】(2021版考试大纲详见附【fù】件一)的考试内容为刑法学(75分)和刑事诉讼法【fǎ】学【xué】(75分【fèn】);警务硕士专【zhuān】业综【zōng】合【hé】(2021版考试【shì】大纲详见附件二)的考试内容为公安学基础(75分)和公文【wén】写作(75分)。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01)

9-21下午 英语二(204)

9-21上午 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

9-21下午 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三)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基本分数线根【gēn】据【jù】当【dāng】年教育部公布【bù】的硕士研究生【shēng】复试基本分【fèn】数线和我【wǒ】校【xiào】实【shí】际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shì】,我校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bù】,差额比例【lì】一般【bān】不低于120%。合格生【shēng】源比例【lì】不足的,按【àn】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yè】证书、学位证书原件【jiàn】及复印件。持境外学【xué】历、学位报【bào】考者,资格审【shěn】查时须【xū】提交教育【yù】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民【mín】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jiàn】,因单位原因暂时【shí】没有【yǒu】人民警察证的须【xū】工作单位政工部门出具证【zhèng】明。

(4)《2024年攻读警【jǐng】务硕【shuò】士专业【yè】学【xué】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三【sān】)。

(5)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mén】出具【jù】的同意就读意见(须【xū】加【jiā】盖本单位【wèi】人事部门公章)。

3.复试方式、时【shí】间【jiān】、地点【diǎn】及内容等【děng】具体事项,将【jiāng】在我校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xī】网另行通知,请【qǐng】考生【shēng】及时关注。

4.通过【guò】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应符合国家【jiā】和我【wǒ】校【xiào】规【guī】定的体检要【yào】求。

第九条 调剂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de】考生,根据初试分数和我校招生【shēng】计划的落实情况,可选择调剂到我校。调剂工作的具【jù】体要【yào】求和程【chéng】序,待初试结束后【hòu】按【àn】教育【yù】部要【yào】求执【zhí】行【háng】。届【jiè】时,考生可【kě】关【guān】注“全国【guó】硕士生招生复【fù】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wǒ】校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xī】网相【xiàng】关信息【xī】。

第十条 录取

(一【yī】)我校根【gēn】据国【guó】家下【xià】达的招生计【jì】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shì】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kāng】状况等择优【yōu】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dān】。

(二)录取类别【bié】为定向【xiàng】就业,考生、考生所【suǒ】在工作单位【wèi】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yǎng】协议【yì】书。(考【kǎo】生在校学习期间,工作【zuò】关系、个人档案、户口、医疗保险、组织关【guān】系【xì】等都在原单位保留【liú】,毕业【yè】后【hòu】仍回原【yuán】单位工作)。

第十一条 复查

研究生入学【xué】后【hòu】,我校【xiào】将按照【zhào】《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zhī】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zhù】册学【xué】籍【jí】;复【fù】查不合格的,取消【xiāo】入学资【zī】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二条 招生管理及其他

(一)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按【àn】照国家有【yǒu】关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zé】,规范工作程序、全【quán】程信息公【gōng】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mén】、考【kǎo】生和社会【huì】监【jiān】督,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按【àn】有关【guān】规定严【yán】肃查处。

(二) 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或开展辅导培训。

(三)本章程由云南警官学院负责解释。

(四)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通讯【xùn】地【dì】址:昆明市五华区教【jiāo】场北路249号【hào】。邮【yóu】政编码:650223

联系部门: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71-65138760

联 系 人:胡老师

学院网【wǎng】址:http:// www.ynpc.edu.cn

电子邮箱:ynjgxyyjsb@163.com

欢迎报考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附件一:《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考试大纲(2021版)

附件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考试大纲(2021版)

附件三:《2024年【nián】攻读警务硕士专【zhuān】业学位【wèi】研究【jiū】生【shēng】报考资格审查表》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及附件:https://www.ynpc.edu.cn/site/ypoa/yjszs/info/2023/34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