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9:53:1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huān】迎各位考生报考我【wǒ】校,在【zài】选【xuǎn】择报考我校【xiào】硕士研究生之前,请您认真仔【zǎi】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培养目标

招收【shōu】硕士【shì】研究【ji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zǔ】国,拥护中国共【gòng】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huì】主义【yì】制度,遵纪守法【fǎ】,品德良好,具【jù】有服务国【guó】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xué】科【kē】坚实的基【jī】础【chǔ】理论和【hé】系统的专业知识【shí】,具有【yǒu】创新【xīn】精【jīng】神、创新能力【lì】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shù】型专门人才以及具【jù】有较强解决【jué】实【shí】际问【wèn】题的能力、能够【gòu】承担专业技术或【huò】管【guǎn】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wǒ】校202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731人(含【hán】非全日制【zhì】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cān】考,各学科、专业【yè】类【lèi】别【bié】招生人数最终以教【jiāo】育部下达给我【wǒ】校的招生计【jì】划为【wéi】准。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jiū】生学习【xí】方式分【fèn】为【wéi】全【quán】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zhì】和非全日【rì】制研究生考试【shì】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xiàng】同【tóng】的政策和标准【zhǔn】。

在规定【dìng】的修业年【nián】限内,全【quán】日制研究【jiū】生需全脱产在校【xiào】学习,非【fēi】全日制【zhì】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yè】或者社会实践【jiàn】的【de】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xí】。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四、报考条件

(一)报【bào】名参【cān】加我校2024年【nián】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pǔ】通高校【xiào】、成【chéng】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luò】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kē】生。考【kǎo】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报【bào】到前【qián】必须取【qǔ】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rèn】的高职高专毕业【yè】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hòu】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jié】业生【shēng】,符【fú】合我校培养目【mù】标对考生提【tí】出的具体学业要【yào】求的,按【àn】本科【kē】毕【bì】业同等学力【lì】身【shēn】份报考【kǎo】。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míng】参加法律(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dé】法【fǎ】学【xué】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yuán】可报考)。

(三)报名参【cān】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shì】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wéi】125602]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shì】的【de】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职【zhí】高专【zhuān】毕业学历或大学本【běn】科结【jié】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xué】业要【yào】求,达到【dào】大学【xué】本科毕业同等学【xué】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rén】员;或获得硕士、博士【shì】研究生学【xué】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gōng】作【zuò】经验的人【rén】员。

工商【shāng】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xiàng】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jiāo】育部关【guān】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lǐ】硕【shuò】士专业【yè】学位研【yán】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guī】定执行【háng】。

(四)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学业要求:

1.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chéng】绩优【yōu】良,并有教【jiāo】务【wù】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shēn】份在所【suǒ】报【bào】考【kǎo】专业领【lǐng】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yī】篇。

复试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两个阶【jiē】段。所有【yǒu】考生均须在规【guī】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yú】期【qī】不【bú】再补办【bàn】。

(一)网上报名

1.网上【shàng】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9:00—22:00。网上预报【bào】名时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guī】定时【shí】间登【dēng】录“中国研究生招生【shēng】信息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jiǎn】称【chēng】“研招网”)浏览报考【kǎo】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kǎo】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bào】名。报名期间,考【kǎo】生可自【zì】行【háng】修改网上报名【míng】信息或重【chóng】新填报报【bào】名信息【xī】,但每位【wèi】考【kǎo】生只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得修【xiū】改报【bào】名信【xìn】息。

3.特别提示:

(1)考【kǎo】生报名【míng】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zhuān】业。待初试结束,教【jiāo】育部公布考生进【jìn】入【rù】复【fù】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guò】“研招网”调【diào】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shēng】单位的调剂办【bàn】法、计划余额等信【xìn】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zhǔ】多次平【píng】行【háng】填报多个【gè】调剂【jì】志愿。考【kǎo】生【shēng】报考时应慎重选报全【quán】日【rì】制或非全【quán】日制学习方【fāng】式、定【dìng】向或非定向就业方【fāng】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yào】如实【shí】填写本【běn】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bié】是在参加【jiā】普通和成人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kǎo】试、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高【gāo】等教育自学考试等【děng】国家教育考【kǎo】试过程中【zhōng】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fá】情况。对弄【nòng】虚作假者【zhě】,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lǐ】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严肃处【chù】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kǎo】生【shēng】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wǎng】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xué】历【lì】(学籍)校验【yàn】结【jié】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míng】期【qī】间自行登【dēng】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běn】人【rén】学历【lì】(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xiào】验的考【kǎo】生【shēng】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chéng】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作管【guǎn】理规定》第五【wǔ】十二条规定条件【jiàn】并申【shēn】请享【xiǎng】受【shòu】照顾【gù】政策的考生,须【xū】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rú】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zú】地区。报考点对相关【guān】考生资格【gé】进行【háng】初【chū】审,招生单【dān】位【wèi】在复试(含调剂【jì】)前【qián】进行复【fù】审。未按规【guī】定申报的,不【bú】享受相应【yīng】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shuò】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xiào】学生应征入伍退出【chū】现役,且【qiě】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tiáo】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rì】制普通本专科(含高【gāo】职)、研究生、第二【èr】学士学位【wèi】的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zài】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gāo】校招【zhāo】收的【de】普通本专【zhuān】科【kē】(高【gāo】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shēng】,下【xià】同〕。考生报名时应【yīng】当选择【zé】填报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rén】入伍前的入学信息【xī】以及入伍、退役【yì】等相关【guān】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shēng】单位提供《入伍【wǔ】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háng】复核。

(7)残疾考【kǎo】生如【rú】需组考单位【wèi】在考【kǎo】试期间提供【gòng】合理考试【shì】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duàn】与报考点所在地省【shěng】级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qǐng】,以便【biàn】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zé】报考【kǎo】点【diǎn】。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yào】求,造成后续【xù】不能网上确认【rèn】、考试【shì】(含【hán】初【chū】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qiú】准【zhǔn】确【què】填写个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tí】供真【zhēn】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bào】虚假信息而【ér】造成不【bú】能考试【shì】(含初试和复试)或【huò】录取的,后果【guǒ】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10)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fāng】式,包括【kuò】: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de】通讯地址(含【hán】省、市(县【xiàn】)、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biān】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xìng】需至少持续【xù】到2024年【nián】8月【yuè】,以便【biàn】邮寄录取【qǔ】通知书【shū】等事【shì】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biàn】更或错【cuò】误【wù】造成的【de】一切后果【guǒ】,均由考生【shēng】本人负责。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hòu】,应通过定期查阅【yuè】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diǎn】、招生【shēng】单位官【guān】方网站等方【fāng】式,主【zhǔ】动了解网上【shàng】确【què】认、考试安排【pái】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guān】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及【jí】安排另行通【tōng】知,请考生及时关【guān】注我校【xiào】研究生【shēng】招生信息网公告【gào】。

2.考生网上确认【rèn】时应当积极配合【hé】报考点,根据核验【yàn】工作要求提【tí】交【jiāo】有【yǒu】关补充材【cái】料。

3.所【suǒ】有【yǒu】考生均应当对【duì】本人网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认真【zhēn】核【hé】对【duì】并确认。报名信息经【jīng】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shēng】填写错误引起【qǐ】的一【yī】切后【hòu】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shí】须签署【shǔ】《考生诚信【xìn】考【kǎo】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guān】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jù】相【xiàng】关【guān】规【guī】定,对考生报考信【xìn】息和网上【shàng】确认【rèn】材【cái】料进行全【quán】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zī】格。考生【shēng】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shēng】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yòu】,凭网报用【yòng】户名和密码【mǎ】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yìn】《准考证【zhèng】》。《准【zhǔn】考证》使【shǐ】用A4幅面白纸【zhǐ】打【dǎ】印,正、反【fǎn】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tú】改或书写。考【kǎo】生凭【píng】下载打【dǎ】印的《准考证》及有效【xiào】居民【mín】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9-21至【zhì】24日【rì】(每天【tiān】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guò】3小时的考【kǎo】试【shì】科目【mù】在9-21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shēng】单位确定,不超【chāo】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shí】间为准。不在规定日【rì】期举【jǔ】行的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rèn】。

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sì】个单元考试【shì】科目,即思想【xiǎng】政治【zhì】理论【lùn】、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wù】课二【èr】,满分分别【bié】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fèn】。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gōng】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xué】位【wèi】硕士【shì】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shì】科目,即管理类综合【hé】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bié】为【wéi】200分【fèn】、100分。思【sī】想政治理论【lùn】、英语【yǔ】(一)、英语【yǔ】(二)、数学【xué】(二【èr】)、数【shù】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shuò】士专业基础(法学)、法【fǎ】律硕【shuò】士综合【hé】(法学)、经【jīng】济类综【zōng】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yù】部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mìng】题考试【shì】科目参考书【shū】目见我校2024年初试参考书目汇总表。

3.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上午 业务课二【èr】(考试时间超过【guò】3小时或有使【shǐ】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mù】及有关要求【qiú】等【děng】详见准考证及【jí】报考【kǎo】点和招生单【dān】位公告。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zǔ】成部分【fèn】,用于考查考【kǎo】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sù】养和综【zōng】合素质等,是硕士研【yán】究生录【lù】取的【de】必要环节,复试不合【hé】格者不予【yǔ】录【lù】取。

2.符合【hé】国家和学校当【dāng】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gōng】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chéng】。复试录【lù】取【qǔ】办【bàn】法届时详见我【wǒ】校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信息网公【gōng】告。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复试前将对【duì】考生的身份及【jí】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gù】(含【hán】加【jiā】分)政策的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dìng】条件者【zhě】,不予【yǔ】复试【shì】。

5.以同等【děng】学力【lì】参加【jiā】复试【shì】的考生,在【zài】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guān】的本科主【zhǔ】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及以上【shàng】。在复试前【qián】,学校根据【jù】上线情【qíng】况确定需要加【jiā】试专业,并在【zài】学校研究生【shēng】招生信息【xī】网公布加试【shì】科目内【nèi】容。报考工【gōng】商管理硕【shuò】士、公【gōng】共管理硕士、工程管【guǎn】理硕士的同【tóng】等学力考生不【bú】再进行加试。

6.会【huì】计硕【shuò】士、工商【shāng】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shuò】士、工程管理硕士和【hé】审计【jì】硕士的思想政【zhèng】治理论考试在复【fù】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体检工作【zuò】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zhī】进行。体检标准【zhǔn】按照《残疾【jí】人教育条例》《教【jiāo】育部【bù】办公厅 卫生部【bù】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入【rù】学身体检查取【qǔ】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tí】的通知【zhī】》(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tōng】知》(教学【xué】〔2003〕3号【hào】)等文件【jiàn】规【guī】定执行,体检【jiǎn】不合格者【zhě】,不予录取【qǔ】。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zhèng】治素【sù】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běn】人的现【xiàn】实表现【xiàn】,内【nèi】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sī】想表【biǎo】现、道德【dé】品质、遵纪守法、诚实【shí】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核【h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qǔ】。

十一、录取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yù】考试院有【yǒu】关【guān】招生录取政【zhèng】策规定,根【gēn】据教【jiāo】育部下达的【de】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shì】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nǐ】录取【qǔ】名单并报上级部门【mén】审【shěn】定。最终录【lù】取名单【dān】以教育部审【shěn】核通过名单【dān】为【wéi】准。

2.定向【xiàng】就【jiù】业【yè】的硕士【shì】研究生应当【dāng】在被录取前与招【zhāo】生【shēng】单位、用人单位分【fèn】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shēng】因报【bào】考【kǎo】硕士研究生与【yǔ】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tí】由考生自行处理。若【ruò】因此造成【chéng】考生不能复【fù】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bú】承担【dān】责任。

3.经【jīng】考生【shēng】确认的报考信【xìn】息在录取阶段【duàn】一【yī】律不作修【xiū】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shēng】及自学【xué】考试和网络【luò】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科生考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qǔ】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zī】格无效。

5.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十二、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zhōng】违反考【kǎo】试管理规定和【hé】考【kǎo】场纪律,影【yǐng】响考试【shì】公【gōng】平、公【gōng】正的考生、考【kǎo】试工【gōng】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及【jí】《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duì】在【zài】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给予处分,直至开【kāi】除学籍;对【duì】在职【zhí】考生,应通知考生所【suǒ】在【zài】单位【wèi】,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yǔ】党【dǎng】纪或政纪处分;对【duì】考试工作人员,由【yóu】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qí】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de】,依法追究【jiū】法律责任,其中构【gòu】成【chéng】犯罪的,依法追究【jiū】刑事责任。

2.对弄虚【xū】作【zuò】假【jiǎ】者【zhě】(含推荐免试【shì】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yǒu】关规定取消【xiāo】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huò】学籍。

3.相关单位应将考【kǎo】生在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中的违规或作【zuò】弊事实记入《国【guó】家教【jiāo】育【yù】考试【shì】诚信档案【àn】》,并将考生的【de】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xiào】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shēng】学和就业的重要参【cān】考依据【jù】。

4.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fǎn】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hé】招生【shēng】管理规【guī】定行为的招生单【dān】位、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教【jiāo】育【yù】部令第36号)严肃【sù】处【chù】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chóng】后果【guǒ】和【hé】恶劣【liè】影【yǐng】响的【de】,还将按规定对【duì】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三、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学术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shēng】学制为3年;085400电【diàn】子信息【xī】专业学位硕士研【yán】究【jiū】生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学位【wèi】硕士【shì】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2.全日【rì】制【zhì】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gōng】商管理硕士15000元【yuán】/生【shēng】·年【nián】,其余专【zhuān】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年。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0元/生·年。

(三)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jīn】:20000元/生·年,奖励名【míng】额以国家【jiā】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2.研究【jiū】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yuán】/生·年,如果国家政策【cè】变化【huà】,执行最【zuì】新政策。

3.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wèi】津贴,具体【tǐ】评【píng】选【xuǎn】要【yào】求和奖励标【biāo】准按学校当【dāng】年下【xià】发【fā】文件执【zhí】行。

4.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四)住宿费

住【zhù】宿费【fèi】按【àn】照陕【shǎn】西省物价【jià】局核定的收费标【biāo】准收取。非全日制【zhì】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pái】住【zhù】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de】,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四、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fǔ】导活【huó】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jǔ】办考【kǎo】研【yán】辅导活动的场所和【hé】设施,严【yán】禁【jìn】社会培训机【jī】构进入校【xiào】园以张【zhāng】贴简章、广【guǎng】告【gào】等各种【zhǒng】方式进行考研辅【fǔ】导培训宣【xuān】传和组【zǔ】织活动【dòng】。在校生【shēng】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xuān】传等涉考【kǎo】违规违法【fǎ】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yǐ】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jí】单位文【wén】件【jiàn】为【wéi】准,请【qǐng】考生及时关注【zhù】各【gè】类公告,我校研究生【shēng】招生办公【gōng】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本【běn】招生简章【zhāng】及【jí】专【zhuān】业目录的【de】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cái】经大学研究生招生【shēng】办公室。

3.与我【wǒ】校有【yǒu】关的初试成绩【jì】查询、复试【shì】通知、录取【qǔ】及通【tōng】知书发放等考【kǎo】试相关【guān】信息【xī】,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shēng】信【xìn】息网进行查阅。

4.本简章【zhāng】内容【róng】与【yǔ】教育部文件不【bú】一【yī】致的地方【fāng】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cān】照教【jiāo】育部《2024年【nián】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导师信息可在我校各学院网站上查询。

6.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1560西安财经大学

西安财经【jīng】大学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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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fù】件【jiàn】【02专业学位-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专业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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