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佛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5:52:1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佛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1847)

2024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在【zài】机械工程等17个学【xué】科及【jí】专业【yè】类【lèi】别面向全国招收研【yán】究生,包括学术学【xué】位和【hé】专业学位【wèi】两种类型【xíng】,学习方【fāng】式【shì】主要为全日制,部分专业(领域)学习【xí】方式为非全日【rì】制,各【gè】专业具体招生计【jì】划请参考《佛山科学技术【shù】学院2024年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复试【shì】录取阶段,学校【xiào】将依据教育部【bù】正式下达至我校的招生【shēng】计划和【hé】学【xué】校的【de】发展规划【huá】等情【qíng】况,对招生计划做【zuò】适当调整。

一、招生类别

1.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是【shì】指符合国家研究【jiū】生招生规【guī】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guó】家承【chéng】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jù】有实施研究【jiū】生【shēng】教育资格的高等学【xué】校或其【qí】他高【gāo】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jī】本修业年限或【huò】者学校规定年限【xiàn】内,全脱【tuō】产在【zài】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是指符合国家研【yán】究【jiū】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zhě】国家【jiā】承【chéng】认的其他入学【xué】方【fāng】式,被具有实施研【yán】究生教【jiāo】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jī】构录【lù】取,在【zài】基【jī】本【běn】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guī】定【dìng】的修业【yè】年【nián】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jī】本修业年限【xiàn】)内,在从【cóng】事其【qí】他职业或者【zhě】社会实践的【de】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jiān】安排进行非【fēi】脱产学习的研【yán】究生。我校仅在部分【fèn】专业(领域)招收非【fēi】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见“佛山【shān】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shuò】士学位研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mù】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jǔ】办的成人高【gāo】等学历教【jiāo】育【yù】等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shēng】。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shēng】单位规定,下【xià】同【tóng】)必须【xū】取得国【guó】家【jiā】承认的本【běn】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hòu】满2年【nián】(毕业【yè】后到【dào】录【lù】取当年【nián】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de】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dān】位根据本单位的【de】培养目标对考生提【tí】出【chū】的【de】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lì】身份【fèn】报【bào】考【kǎo】。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wǎng】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rèn】两个【gè】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guī】定时间【jiān】内参加网上报名【míng】和【hé】网上确认,逾期不再【zài】补办。

应届本【běn】科【kē】毕业生【shēng】原则上应【yīng】选【xuǎn】择就读【d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de】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也可【kě】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单独考【kǎo】试考生【shēng】应【yīng】选择【zé】招【zhāo】生单【dān】位所在地【dì】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bào】考点;其他考生应【yīng】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hù】籍所在地【dì】省级教【jiāo】育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指【zhǐ】定的【de】报考【kǎo】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què】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shàng】预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zhì】9-21,每【měi】天9:00—22:00。

2.考生应【yīng】在规定时间登录【lù】“中国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xī】网【wǎng】”(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zhāo】网”)浏览报考须知【zhī】,并按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bào】考点以及【jí】报考招生单【dān】位的网【wǎng】上【shàng】公告【gào】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zì】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xī】或重新填报报名信【xìn】息,但每位考【kǎo】生只能【néng】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bú】得修【xiū】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xiě】本人所受奖惩【chéng】情况,特别【bié】是在参加普通和【hé】成人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高等教育自【zì】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chéng】中因违纪、作【zuò】弊所受处罚情况【kuàng】。对弄虚作【zuò】假【jiǎ】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lǐ】办【bàn】法》《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严【yán】肃处理。

6.报【bào】名期间将【jiāng】对考生学【xué】历(学籍)信息进行【háng】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xué】历(学【xué】籍)校验结【jié】果。考生【shēng】可在报名前【qián】或报【bào】名期间【jiān】自行登录“中国【guó】高【gāo】等教育学生信【xìn】息网”(网址:)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lì】(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shēng】应在招生【shēng】单位【wèi】规定时【shí】间内完【wán】成学历【lì】(学籍)核验。

7.符【fú】合规定条件并申【shēn】请享受【shòu】照顾政【zhèng】策的考生,须在【zài】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bìng】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shǎo】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xiàng】关考【kǎo】生资格进行【háng】初审,招生单位在【zài】复试(含调剂【jì】)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chū】试加分政【zhèng】策【cè】的考生,须在网上报【bào】名时按要求填报相【xiàng】关【guān】信息【xī】。有关部门【mén】按职责分工进行审【shěn】核。未【wèi】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huò】加【jiā】分政【zhèng】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xuǎn】择报考点。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zhèng】策要求,造【zào】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chū】试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本人【rén】承担。

9.考【kǎo】生【shēng】应当【dāng】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bào】信【xìn】息填【tián】写错误、填报【bào】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rén】承【chéng】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shěng】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jī】构【gòu】、报考【kǎo】点、招生单【dān】位【wèi】官方网站等方式,主【zhǔ】动了解【jiě】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zhù】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zuò】。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shí】间由【yóu】各省级【jí】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根【gēn】据国【guó】家【jiā】招生【shēng】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dìng】和公布,具体【tǐ】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shí】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jī】极【jí】配合报考点,根据【jù】核验【yàn】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bǔ】充材料【liào】。

3.所有【yǒu】考生均【jun1】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háng】认真核【hé】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shēng】确认后一律不【bú】作修改,因考生【shēng】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qiē】后果由其自行【háng】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招生单位和【hé】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bào】考信【xìn】息和网上确【què】认【rèn】材料进行全面【miàn】审查【chá】,确定考【kǎo】生的考试资格【gé】。考生填报的报【bào】名【míng】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fú】的,不得准【zhǔn】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wèi】发现【xiàn】有考【kǎo】生伪造【zào】、变造证件时,应立即【jí】向【xiàng】公安机关报案。

6.考生应【yīng】当在考前十【shí】天左【zuǒ】右,凭网【wǎng】报【bào】用户名【míng】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shǐ】用【yòng】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liǎng】面在【zài】使【shǐ】用期间【jiān】不得涂改或书写【xiě】。考【kǎo】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cān】加初试【shì】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qiān】署《考生诚信考【kǎo】试承诺书》并【bìng】遵守相关约定及要【yào】求【qiú】。

四、初试

1.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rì】(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考试时间【jiān】超过3小时或有【yǒu】使用画板等特殊【shū】要求的考试科【kē】目在9-21进【jìn】行【háng】(起始时间8:30,截止【zhǐ】时间由招生单位【wèi】确【què】定,不【bú】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shí】间为准。不【bú】在规定日期举行【háng】的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bú】予承认。

2.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初【chū】试一【yī】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kē】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yè】务课一【yī】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我校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全国统【tǒng】一命题科【kē】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yīng】语(二)、数学(一)、数学(二【èr】)、教育综合、经济【jì】类综【zōng】合能力【lì】、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kǎo】试【shì】时间【jiān】、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diǎn】和招【zhāo】生单位予【yǔ】以【yǐ】公布。

五、复试

1.符合【hé】我【wǒ】校复试条件的【de】考生应按我校【xiào】网上公布【bù】的复试安【ān】排【pái】参【cān】加复试,复试不合格【gé】者【zhě】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qì】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róng】包括专业【yè】课【kè】笔【bǐ】试(或网上专业课基础测试【shì】)、英语【yǔ】口语和听力、综【zōng】合面试等。

3.复试前,应对【duì】考生的【de】居【jū】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shū】、学【xué】历学【xué】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kǎo】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yǔ】复试【shì】。考生学历(学籍)信息【xī】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bào】到前完【wán】成学历(学籍)核【hé】验并提供认【rèn】证报告【gào】。

4.以同等【děng】学力参加【jiā】复试的【de】考生,在复试中【zhōng】加【jiā】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gàn】课程。

5.复【fù】试采取差【chà】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bìng】提前公布【bù】,差额比【bǐ】例一般【bān】不低于120%,合格【gé】生源比例【lì】不足的,按实际【jì】合格生源数组【zǔ】织复【fù】试。

6.复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中【zhōng】下旬至4月,复试【shì】方【fāng】案及具体【tǐ】要【yào】求【qiú】请留意【yì】我校【xiào】研【yán】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fosu.edu.cn/yanjiusheng)。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zhī】一扶计划”“农【nóng】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shī】特设【shè】岗位计划【huá】”“赴外汉语【yǔ】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fú】务【wù】期满、考核合格【gé】的考【kǎo】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试【shì】的,初试总分加【jiā】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lù】取【qǔ】。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yè】生到村【cūn】任职【zhí】”项目服务期【qī】满【mǎn】、考核称职以上【shàng】的考生,3年【nián】内【nèi】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jiā】10分,同等【děng】条件下优【yōu】先录取,其中报考人【rén】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shì】总分加15分。

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达【dá】到报【bào】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guó】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diào】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初试加分【fèn】政策【cè】。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shàng】的【de】退役人员【yuán】,符合全国【guó】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jiàn】的,可申请免【miǎn】初【chū】试攻【gōng】读硕士【shì】研【yán】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1.我校【xiào】第一志愿【yuàn】合【hé】格生【shēng】源不足时,可【kě】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jì】考生【shēng】(含报考“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与【yǔ】普通计划之间调剂【jì】的考生等)均须通【tōng】过【guò】教【jiāo】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shēng】复试【shì】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shōu】调剂考【kǎo】生。

2.调剂条件及具体实施细则参【cān】照研究【jiū】生学院及各【gè】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gōng】告【gào】执行【háng】。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zhāo】生计划和考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shì】成绩【jì】(含初试和复试)排【pái】名,综合【hé】考虑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hé】品德等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录取原则及【jí】具体要【yào】求【qiú】请【qǐng】留意我校研究【jiū】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考生体【tǐ】检工作在【zài】拟录取后【hòu】进行。我校根【gēn】据《残【cán】疾【jí】人【rén】教育条【tiáo】例》和《教育部【bù】办公【gōng】厅【tīng】 卫【wèi】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学生【shēng】入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tīng】〔2010〕2号【hào】)等文【wén】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的通【tōng】知【zhī】》(教【jiāo】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shēng】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wèi】体检要求。

八、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xué】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zhǔn】以【yǐ】每年上级主管部【bù】门审批公布的为【wéi】准)见下表:

学习方式学位类型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0701数学0701数学3年8000元/年
0802机械工程0802机械工程3年6000元/年
0803光学工程0803光学工程3年7000元/年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3年6000元/年
0814土木工程0814土木工程3年6500元/年
0905畜牧学0905畜牧学3年6000元/年
0906兽医学0906兽医学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254国际商务0254国际商务3年10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451教育045102学科教学(思政)3年8000元/年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3年8000元/年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3年8000元/年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3年8000元/年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3年8000元/年
045112学科教学(体育)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854电子信息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3年8000元/年
085405软件工程3年8000元/年
085406控制工程3年8000元/年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3年8000元/年
085410人工智能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855机械085501机械工程3年8000元/年
085510机器人工程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856材料与化工085601材料工程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857资源与环境085701环境工程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859土木水利085901土木工程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860生物与医药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3年8000元/年
086003食品工程3年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951农业095131农艺与种业3年6000元/年
095133畜牧3年6000元/年
095134渔业发展3年6000元/年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3年6000元/年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3年6000元/年
非全日制095138农村发展4年13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0952兽医0952兽医3年6000元/年

备注:学【xué】费不包含住宿费。因我校住宿【xiǔ】费分为若干档次,学生入学【xué】后【hòu】按实【shí】际入住【zhù】档次【cì】收【shōu】取住宿费。

九、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一年【nián】级【jí】硕士研究【jiū】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一【yī】等奖【jiǎng】学【xué】金【jīn】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7000元/年,具【jù】体评比办法参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jiǎng】助【zhù】学金【jīn】实施办法》执【zhí】行。

2.创新有为奖学金

创新有为奖学金用【yòng】于奖励【lì】有突出创【chuàng】新成果的优秀研【yán】究【jiū】生,分为创新【xīn】奖学金【jīn】、有【yǒu】为奖学金两类。创【chuàng】新奖学金为15000元/年,有为奖学金为5000元/年【nián】,一次性发【fā】放。具体评比办【bàn】法参照《佛【fó】山【shān】科学技【jì】术【shù】学院【yuàn】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3.国【guó】家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三【sān】助一辅【fǔ】岗位津贴等【děng】的奖助标【biāo】准及其评【píng】审发放程序按【àn】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补贴

专【zhuān】项计【jì】划中广东省研究生【shēng】联合【hé】培养【yǎng】基地(佛山基地)专项指【zhǐ】标按照《佛山市【shì】研究生联合【hé】培养扶持管理办法【fǎ】》(佛教高〔2020〕7 号)相【xiàng】关规定执【zhí】行【háng】,对于开展【zhǎn】连续3 个【gè】月以上联合培【péi】养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佛山市按照【zhào】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每【měi】人每【měi】年【nián】补【bǔ】助最高不超过1.5 万元、最长补助时间为【wéi】2年的【de】标准【zhǔn】发放;联合培养企业给予研究生补助不少于1500元【yuán】/月,具体补助金额由企业【yè】根【gēn】据【jù】研【yán】究生【shēng】的贡献确定。

注【zhù】意:以上奖助学金适用【yòng】于我校纳【nà】入【rù】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zhì】在【zài】校【xiào】研究生。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míng】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fú】合报【bào】考条件。凡不【bú】符合报【bào】考【kǎo】条件的【de】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yóu】考生本人【rén】承担。

2.考生【shēng】应如实填写报【bào】考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duì】弄虚作【zuò】假,一经【jīng】发现,不论【lùn】进入招【zhāo】生工作的任何【hé】阶段,一律取【qǔ】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shēng】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tōng】讯【xùn】地址、联系电【diàn】话【huà】和邮政编码【mǎ】,以便联系。因考生信息填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yóu】其自行承担。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qián】与【yǔ】招生单位【wèi】、用人单位分【fèn】别签【qiān】订定向就【jiù】业合同。考生【shēng】因报考【kǎo】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chǎn】生【shēng】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yīn】此【cǐ】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lù】取的,我校【xiào】不承担责任【rèn】。

5.考生在报【bào】名【míng】考试及【jí】复试录【lù】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wǒ】校研究生学【xué】院网站(http://www.fosu.edu.cn/yanjiusheng),我校将及【jí】时、详【xiáng】尽地在【zài】该网站发布各【gè】类有关考试招生的信息。

6.根据教【jiāo】育【yù】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bú】举办任何形式【shì】的考前辅导活【huó】动。

7.本章程内容【róng】如有与国家最新【xīn】考试招生【shēng】政策相冲【chōng】突的,以国家最新考试【shì】招生【shēng】政策为准。

十一、报考咨询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电子邮箱:fosuyzb@fosu.edu.cn

地址:广【guǎng】东省佛山市南海【hǎi】区狮山镇【zhèn】广云路33号 (邮编【biān】528225)

研究【jiū】生学院【yuàn】网址:http://www.fosu.edu.cn/yanjiusheng

微信公众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十二、监督申诉渠道

监督与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7-82988227

电子邮箱:jjc@fo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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