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强基计划>中国海洋大学

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06:00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招【zhāo】生简章,主要包【bāo】含报名条件、招生专业【yè】、报【bào】名方式【shì】、选拔程序、培养方案等【děng】,以下【xià】是具体【tǐ】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hǎi】洋大【dà】学是一所学【xué】科门【mén】类齐【qí】全【quán】、海【hǎi】洋和水产学科优【yōu】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diǎn】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yī】山傍海,坐落【luò】在景【jǐng】色秀丽、气【qì】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qīng】岛。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shí】施【shī】意见》(国【guó】发〔2014〕35号【hào】),根【gēn】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shēng】改革【gé】试点工作的意【yì】见》(教学〔2020〕1号)等【děng】文件【jiàn】,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luè】需求,加强【qiáng】基【jī】础学科拔尖【jiān】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xué】科招【zhāo】生改革试【shì】点【diǎn】(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qiáng】基【jī】计划”),旨【zhǐ】在探索多【duō】维【wéi】度考核【hé】评【píng】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zhì】向、有兴【xìng】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péi】养【yǎng】,为国【guó】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cái】。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全国统一考试【shì】报名【míng】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kē】拔尖,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和吃苦【kǔ】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jiǎn】要求,并有【yǒu】志于将来从事【shì】相【xiàng】关【guān】领域科【kē】学【xué】技术工作的【de】高【gāo】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d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yù】具有突出才能和【hé】表现的【de】考生:高中期间获得全国【guó】中学生五大学科奥【ào】林匹克【kè】竞赛全国决【jué】赛二【èr】等【děng】奖及以上奖【jiǎng】励。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海洋科学和生物科学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等省(区、市【shì】)试点【diǎn】招生,具体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强基计【jì】划报名平台【tái】。

招生专业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海洋科学理工

物理和化学

(2门科目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方可报考)

生物科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9-21至3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píng】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què】、完整地完成网上【shàng】报【bào】名。报考学校数量【liàng】限定为1所,不【bú】可兼报其他高校【xiào】。考生【shēng】只能填报一【yī】个专业,且考【kǎo】生选考科目【mù】(或科类)须符合相【xiàng】关专【zhuān】业要求【qiú】。

(二)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shēng】需于9-21至20日【rì】在报名【míng】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huá】招生考试的【de】意愿【yuàn】进行确认并签订【dìng】承诺,确认不【bú】参加考试【shì】或未在规定时【shí】间内【nèi】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放【fàng】弃我校强基计【jì】划。

2.入围校考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chéng】绩(不含任何政【zhèng】策加分【fèn】,下同【tóng】)不低【dī】于2024年所【suǒ】在省划定的本科一【yī】批【pī】录取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kē】批次的省【shěng】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shū】类【lèi】型【xíng】相应【yīng】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执行,下同【tóng】)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mǎn】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学校依【yī】据【jù】考生高考成绩,按【àn】分【fèn】省招【zhāo】生计【jì】划【huá】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míng】单(末【mò】位同分全【quán】部入围)并【bìng】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kǎo】成绩达到2024年所在省划【huá】定的本科一批【pī】录取最低控【kòng】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xué】校【xiào】考核【hé】资格【gé】。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9-21前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两部分【fèn】。面试【shì】采取【qǔ】专家【jiā】、考生“双随机【jī】”抽签的方式,测试【shì】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着【zhe】重考查学【xué】生分析【xī】问题【tí】、解决问题【tí】的能力【lì】,专【zhuān】业志向、兴趣特长【zhǎng】以及创新思维,全面考【kǎo】察学生的理想信念、综【zōng】合【hé】素质、培养【yǎng】潜质【zhì】以及外语应用能力等。同时【shí】,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gēn】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gāo】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yǒu】关规定将考生综合【hé】素质档案【àn】作为参考材料使【shǐ】用【yòng】。

2.体质测试:进【jìn】入考核环节的【de】考生【shēng】原则上均须参【cān】加体质测试。测试【shì】项【xiàng】目包括:BMI体重指数(测【cè】试身高和体重)、肺活【huó】量、坐位体前屈【qū】、立【lì】定跳远【yuǎn】。考生须参加所有项目测【cè】试,每个项【xiàng】目满分为100分,测【cè】试得分【fèn】以《国家学【xué】生【shēng】体质健【jiàn】康【kāng】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xiàng】目高三年【nián】级组标准为准。学校将选取每位考生四【sì】项测试成绩中【zhōng】得【dé】分最高的三项计入体质测试总成【chéng】绩(满分【fèn】300分,合格分数为180分【fèn】)。体质测试成【chéng】绩不【bú】计入学校考核总成绩,但无故不参加体质测【cè】试或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

(1)如因身【shēn】体残疾、受【shòu】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jiā】体质测试的考生【shēng】,可凭有效证明材料【liào】提前向我校提出免测申【shēn】请,学【xué】校审核通【tōng】过后给予免测资格。

(2)如遇不可抗力【lì】因素,学校考核【hé】工作【zuò】方案所作调【diào】整【zhěng】,将另行【háng】通知。

(四)录取办法

1.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

遵循“严【yán】格标【biāo】准、保证质【zhì】量”的原则,根据【jù】考生考核情况,划定【dìng】合格分数【shù】线。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高考总成绩/高【gāo】考满分值×850+校考【kǎo】成绩/校考满分【fèn】值【zhí】×150。校考成绩【jì】满分100分【fèn】。

3.确定录取名单

在学校考核合格【gé】基础【chǔ】上,对于第一类考生,学【xué】校【xiào】将【jiāng】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shēng】名额【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dìng】强基计【jì】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zōng】合成绩【jì】相同时,排序依【yī】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chéng】绩、高考总成【chéng】绩【jì】、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jì】、高考语【yǔ】文【wén】成绩【jì】。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录取名额。

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按招生【shēng】计划审定强基【jī】计划【huá】预【yù】录取名单,并报各省【shěng】级【jí】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yú】9-21前【qián】公布录取名【míng】单并公示【shì】录取标准。被正式录【lù】取【qǔ】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过程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

实【shí】施【shī】“本【běn】硕博”衔接【jiē】式的拔尖创【chuàng】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háng】通【tōng】识教育【yù】、学科教【jiāo】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de】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撰【zhuàn】写、本硕衔接培【péi】养、研究生专业教育和【hé】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yǎng】阶段。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jì】划所在【zài】基础学科专业【yè】进【jìn】行培养,本研衔接专【zhuān】业范围【wéi】详【xiáng】见强【qiáng】基计划各【gè】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招生【shēng】专业和【hé】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工作【zuò】方案为准【zhǔn】。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yè】将分【fèn】别在【zài】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xué】生进行【háng】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jìn】入普通班继续【xù】学习。同时【shí】,通过有【yǒu】关【guān】程序,在一、二年【nián】级本科学生中【zhōng】选【xuǎn】拔【bá】成绩优【yōu】异、科研能力表现【xiàn】突出的学【xué】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阶段三年【nián】级末,经【jīng】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jì】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fèn】流至普通班完【wán】成本科阶段【duàn】学习,其他【tā】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xiào】最新相【xiàng】关政策进入【rù】研究生学习【xí】阶段。

在研究【jiū】生阶段第二学年【nián】,按照学校和【hé】学院相关工作实【shí】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kǎo】核【hé】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běn】硕博”衔【xián】接培【péi】养模式,按照普通【tōng】学术【shù】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培养【yǎng】模【mó】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畅通学生成长发展【zhǎn】通【tōng】道;结合国家公【gōng】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xiān】选【xuǎn】拔强基计划【huá】学生【shēng】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lì】“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kè】程学习和科【kē】学【xué】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shēng】;设立“出【chū】国【guó】(境【jìng】)访【fǎng】学【xué】奖【jiǎng】学金【jīn】”,支持学生【shēng】赴国(境)外短期访学【xué】(课程【chéng】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yán】训练,参加【jiā】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yì】、国(境)外高水【shuǐ】平暑期学校【xiào】。

3.为每【měi】一位【wèi】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gēn】踪【zōng】学【xué】生成长情况【kuàng】。建立【lì】毕【bì】业【yè】生信息反馈机制【zhì】和人才【cái】成【chéng】长【zhǎng】数【shù】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xù】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xí】体验调【diào】查、教【jiāo】学督导、课程评【píng】估和教师帮【bāng】扶等机制,实【shí】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zì】我评估。

4.学校将采【cǎi】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rù】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hé】荣誉【yù】感。具【jù】体包括:对【duì】强基【jī】计划【huá】选聘的【de】师资在课酬【chóu】、绩效等【děng】方面【miàn】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jiǎng】评优、职称【chēng】评聘等方面予【yǔ】以倾斜,激【jī】励教师【shī】在授课、教学改【gǎi】革、教材编写、学生学【xué】业指导【dǎo】、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chū】突出成绩。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jiàn】立省级统一信【xìn】息平台省份,由省级【jí】教育【yù】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shēng】电子化的综【zōng】合素【sù】质档案上【shàng】传至强【qiáng】基计【jì】划【huá】报【bào】名系统。未【wèi】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tái】的省份【fèn】,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dì】各中学【xué】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tǒng】一上传至强【qiáng】基计【jì】划报【bào】名系统。

2.对于【yú】综合素【sù】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zī】格,并将有【yǒu】关情况【kuàng】通报有关省【shěng】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或教育行【háng】政部门,取【qǔ】消其当年【nián】高考【kǎo】报名、考试和录【lù】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gěi】予【yǔ】3年【nián】内【nèi】暂停参加各类国家【jiā】教育考试的【de】处【chù】理【lǐ】。已经入【rù】学的,按教育【yù】部和我【wǒ】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处理取【qǔ】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bì】业证、学位证。中学【xué】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shí】,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de】,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lì】。

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

4.选拔测试期间【jiān】,考生的交通【tōng】、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de】家庭经济困难考【kǎo】生【shēng】可向我校提出申【shēn】请【qǐng】,我校可酌【zhuó】情【qíng】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xiǔ】补贴。

5.学校未【wèi】委【wěi】托任何个【gè】人或中介组织【zhī】开展【zhǎn】强基计【jì】划等考【kǎo】试招生有关工作【zuò】,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xùn】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qiáng】基计划招生工【gōng】作在【zài】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的领导【dǎo】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zhī】和【hé】实【shí】施。我校在实【shí】施本简章【zhāng】的过程中做【zuò】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fǎ】公平【píng】、录取标准公示。

2.我校将【jiāng】对录取的学【xué】生进行入学资格【gé】复【fù】查,对不具备入学【xué】资格的学【xué】生,按教育部相【xiàng】关规【guī】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gōng】作接受学【xué】校纪检、监察部门全【quán】程监督【dū】,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dì】址:青【qīng】岛市崂【láo】山区松岭路【lù】238号中国海洋大【dà】学监察处,邮政编【biān】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

传真:0532-66782478

电邮: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xué】本科招生信【xìn】息【xī】网: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_zsb

阳【yáng】光高考信息平台【tái】: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