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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更新【xīn】:2024-9-21 16:10:11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tiáo】件、报名时间、报名入【rù】口已【yǐ】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gòng】大家【jiā】参【cān】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míng】条件,综合【hé】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yǒu】强烈的专业兴趣【qù】和吃【chī】苦耐【nài】劳的精神,符合专【zhuān】业招【zhāo】生体检要求【qiú】,并有志于将来从事【shì】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yù】具有突出才能和【hé】表现的考【kǎo】生:高中期【qī】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lín】匹【pǐ】克竞赛全【quán】国决赛二等奖【jiǎng】及以上【shàng】奖【jiǎng】励【lì】。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9-21至【zhì】30日登【dēng】录中国海洋大【dà】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wǎng】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àn】要求【qiú】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shàng】报名。报考学【xué】校数量【liàng】限定为【wéi】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gāo】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qiě】考生【shēng】选【xuǎn】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hé】相关专业要求。

(二)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需【xū】于9-21至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yuàn】进行确【què】认并签【qiān】订承诺【nuò】,确认不参加考【kǎo】试或【huò】未在【zài】规定时间【jiān】内完成【chéng】考试确认者【zhě】,视为放弃我校强【qiáng】基计划。

2.入围校考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对于第一【yī】类考生,高考成绩(不【bú】含【hán】任何政策【cè】加分,下同)不低于2024年所【suǒ】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qǔ】最低控【kòng】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dī】录取控制分【fèn】数【shù】线执【zhí】行,下同【tóng】)线【xiàn】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fèn】制的省份按高考【kǎo】满分【fèn】*40/750,四【sì】舍五【wǔ】入折算【suàn】后确定),学校依【yī】据考生高【gāo】考成【chéng】绩,按分省招生【shēng】计划数的【de】5倍确定各省入围学【xué】校考核【hé】考生名单【dān】(末位【wèi】同分全部入围)并【bìng】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nián】所【suǒ】在【zài】省划定的本【běn】科【kē】一批录取【qǔ】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jiē】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zī】格。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9-21前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hé】体质【zhì】测试两部分。面【miàn】试【shì】采取专家【jiā】、考生“双随机”抽【chōu】签的方式,测试全【quán】程录音录像。

1.面试【shì】:着重考查学生分析【xī】问题【tí】、解决问题【tí】的能【néng】力,专业志向、兴趣特长以【yǐ】及【jí】创新思维,全【quán】面考察学【xué】生的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潜【qián】质以及外语应用【yòng】能力等【děng】。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hǎi】洋大【dà】学普【pǔ】通高中学生综合【hé】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guān】规定【dìng】将考生综合素【sù】质档案作为【wéi】参考材料【liào】使用。

2.体质测试【shì】: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原则上均须参加体【tǐ】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BMI体【tǐ】重指【zhǐ】数【shù】(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huó】量、坐【zuò】位体前屈【qū】、立定跳远【yuǎn】。考生须【xū】参【cān】加所有项目【mù】测试,每个【gè】项目【mù】满分为100分【fèn】,测试得【dé】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mù】高三年级组【zǔ】标准【zhǔn】为准。学校将选取【qǔ】每位考生四项测试成绩中得【dé】分【fèn】最【zuì】高的三项计入【rù】体【tǐ】质测试总【zǒng】成绩【jì】(满分【fèn】300分,合格分数为180分)。体质测试成绩不计【jì】入学校考核总成绩,但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shì】或体质测试不合【hé】格者不予【yǔ】录取。

注:

(1)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wú】法参加体【tǐ】质【zhì】测试的考【kǎo】生,可【kě】凭有效【xiào】证明材料提前向我【wǒ】校提【tí】出免测申请【qǐng】,学校审核通过后给【gěi】予【yǔ】免测资格。

(2)如【rú】遇不可抗力因素,学【xué】校考【kǎo】核工作方【fāng】案所作【zuò】调整,将另【lìng】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

遵【zūn】循“严【yán】格标【biāo】准、保证质量”的原【yuán】则,根据考生考核情况【kuàng】,划定合格分【fèn】数线。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高【gāo】考总成【chéng】绩/高【gāo】考满分值【zhí】×850+校考成绩【jì】/校考【kǎo】满分值×150。校考成绩满分100分。

3.确定录取名单

在学校考核合格基础【chǔ】上,对【duì】于【yú】第一类考生,学校【xiào】将根据考生【shēng】所在省份强基【jī】计划【huá】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chéng】绩【jì】由高到低【dī】顺序【xù】确定强【qiáng】基计划预录取名【míng】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pái】序依据依次【cì】为:学校考核【hé】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chéng】绩、高【gāo】考【kǎo】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录取名额。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jì】划预录取【qǔ】名【míng】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lǐ】录取手续。

我【wǒ】校于9-21前公布录取名单【dān】并【bìng】公示录取【qǔ】标准。被正式【sh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qū】、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