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工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等法【fǎ】律法规【guī】及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dìng】,依据湖【hú】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湖南【nán】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de】通知》(湘【xiāng】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hé】学校单独招【zhāo】生工作(以【yǐ】下【xià】简称单招【zhāo】)实际,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水渡河路10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6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nán】工程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dān】招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tòu】明”的原则,坚决执行【háng】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工程职业【yè】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mín】政府批【pī】准、湖南省【shěng】教育厅主管的【de】一所国有公【gōng】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xiào】。学校先后荣获“湖南省党【dǎng】建先进高校”、“湖南省党建示范高校【xiào】”、“湖南【nán】省【shěng】示范性(骨干【gàn】)高【gāo】等职业院【yuàn】校”、“湖南省文【wén】明单【dān】位”、“湖南省【shěng】文明标兵校园【yuán】”、“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nán】省大学生心理【lǐ】素【sù】质提升【shēng】示范校”、“湖【hú】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xiào】”、“湖【hú】南【nán】省【shěng】‘三全育人’综合【hé】改革试点高校”、“湖南省深化新时【shí】代教育评价改【gǎi】革试点高校”等荣誉称号,现~为“湖南省【shěng】‘楚怡’高水平高职学院建设【shè】单【dān】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gōng】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mó】确定【dìng】、政策制订【dìng】等重【chóng】大事项【xiàng】,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zhāo】组织实【shí】施的日常工作,学校【xiào】教务处负【fù】责单【dān】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duì】口【kǒu】招生【shēng】考试)报名条【tiáo】件并已【yǐ】参【cān】加高考报名【míng】的人【rén】员。对于符合报名条【tiáo】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qiě】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9-21-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zhāo】生考试机构指定【dìng】的报名点【diǎn】办理补报【bào】名手续【xù】。
第九条 全省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从2024年【nián】2月【yuè】27日8:00开始,至3月5日17:00结束,实【shí】行网上报考和填报【bào】志愿。单【dān】招报考【kǎo】设第一志愿【yuàn】和第二志愿,考生【shēng】可【kě】选择1-2所院校在指【zhǐ】定网上平台进【jìn】行报【bào】考。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nán】省【shěng】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zōng】合信【xìn】息平台(以下简称“考【kǎo】生综合【hé】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xiāo】湘高【gāo】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yīng】用商店、小米应【yīng】用商【shāng】店【diàn】或【huò】“考生【shēng】综合信息平【píng】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xìn】息【xī】。湖南【nán】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将在填【tián】报【bào】志愿【yuàn】期间的9-21-9-21每天17:00前【qián】公布【bù】当前各高校各【gè】计划类别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考生人【rén】数【shù】,考生可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潇湘高考”APP查看。所有【yǒu】考【kǎo】生可在报考截止时间(即【jí】3月5日17:00)前随时修【xiū】改报考志愿,截止报【bào】考时间后【hòu】,不能修改志愿。
第十条填报专业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gè】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fǒu】同【tóng】意专业【yè】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zhí】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zhōng】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shēng】报考【kǎo】各专【zhuān】业组的职业【yè】技能测试内容不【bú】同,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tóng】等学力考生只允【yǔn】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háng】填报,并表【biǎo】明是否同【tóng】意专业调剂(同一组【zǔ】内【nèi】专业【yè】调剂)。在报【bào】名系统【tǒng】中多填【tián】专业【yè】视【shì】为无【wú】效。
第十【shí】一条退役军人【rén】身份认定。退【tuì】役【yì】军【jun1】人由户籍所【suǒ】在县【xiàn】(市、区)退役【yì】军人事务部【bù】门【mén】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kǎo】生在规【guī】定时【shí】间【jiān】内提供给我【wǒ】校审核,不能【néng】按要求提【tí】供证明材料的考生【shēng】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tí】供虚假证明【míng】材料【liào】的将依据教育部相【xiàng】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qǔ】的取消录【lù】取资【zī】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gé】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yìn】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报名身份【fèn】审核【hé】(界定【dìng】)表【biǎo】》,同【tóng】时【shí】提供退出【chū】现役证(转业证【zhèng】)。
2.材料提交时【shí】间及【jí】方式。考【kǎo】生须在2024年3月【yuè】4、5日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zhèng】明材料,通【tōng】过现场送【sòng】达方式【shì】交【jiāo】由我校招生【shēng】就业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0731-84095317)。
第四章 单招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èr】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huá】数为2685人,其【qí】中包含单列计划【huá】的退役军人5人、体【tǐ】育特长生24人。本校2024年招【zhāo】生专【zhuān】业共36个【gè】。分专【zhuān】业【yè】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yè】最终【zhōng】学【xué】费标准【zhǔn】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jià】主管部门审核为准【zhǔn】。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160 | 5060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三年 | 60 | 4600 | |
环境地质工程 | 三年 | 58 | 4600 |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三年 | 29 | 5060 | |
钻探工程技术 | 三年 | 29 | 4600 | |
岩土工程技术 | 三年 | 92 | 460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三年 | 63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90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应用方向) | 三年 | 3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 | 三年 | 3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 | 三年 | 50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30 | 46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70 | 4600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55 | 46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120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50 | 5060 |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150 | 46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40 | 4600 |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三年 | 40 | 46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00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10 | 35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40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40 | 35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10 | 4600 |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方向) | 三年 | 35 | 4600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80 | 32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70 | 5060 | |
专业组二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45 | 7500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110 | 75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60 | 75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55 | 6000 | |
专业组三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25 | 5060 |
建筑工程技术(智慧建造方向) | 三年 | 50 | 5060 | |
退役军人计划 | 三年 | 5 | ||
体育特长生计划 | 三年 | 24 | ||
总计 | 2685 |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jí】专【zhuān】业说明。根【gēn】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huá】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hán】在各相关【guān】专业【yè】的招【zhāo】生计划内,未录【lù】满的计划自动【dòng】转为【wéi】普通类计划。
1.退役【yì】军人计划5人【rén】,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wéi】内自【zì】行选择报【bào】考专业【yè】。
2.体【tǐ】育特长生【shēng】招生计划 24人,考生可【kě】在上表单招专【zhuān】业【yè】范围内自行选择【zé】报考专业。
第【d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jī】数,按比【bǐ】例【lì】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huá】数。学校各专业【yè】各类【lèi】别计划确定并公【gōng】布后,一律不调【diào】整和追加。单【dān】招未【wèi】完成【chéng】的计划【huá】转为【wéi】统招计【jì】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shí】五条学校将本【běn】着“公平、公正、择优【yōu】录取”的原【yuán】则,按照国家教育【yù】考试相关规定,在【zài】省【shěng】教育【yù】厅、省教育考试院的【de】指导和【hé】监督下组织单【dān】招考【kǎo】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参加学校【xiào】今【jīn】年单招的考生分【fèn】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tōng】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合【hé】格性考试【shì】有【yǒu】效【xiào】成绩)、中职【zhí】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kǎo】生及同等学力考【kǎo】生(含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jiè】普通高【gāo】中【zhōng】考生)、退役军人、体育【yù】特长生四【sì】个大类。
第【dì】十七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fāng】式【shì】,分类组织考试。根【gēn】据考生的类【lèi】别,考【kǎo】试按【àn】以下【xià】方式进行。
1.第【dì】一类:应【yīng】届普【pǔ】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dé】的【de】高【gāo】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语文【wén】、数学【xué】、外语等科目【mù】有【yǒu】效成绩代【dài】替。职业技能测【cè】试由学校组织【zhī】,按照人才培养需要【yào】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kǎo】察学【xué】生的【de】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shēng】及同等学力考生。文【wén】化素【sù】质【zhì】测试由学校依【yī】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jī】础课课程【chéng】标准》及高【gāo】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xué】、英语等【děng】有关【guān】内容进行命题及【jí】考试【shì】。职业【yè】技能测【cè】试由学【xué】校组织,学校分专业【yè】组,按【àn】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qǔ】笔试【shì】、机试【shì】或【huò】实【shí】践操作等【děng】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néng】。
3.第三类:退役军人【rén】。退【tuì】役军人免【miǎn】予文【wén】化素质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shàng】述第二【èr】类考【kǎo】生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de】职业【yè】技能测试。
4.第四【sì】类【lèi】:体育特长【zhǎng】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shēng】类【lèi】别不同,分【fèn】别采【cǎi】取上述第一类或第【dì】二类【lèi】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dài】替,专项测试按照《湖【hú】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体育特长生【shēng】高职单招方案》执行【háng】。
第十八条考生的【de】综合成绩为【wéi】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lèi】、第【dì】四【sì】类考【kǎo】生【shēng】的【de】高职单招综【zōng】合成绩【jì】(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dì】三类【lèi】考生的综合成绩满【mǎn】分为300分。我校所有专业文化素【sù】质成绩与职业技【jì】能成绩占比【bǐ】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我校针【zhēn】对第二类【lèi】考【kǎo】生组织的文化素【sù】质测【cè】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zǔ】织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fāng】式:
专业组一的专业,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专业组二的专业,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联想画绘制)进行考察:
专业组三的专业,采取机试(BIM建模)方式进行考察。
第【dì】二十条 我校【xiào】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bú】同专【zhuān】业组【zǔ】的【de】职业技【jì】能测试分别【bié】进行命题。我【wǒ】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néng】测试【shì】的【de】有关【guān】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zài】我校官网公布。
第二【èr】十一条 符合【hé】以下【xià】免试条件的考生在【zài】单【dān】招考试【shì】前向学【xué】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jì】能测试的考生,须在9-21-9-21,通过现场送【sòng】达【dá】方式,将【jiāng】获奖证书等相关【guān】申请材【cái】料报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de】考【kǎo】生不【bú】占【zhàn】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xiào】统招计划,在【zài】统招录取前完成录【lù】取手续【xù】办【bàn】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fǎ】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miǎn】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bù】政策规定,中等职【zhí】业教育【yù】应届毕业生,在【zài】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zhī】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jiǎng】的中国国【guó】家【jiā】代表队选手【shǒu】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sài】事相应【yīng】的专业就读,在校【xiào】期间获“全【quán】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jì】能【néng】大赛”一等奖、二【èr】等【děng】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néng】大赛”“湖【hú】南省【shěng】职【zhí】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jiān】获“湖南省【shěng】职【zhí】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zhí】业院校技能竞赛【sài】”二【èr】等奖(银牌)、三【sān】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sài】项对口专业【yè】可免予职业技能【néng】测试。其中【zhōng】获得二等【děng】奖(银牌)的学生可按【àn】技能测【cè】试【shì】成绩【jì】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děng】奖(铜牌【pái】)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shì】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yě】可选择参加【jiā】学【xué】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jì】,取【qǔ】两项成绩的较高【gāo】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shì】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duì】应(考生如【rú】需【xū】跨专【zhuān】业报考,则【zé】不【bú】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shí】二条 学校按【àn】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yī】志愿考试时间为9-21-17日【rì】。若【ruò】第一志愿【yuàn】生源不【bú】足,未完【wán】成【chéng】单招【zhāo】计【jì】划,我校【xiào】将【jiāng】组织第二志愿考试【shì】,参考【kǎo】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xiào】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9-21-14日。各科【kē】目的具【jù】体【tǐ】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zài】我校官网上另行公【gōng】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jù】物【wù】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dān】招【zhāo】的报考费【fèi】为80元/生。报考我校【xiào】第【d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nà】时间为9-21—10日,缴纳【nà】方式为【wéi】微信支【zhī】付【fù】方式。未在规定时【shí】间内缴【jiǎo】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qǔ】。缴费成功的【de】考生于9-21-15日登录【lù】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index/index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èr】志【zhì】愿【yuàn】考生缴费及准考【kǎo】证打印【yìn】时间学校另行【háng】公布【bù】。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0731-84095317。
缴费流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网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detail/news?article_id=5100&menu_id=615&sidebar_index=5
第二十四条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的指导【dǎo】下,参照【zhào】国【guó】家教育考试规定进【jìn】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的统筹下,教【jiāo】务处负责按照国考要求【qiú】制定【dìng】具体的组考方案【àn】,根据报考【kǎo】人数【shù】合理安排【pái】考场并组【zǔ】织学生有【yǒu】序【xù】考试;负责相关【guān】考务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jiā】参【cān】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juàn】及登分工【gōng】作有关【guān】要求,制【zhì】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biāo】准,按【àn】规【guī】定做好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bǎo】考试【shì】评判工作【zuò】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pǔ】通【tōng】高中毕【bì】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kǎo】生和往届普通高【gāo】中考【kǎo】生及同【tóng】等学力考生【shēng】(第二类考生【shēng】)的类别确【què】定及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成绩的【de】认定以【yǐ】省教育考试院提【tí】供的数据为依据【jù】。普【pǔ】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tōng】高中毕业考【kǎo】生必【bì】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zhōng】考生【shēng】及同等学力【lì】考生【shēng】的要求参加文化【huà】素质【zhì】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dān】招录取首先【xiān】对报考【kǎo】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jìn】行录取,单列计【jì】划只录取【qǔ】第一志【zhì】愿报考【kǎo】的【de】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pǔ】通类计划【huá】录【lù】取第【dì】一类【lèi】、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tiáo】普通类考【kǎo】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jì】划以实际参考的【de】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gè】类【lèi】别【bié】参【cān】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gè】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nián】普通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有效【xiào】成绩)、第二类考生(含【hán】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hé】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pǔ】通高中考生)的实【shí】际录【lù】取【qǔ】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zhāo】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rén】,剩余计划【huá】95人【rén】录取第一【yī】类、第【dì】二类学【xué】生,如第一类【lèi】考生、第【d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de】人数分别【bié】为150、50人,根【gēn】据【jù】同比例【lì】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kǎo】生的计【jì】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lèi】考生【shēng】计划数计算公式【shì】:95/(150+50)×150。各【gè】类别各专业计划确【què】定后【hòu】,录【lù】取过程【chéng】中不再调整和追【zhuī】加。
第【dì】二十【shí】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lèi】别录取时,按照志愿【yuàn】优先的顺序进行录【lù】取。各类别按照【zhào】以下【xià】顺【shùn】序进【jìn】行【háng】。
1.退【tuì】役【yì】军【jun1】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进行【háng】录【lù】取,录【lù】完为止。
2.体育特【tè】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bào】项目按【àn】综合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tǐ】规则详见《 湖南工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nián】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第一【yī】类【lèi】、第二类考生。依次按【àn】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yōu】先【xiān】的原【yuán】则,根据各专业各【gè】类别招【zhāo】生计【jì】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zhǐ】。如考生填报第一专业计划【huá】数【shù】已录满,则根据报考的第二专【zhuān】业进【jìn】行录取。如遇个【gè】别专业生源不足,则对该【gāi】专【zhuān】业所【suǒ】对应【yīng】专业【yè】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shēng】按综【zōng】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jìn】行录【lù】取。
第二【èr】十【shí】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yī】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tóng】分排【pái】序规则为:应届普通高【gāo】中毕业【yè】考【kǎo】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yī】次排列;中职考【kǎo】生和往届普【pǔ】通高【gāo】中考【kǎo】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shì】、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的成绩依次排列。退役军【jun1】人末位同分【fèn】,以【yǐ】多选题、单【dān】选【xuǎn】题【tí】、判【pàn】断【duàn】题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三【sān】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liàng】,我校提前确定录取【qǔ】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yǔ】录【lù】取。虽【suī】成绩合格但有下列情形之【zhī】一者,我【wǒ】校将直接取消考【kǎo】生录取资【zī】格【gé】:填报虚假高【gāo】考报名信息、提【tí】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有缺【quē】考【kǎo】或舞弊、代【dài】考等行为、文化素质【zhì】测试或职【zhí】业技【jì】能测试科目成绩【jì】为【wéi】零。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gczy.cn/)发【fā】布单招拟录【lù】取名单【dān】,拟【nǐ】录取考生需在我校【xiào】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lù】取【qǔ】确【què】认手续【xù】。
第三十二条【tiáo】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hé】普【pǔ】通高校对口【kǒu】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de】学生【shēng】不得转【zhuǎn】学【xué】,特殊情【qíng】况【kuàng】需转专【zhuān】业的【de】,按照【zhào】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本校当【dāng】年单招专业范【fàn】围内转换【huàn】。
第三十三条【tiáo】农民【mín】工【gōng】等其他【tā】社会【huì】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zhuān】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shè】会人【rén】员考生录【lù】取【qǔ】后,高【gāo】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zh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zuò】的指导意见》(教职成【chéng】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quán】日制教学【xué】的原则进行管【guǎn】理【lǐ】和培养。
第三十【shí】四条单招第一志【zhì】愿【yuàn】录取【qǔ】结束后【hòu】,如有【yǒu】剩余【yú】专业计划,我校【xiào】将向社会公布有【yǒu】缺【quē】额【é】的专【zhuān】业【yè】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qiě】未被【bèi】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lù】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dì】三十五【wǔ】条单招【zhāo】考试及录取【qǔ】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shí】将【jiāng】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qíng】况在学校【xiào】官网公示。
第【dì】三十六条单【dān】招期【qī】间,在学【xué】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检查下【xià】进【jìn】行单招考试【shì】、录取等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条学校单【dān】招【zhāo】工作严【yán】格执【zhí】行教【jiāo】育部和省教育【yù】厅政策规【guī】定和【hé】纪【jì】律【lǜ】要求,不举【jǔ】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xùn】班”,不与任何社会机【jī】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shì】有社会机构【gòu】和【hé】个人宣【xuān】传与我校【xiào】有【yǒu】合作、可以通过“内部【bù】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guǎn】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sǔn】失的可向【xiàng】公安机【jī】关【guān】反映。
第三十八【b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háng】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shēng】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wéi】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hé】《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教育部【bù】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行【háng】处【chù】理。欢迎考生【shēng】、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jiān】督【dū】,我校的【de】投诉举报【bào】电话0731-84095297。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新生入学【xué】设有“绿色通道”。家庭【tíng】经济特别困难的【de】新生,可【kě】持乡(镇)以上人民政【zhèng】府【fǔ】证【zhèng】明向学校学生工【gōng】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shǒu】续,并可根【gēn】据国家【jiā】有关规定申【shēn】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条录取【qǔ】考生【shēng】的【de】体【tǐ】检标【biāo】准【zhǔn】按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第【dì】四十一条【tiáo】录取考生【shēng】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jiàn】康状况检查【chá】均【jun1】采用考生报【bào】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对【duì】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jí】的信息,学【xué】生需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sì】十二条新生【shēng】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新【xīn】生报名【míng】资格、身心【xīn】状况【kuàng】、录取【qǔ】手续及程序、录取资【zī】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míng】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chá】复【fù】核发现【xiàn】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chù】理,凡属【shǔ】弄虚【xū】作假【jiǎ】者,一【yī】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gé】。对【duì】于弄虚【xū】作假【jiǎ】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sì】十三【sān】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和学【xué】院官【guān】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各【gè】种【zhǒng】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de】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xiào】公布的完【wán】整【zhěng】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xìn】地址:湖南【nán】省长沙市万家丽北水渡河路100号湖【hú】南工程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shēng】就【jiù】业处【chù】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shēng】咨询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招生咨询邮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gczy.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95297
第四【sì】十五条【tiáo】本章程【chéng】适【shì】用于【yú】我【wǒ】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nán】工程【chéng】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就业处。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zhèng】策调整,以公【gōng】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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