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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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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教育部【bù】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校实际【jì】,特制【zhì】定【dìng】本【běn】章【zhāng】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1.学校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127

3.主管【guǎn】部【bù】门:行【háng】政【zhèng】主【zhǔ】管部【bù】门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zhàng】局,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jiāo】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办学性质:公办

2.办学类型:专科(高职)

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

凡通过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圆满完成学业要求,正常毕业,由学校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zhù】册【cè】的全【quán】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bì】业证【zhèng】书【shū】。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路32号(北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

校招生工作【zuò】严格贯【guàn】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则【zé】,全【quán】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并接受【shòu】纪检【jiǎn】监察【ch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招生【shēng】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职【zhí】能部门,在主管领导【dǎo】的直接领【lǐng】导下,遵照【zhào】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yuán】会等有【yǒu】关招生政策【cè】和规定,积极有【yǒu】效地开展【zhǎn】招生工作【zuò】。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jì】检监察办【bàn】公室作为【wéi】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责机构,对【duì】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表

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自主招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学校北京市集体户籍考生不可报考我校。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kǎo】生要【yào】按照北【běi】京教育考试院规定【dìng】的自主招【zhāo】生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bào】名,每名考【kǎo】生限【xiàn】报一所院校。

2.报【bào】名时请按照【zhào】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拍照及扫描【miáo】均可【kě】。考生【shēng】报名时提交【jiāo】的【de】所有材【cái】料必须真实。

3.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步选拨流程,不合格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报名方式

考【kǎo】生【shēng】可选择以下三种【zhǒng】方式【shì】之一,登录报名【míng】平台报考北京劳动保障职【zhí】业学院:

(1)登录“北京劳动保【bǎo】障【zhàng】职业学院”官网,点击“2024年自主招【zhāo】生报名【míng】”进行报名;

(2)搜索微信公众号“劳职招生”点击“报劳职”进行报名。

(3)搜索微信小程序“劳职招生”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普【pǔ】通高中学籍考生须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shì】成绩证【zhèng】明【míng】(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zhàn】查【chá】询【xún】下载)及《普【pǔ】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3.中专【zhuān】生、职高生、技校【xiào】生须提供中【zhōng】职阶段学籍卡(须【xū】加盖学校公章)。

4.证【zhèng】书材料【liào】:提供综【zōng】合评价【jià】及奖励加分涉及的相【xiàng】关证【zhèng】书材料(同类证书只需提供【gòng】最【zuì】高等级),作为综【zōng】合评价、奖励加分评【píng】定的参【cān】考依据。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明。

上述材料请保管好原件,入学后以待备查。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2024年【nián】自主招【zhāo】生总成绩由综合【hé】评【píng】价成【chéng】绩、面试成【chéng】绩和【hé】奖励加分成绩三部【bù】分组成,总分500分。

(一)综合评价:满分150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150分

(1)高中毕业【yè】生语文、数学和【hé】外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均【jun1】合格且无不【bú】良【liáng】记录者。

(2)三校【xiào】(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shēng】学籍卡【kǎ】中语【yǔ】文、数学和外语最【zuì】后一【yī】次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70分【fèn】及【jí】以上者。

(3)高中【zhōng】(中职)阶【jiē】段获得【dé】政府奖【jiǎng】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奖学【xué】金【jīn】(含宏【hóng】志奖学金)者。

(4)高中(中职【zhí】)阶段获得市【shì】级【jí】(含)以上三好学生【shēng】、优【yōu】秀【xiù】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gàn】部【bù】)等称【chēng】号者。

(5)退役士兵。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100分

(1)三校(中专、职高、技校)毕业【yè】生学籍卡中语【yǔ】文【wén】、数学和外语最后一【yī】次成绩其中【zhōng】两门成绩【jì】折合百分制均【jun1】在【zài】70分及以【yǐ】上者。

(2)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奖学金者。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dé】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xué】生【shēng】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xiù】共青团员(团干部【bù】)等【děng】称【chēng】号者。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gé】证书【shū】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chū】级(含)以上者。

3.不符【fú】合【hé】以上条【tiáo】件但可提供综合素【sù】质报告册或者学籍卡【kǎ】且无不【bú】良记录的考生,综合【hé】评价成绩计50分。

(二)面试:满分300分,及格分180分

所【suǒ】有报【bào】名考生均需参【cān】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以考察综【zōng】合素【sù】质、专业素养【yǎng】、沟【gōu】通能力【lì】等方面为主,考官【guān】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面试成绩【jì】未达到【dào】及格分(180分)不具备【bèi】录取【qǔ】资格。

(三)奖励加分:满分50分

考生根据下表加分条件获得奖励加分。

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学校自【zì】主招【zhāo】生工作【zuò】在【zài】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dǎo】下,以“公平公正【zhèng】、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以【yǐ】政治思想品德和身心【xīn】健康合格为前【qián】提【tí】,依【yī】据【jù】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chéng】绩择优录取,同【tóng】等条件下,有突出专【zhuān】业技能的考生优先录取【qǔ】。所有专业不设男【nán】女录【lù】取比例。

2.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专【zhuān】业志愿的【de】顺【shùn】序,按照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考生【shēng】总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依次【cì】择优【yōu】录取;计划【huá】招【zhāo】满专业按其第【dì】二【èr】志愿录取,以【yǐ】此类推。分数相同时,按照考生综【zōng】合素【sù】质排【pái】名先后进行录【lù】取。

3.招生专业【yè】在招收第【d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qǔ】第二志愿报名的考【kǎo】生;如仍未完成招生【shēng】计【jì】划,则对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调剂录取【qǔ】。如果符【fú】合录【lù】取【qǔ】条件的考【kǎo】生人数不足学校规定的开【kāi】班人数,将根据【jù】考生报考志愿转至其他【tā】专业【yè】录取。

4.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180分及以上者才具备录取资格。

5.根据北京教育【yù】考试院规定,被【bèi】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2024年不【bú】得再【zài】参加高考,未被【bèi】录取【qǔ】的【de】考生可继续参加2024年高考。

6.考生报名【míng】时提交的所【suǒ】有材料必须【xū】真实,如发现不符【fú】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zhě】,一经查实,取消【xiāo】录取资【zī】格。

(二)户籍政策

1.农户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0%。

2.农村户籍考生享受奖励加分。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2.体检要求

考【kǎo】生身体情况【kuàng】应【yīng】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学校相关专【zhuān】业【yè】要求。报考智慧健【jiàn】康养【yǎng】老服务与【yǔ】管【guǎn】理专业、护【hù】理【lǐ】专业、学前教育专【zhuān】业【yè】要求【qiú】身心健【jiàn】康,无精神类疾病【bìng】,无【wú】色盲、色弱、斜视、弱视、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de】肢体【tǐ】或躯体残疾、功能障碍等;报考安【ān】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城【chéng】市轨道【dào】交通机电技术专业【yè】、人工智能技术应【yīng】用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不建议残疾考生报考理工科专业。

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高职各专业学费均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2.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900元-1200元。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xué】金:一等【děng】助【zhù】学金每【měi】人每学年补助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rén】每学年补【bǔ】助【zhù】2800元。

(4)退役士兵助学金:退役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3300元。

2.学校资助

(1)基本奖学金:一等优秀奖学金每人每【měi】学年1000元;二【èr】等【děng】优秀奖学金每人【rén】每【měi】学年600元;三等优秀【xiù】奖学金每人【rén】每学年300元;奋进奖学金每人每【měi】学【xué】年500元;勤勉奖学金每人【rén】每学【xué】年200元。

(2)特【tè】殊【shū】奖学金:对于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凡在校期间成【chéng】绩【jì】合格,无违【wéi】纪行为,给【gěi】予【yǔ】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特殊【shū】奖学金资助。奖学金按【àn】学年核定发【fā】放,最多【duō】可领取三年。

3.其他资助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àn】照相关规定可【kě】申请国家【jiā】助学贷款【kuǎn】、国家助【zhù】学【xué】金和学【xué】生困【kùn】难补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公布

自主招生录【lù】取由学校【xiào】预录【lù】取、社会公示、上报北京【jīng】教【jiāo】育考试院审【shěn】批、正【zhèng】式录【lù】取等环节组成。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xìn】公众号“劳职招【zhāo】生”公布,考【kǎo】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查询,学校将【jiāng】根据北京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统一安排【pái】向考生【shēng】发放录【lù】取【qǔ】通【tōng】知书【shū】。

2. 新生报到

学校有【yǒu】南、北【běi】两个【gè】校区,根据各专【zhuān】业课程设置及实训室的配备情况,上【shàng】课校区两校区统【tǒng】一【yī】安排【pái】,详见《北【běi】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4级新【xīn】生报到须知》。

3.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jìn】行【háng】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tiáo】件【jiàn】或【huò】弄虚作【zuò】假、违纪舞弊【bì】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rù】学资格【gé】,并报相关机【jī】构备案。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941605、010-64941527、010-64941610

学校网址:www.bvclss.cn

学校【xiào】招生网【wǎng】址:www.bvclss.cn/pc/zs/index

第十八条

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由学校招生【shēng】办公室负【fù】责解释,招生办公【gōng】室设在南校区北楼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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