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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2:38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结【jié】合教育部【bù】、北京【jīng】市教育委员会【huì】有关规【guī】定和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学院全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mǎ】:1107,主管【guǎn】部门:北【běi】京市教育【yù】委【wěi】员会。

第三条全日制公办专科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为经教育部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学院校址: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

第五条【tiáo】招生依据:学【xué】院招生工作严【yán】格贯彻落【luò】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gōng】平【píng】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qǔ】,并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考生【shēng】、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xué】院成立【lì】由相关【guān】院领【lǐng】导和职能部门负责【zé】人组成【chéng】的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贯彻【chè】执行国家【jiā】和北【běi】京【jīng】市招生工作政策规【guī】定【dìng】;审【shěn】议学【xué】院招生【shēng】计划和【hé】招生工作方案;统一【yī】部署、协调招生工作【zuò】;研究和【hé】处理招生工作【zuò】中的【de】重要事【shì】项;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jué】招【zhāo】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的实施机【jī】构【gòu】,负责处理高【gāo】职自主【zhǔ】招【zhāo】生的日【rì】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表

2024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2.报考要求

报名时间:9-21-26日。

报名网址:学【xué】院官网(https://www.jbzy.com.cn)首页飘窗“2024年【nián】高招自主招【zhāo】生”,或【huò】微信搜索“北京京北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小程序进行报名。

报名【míng】系【xì】统填写考生信【xìn】息【xī】时务必保证准【zhǔn】确,填写手机项时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该【gāi】号码及手【shǒu】机应能保【bǎo】证【zhèng】联系畅【chàng】通【tōng】。

3.报名材料

报【bào】名材【cái】料需按要【yào】求拍摄成图片,通过报名系统网【wǎng】上提交,单【dān】张图片文件大小在【zài】150K~5MB之间。

(1)报名表:考生使用学院高招自主【zhǔ】招生报名系统进【jìn】行【háng】报名,核【hé】实无误后【hòu】由【yóu】本【běn】人和家长签字确认。系统【tǒng】自【zì】动生成《2024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高【gāo】职自主招生报名【míng】表》,考生【shēng】自行打印【yìn】留【liú】存。

(2)身份材料【liào】:考【kǎo】生本人身份【fèn】证、考生户口本原件(户【hù】主和本人页【yè】)。

(3)文化【huà】素质材料:普【pǔ】通高中生提供本人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绩单;中【zhōng】专学校、职【zhí】业高中、技【jì】工学校考生【shēng】提供中职阶段含【hán】学生考试【shì】成【chéng】绩的【de】学生卡片。

(4)加分材料:准【zhǔn】备申请加【jiā】分的【de】考生请根【gēn】据本章程“成绩评定”内【nèi】容准备相关【guān】证明材料【liào】。

备注:新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上【shàng】材料的【de】原件及复印件(复印【yìn】件上加盖所在学【xué】院或档案【àn】所在单位公章),复印材料【liào】均要求A4纸,原件于报【bào】到验证后【hòu】退还给【gěi】考生本人,复印【yìn】件学【xué】院留存。

第十一条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以考生提交材料为依据计算。

高中生学业水平【píng】考试语文【wén】、数学【xué】、英语均【jun1】通过计【jì】90分,通【tōng】过两【liǎng】科计【jì】70分,通【tōng】过一科【kē】计50分,均未通过计【jì】0分;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jì】工学校考生计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xué】、英语考试成绩(折【shé】合百分【fèn】制)平均分【fèn】。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交相关【guān】材料【liào】,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dìng】后加【jiā】入文化素质成绩。符合【hé】多项条【tiáo】件的【de】,文【wén】化【huà】素质【zhì】成【chéng】绩满100分后不再加分。

A.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fǔ】奖学金及其【qí】他市【shì】级以上智【zhì】育奖学金(含【hán】宏志奖【jiǎng】学金【jīn】),加10分。

B.高【gāo】中或【huò】中【zhōng】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gàn】部、优秀团【tuán】员、北【běi】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四星级志愿者“及以上认定,加10分。

C.高中【zhōng】或中职阶段在区级(含)以【yǐ】上学【xué】科竞赛或【huò】职【zhí】业技【jì】能大赛获奖,加10分;

D.中【zhōng】职阶【jiē】段获得【dé】初级及以上国家【jiā】职业【yè】资格证【zhèng】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加10分。

E.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10分。

F.退役士兵,加10分。

G.农业户口考生,加5分。

(2)面试成绩【jì】:满分100分,由专业老【lǎo】师现场面试进行职业倾向性测【cè】评【píng】获得。面试【shì】时间9-21,考【kǎo】生应注意保持电话【huà】畅通以及关注学院【yuàn】高招自主报【bào】名系统【tǒng】查看准【zhǔn】考证获取面试安排信息。

(3)总【zǒng】评成绩:满分200分,计算公式为:总评成绩【jì】=文化素【sù】质成绩+面试成绩【jì】。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píng】、公【gōng】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zhì】、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严格执【zhí】行【háng】教育部和【hé】北京市【shì】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

考生可填报两个专【zhuān】业志愿并选择是【shì】否服从调【diào】剂,以志【zhì】愿优先为【wéi】原则,依照总评成【chéng】绩从高到低【dī】顺序【xù】录取。面试成【chéng】绩低于60分【fèn】者不予录取。

2.志愿征集

首轮录取工作结束后【hòu】如【rú】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jì】划,则【zé】未【wèi】完成【chéng】的计划进行征【zhēng】集志愿录取。

征集报名时【shí】间9-21-17日,征【zhēng】集面试时【shí】间9-21,请考生【shēng】关【guān】注【zhù】学院高招自【zì】主报名系统【tǒng】查看准考证获取面试安排【pái】信息。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无,本院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2.体检要求【qiú】:相关专业录取的体检【jiǎn】标准【zhǔn】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xué】院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gōng】厅卫生部【bù】办公厅关于【yú】普【pǔ】通高等学【xué】院招生学生【shēng】入学身【shēn】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yǒu】关问题的通知【zhī】》(教学厅[2010]2号)为依【yī】据。护理和学前【qián】教育专业要求体检无色盲、色弱。

3.其它要求:艺术设计专业为美术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专科)合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学费标【biāo】准:6000元/学年(护理专业7500元/学【xué】年,艺术设【shè】计专业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男生900元/学年,女生12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形成了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学院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和生源地【dì】助学贷【dài】款等多位一【yī】体【tǐ】等的奖学金和【hé】资助体【tǐ】系。

1.绿【lǜ】色通道:被学院录取入【rù】学且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的新生,一律先办【bàn】理入学手续,然【rán】后再根据核【hé】实后的情况【kuàng】,分别采取不【bú】同办法予以资助。

2.国家【jiā】奖学金【jīn】:奖励特【tè】别【bié】优秀的全日制【zhì】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国【guó】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奖励资助品【pǐn】学兼优、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全日【rì】制【zhì】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学院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分设等级和【hé】奖【jiǎng】励【lì】标准为:一【yī】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jiǎng】学【xué】金1000元、三等【děng】奖学【xué】金500元。

5.国【guó】家助学金【jīn】:资助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或明确纳入【rù】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助【zhù】学金分为【wéi】两等:一等助学【xué】金每生每年【nián】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nián】28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情况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同步公布公示。

2.持学院寄发的新生录取通【tōng】知书【shū】及本人身份证【zhèng】,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xiào】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xué】者【zhě】,应【yīng】当在新生报到【dào】日期前向学院【yuàn】请假【jiǎ】,未【wèi】经学院【yuàn】同意【yì】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dào】者,视为【wéi】自动放弃入学资【zī】格。

3.学院成立由新生【shēng】入学审查人、新生【shēng】入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组成【chéng】的“三级【jí】审签”工作小组。新生入学时【shí】,审查人【rén】员【yuán】要对新生【shēng】报到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shēn】份证和考生【shēng】名册等材料【liào】进行核对。如发【fā】现【xiàn】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shì】规定情形的【de】,根据【jù】相【xiàng】关规定,取消【xiāo】入学资【zī】格。

4.新【xīn】生入学三个月内,再次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shēn】心情况、录取手续及程序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chū】现的问【wèn】题及时和【hé】各【gè】招生考试机构【gòu】核对【duì】存疑信息。查实违规【guī】的【de】新生,取消学籍,情【qíng】节严重【chóng】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10-89681662、89682407

2.监督电话:010-89681532

3.学院官网:https://www.jbzy.com.cn

4.微信公众号: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5.微信小程序: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解释部门为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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