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dān】招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gài】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tiáo】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依据【jù】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shěng】2024年高【gāo】职(高专【zhuān】)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guān】要求【qiú】,结合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zhāo】)实【shí】际,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51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xué】院(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yuán】则【zé】,坚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gé】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湖南【nán】工商职业学【xué】院是经湖南省【shěng】政【zhèng】府【fǔ】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rì】制【zhì】普通高等职业【yè】院校,有着30多【duō】年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是衡阳市职业教【jiāo】育先【xiān】进单位、征兵工【gōng】作先进单【dān】位、武装工作先【xiān】进单位、湖【hú】南省高等【děng】教育自学考【kǎo】试先进单位、优秀自考【kǎo】助【zhù】学单位,衡阳市先【xiān】进基础【chǔ】党组织,守信誉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zé】研究决定本校单招【zhāo】规【guī】模【mó】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zhāo】组织实施的【de】日【rì】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fù】责【zé】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duì】口招生考试)报【bào】名条件并【bìng】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rén】员均可【kě】报考。对【duì】于符合报名条件【jiàn】尚未参【cān】加高考报名、且【qiě】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9-21-22日到户籍【jí】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dìng】的报名点【diǎn】办理补【bǔ】报名手续【xù】。
第九条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21-9-21,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kǎo】设第一志【zhì】愿和第【dì】二志愿,考【kǎo】生可【kě】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dìng】网上平台进行【háng】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考生综合信【xìn】息平【píng】台(以下【xià】简称“考生【shēng】综合【hé】信息平【píng】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guǒ】应用商店、腾【téng】讯应用宝、华【huá】为应【yīng】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xìn】息平台【tái】”首页下载APP)填【tián】报报考志愿信息【xī】。请考生在报考【kǎo】前关注本院(校)网站(www.hngsxy.com)公布【bù】的【de】有关信息。
第【dì】十条填【tián】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yè】组志【zhì】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yuàn】时,需选【xuǎn】择一个专【zhuān】业组【zǔ】中的6个专业,并确定是【shì】否【fǒu】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退役军人【rén】身份认【rèn】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zài】县(市、区)退役军人【rén】事务【wù】部门进行认定。相【xiàng】关证明材料【liào】由考【kǎo】生在规【guī】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bú】能按【àn】要求提供证明材【cái】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wǎng】届【jiè】生或同等学力人员【yuán】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cái】料【liào】的将依据教育部相【xiàng】关规【guī】定取消高考报名【míng】资格,已【yǐ】录取的【de】取消【xiāo】录取资格。
1.退【tuì】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退役【yì】军人【rén】考生【shēng】均【jun1】须提供本人身【shēn】份证【zhèng】复印件【jiàn】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dān】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提供【gòng】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xiàn】役【yì】证(转业证)。
2.材料提交【jiāo】时间及方【fāng】式。考生【shēng】须【xū】在9-21前将符【fú】合上述要求的证【zhèng】明材【cái】料,通过现场来校方【fāng】式交由我校招【zhāo】生就业处【chù】审核(具体联系方式【shì】:0734-8593358 )。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zǒng】计划数为 3500人,其中包含【hán】单【dān】列【liè】计划的【de】退役军【jun1】人10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zhuān】业共37个。分专【zhuān】业单【dān】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gè】专业【yè】最终学【xué】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bù】门【mén】审核为【wéi】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专业组一 | 工商企业管理 | 20 | 14980 |
大数据与会计 | 60 | 15980 | |
人力资源管理 | 20 | 14980 | |
市场营销 | 50 | 14980 | |
电子商务 | 100 | 1598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120 | 15980 | |
播音与主持 | 10 | 16980 | |
旅游管理 | 20 | 1498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1498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14980 |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10 | 14980 | |
护理 | 770 | 16980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60 | 14980 | |
药物制剂技术 | 30 | 16980 | |
药学 | 170 | 16980 | |
医学美容技术 | 200 | 18980 | |
财富管理 | 10 | 14980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0 | 14980 | |
学前教育 | 180 | 1698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0 | 16980 | |
商务英语 | 10 | 15980 | |
音乐传播 | 10 | 1698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00 | 16980 | |
专业组二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0 | 15980 |
工程造价 | 70 | 1498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60 | 1498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0 | 1598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60 | 1498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60 | 14980 | |
软件技术 | 110 | 15980 | |
建筑工程技术 | 80 | 15980 | |
建筑室内设计 | 100 | 15980 | |
应用电子技术 | 60 | 1498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60 | 1498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10 | 1498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00 | 1698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0 | 15980 | |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 3500 | —— |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huá】及专业说【shuō】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dān】列【liè】计划纳入我校【xiào】单招总计划,且【qiě】均包【bāo】含在各相【xiàng】关专业的【de】招生计【jì】划内【nèi】,未录满的计划【huá】自【zì】动【dòng】转为普通类计划。
退役军人计划【huá】 10人,考生【shēng】可在上表专业范【fàn】围内自【zì】行【háng】选择【zé】报【bào】考,但每个专业最【zuì】多录取2人。
第十四条【tiáo】学校在【zài】考试结束【shù】后,以实【shí】际参考人数为基【jī】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bié】考生的计划数。学【xué】校各专业各【gè】类别计【jì】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jiā】。单招【zhāo】未完成【chéng】的计划转为统招计【jì】划【huá】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学校将本着【zhe】公【gōng】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zé】,按照国家教【jiāo】育考试相【xiàng】关【guān】规定,在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dǎo】和监督【dū】下【xià】组织单招【zhāo】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参【cān】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kǎo】生分为应【yīng】届普通【tōng】高中【zhōng】毕业考生(具【jù】有2023年【nián】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中职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生及【jí】同等学力考生(含【hán】普【pǔ】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píng】合格性考试有【yǒu】效【xiào】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3个大类。
第十七条按【àn】照“文化素质【zhì】+职业技能【néng】”方【fāng】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de】类别,考试按以【yǐ】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成【chéng】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语文【wén】、数学、外语等科目【mù】有效成绩【jì】代替【tì】。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xiào】组织,学校分【fèn】专业组,按照人【rén】才培养需要,分别采【cǎi】取实践操【cāo】作【zuò】、技能展【zhǎn】示方式进行【háng】,重点考【kǎo】察学生的职业【yè】适应性。
2.第二【èr】类【lèi】: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děng】学力考生。文化素【sù】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xiào】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jí】高中教【jiāo】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yǔ】等有关内容进行命【mìng】题及考【kǎo】试。职业技能测【cè】试由【yóu】学校组织【zhī】,学校【xiào】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xū】要,分【fèn】别采取实践操【cāo】作、技【jì】能展【zhǎn】示方式进行,重【chóng】点考察学【xué】生的职业技【jì】能。
3.第三类【lèi】: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考【kǎo】生免予文【wén】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cè】试由【yóu】学校组织,参【cān】照上述第二类考【kǎo】生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方式,参加学【xué】校【xiào】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dì】十【shí】八条考【kǎo】生【shēng】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jì】+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fèn】为600分,第【dì】三类【lèi】考【kǎo】生的【de】综【zōng】合成绩满【mǎn】分为300分。我校所【suǒ】有专业文化素【sù】质成【chéng】绩与职业技能【néng】成绩【jì】占比为1:1,即分别【bié】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tiáo】我校针【zhēn】对第二类考【kǎo】生组织的文【wén】化素质【zhì】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织【zhī】职业技能测试,分【fèn】专业【yè】组采取以下方式:专【zhuān】业组所有的专业,采【cǎi】取笔试【shì】+技能展【zhǎn】示的方式进【jìn】行考【kǎo】察。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zé】,对不【bú】同专业【yè】组的职业【yè】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tí】。我校【xiào】文化素【sù】质【zhì】测【cè】试、职业技能【néng】测试的有关【guān】说明、考试范围【wéi】等,将在我校官网【wǎng】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hé】以下免试条件【jiàn】的考【kǎo】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zhōng】,职业【yè】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shēng】,须在9-21前,通【tōng】过现场来【lái】校方式【shì】,将相【xiàng】关【guān】申请材【cái】料(含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报我校【xiào】招生就业处【chù】审核。免试直【zhí】接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占用单招计划数【shù】,使用我校【xiào】统招【zhāo】计划,在统招录取【qǔ】前完成录取【qǔ】手续办【bàn】理,有关审核【hé】程序和方法由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另行【háng】规【guī】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xiào】期间在世界【jiè】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jiǎng】的中国国家代【dài】表队选手可【kě】保送至高职院校【xiào】与获奖【jiǎng】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zhí】业【yè】院校【xiào】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dà】赛【sài】”“湖南【nán】省职业院校技【jì】能【néng】竞赛”一等【děng】奖(金牌)的,可免试录【lù】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qī】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sài】”“湖【hú】南【nán】省职【zhí】业院校技能竞赛【sài】”二【èr】等奖(银牌)、三等奖(铜【tóng】牌)的中职应届毕业【yè】生【shēng】,报考获奖赛项对【duì】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néng】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pái】)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zōng】合成绩;获得【dé】三【sān】等【děng】奖【jiǎng】(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néng】测试成绩满分【fèn】的80%计入综合【hé】成【chéng】绩【jì】,也可选择【z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qǔ】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chéng】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shì】考生的【de】录取专业与其【qí】获【huò】奖【jiǎng】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yè】报考,则不【bú】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shí】二条【tiáo】学校按一【yī】志愿、二志愿分别组【zǔ】织【zhī】单招考试。第一【yī】志【zhì】愿考试时间为9-21-17日【rì】。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jì】划,我校将组织第二【èr】志愿考试,参考对【duì】象为第【dì】二志愿报考【kǎo】我校且未被第一【yī】志愿【yuàn】学校录取考生,时间【jiān】为9-21-14日。各科目【mù】的具体【tǐ】考试时间及地【dì】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gōng】布。
第二十三条根据物【wù】价部门统【tǒng】一规定,高职【zhí】单招的报【bào】考【kǎo】费为80元/生。报【bào】考【kǎo】我【wǒ】校第【d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 9-21-9-21,缴纳方式为线上缴费(湖南工商职【zhí】业学院公众号)。未【wèi】在规【guī】定时【shí】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jiā】我校【xiào】单招考试【shì】及录取。缴【jiǎo】费成功的考生于9-21-15日登【dēng】录“湖南工商职业【yè】学院公【gōng】众号【hào】”自行打印【yìn】准考证。第二志愿考【kǎo】生缴费及准考【kǎo】证打印【yìn】时间学校另行公【gōng】布【bù】。缴费咨【zī】询电话: 0734-8593358,打印【yìn】准考证咨询【xún】电话:0734-8593338。缴【jiǎo】费及准【zhǔn】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官网,网【wǎng】址 www.hngsxy.com。
第二十四条我校【xiào】单【dān】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shì】院的指导【dǎo】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zhī】。在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xiǎo】组【zǔ】的统筹下【xià】,教务处、招生【shēng】就业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děng】部门共同【tóng】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zǔ】织命【mìng】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guó】考要【yào】求【qiú】制定具体的【de】组考方【fāng】案,根据报考人【rén】数合理【lǐ】安排【pái】考场并【bìng】组织有序考试; 教务处【chù】组织相关专【zhuān】家参【cān】照湖南【nán】省普【pǔ】通高考【kǎo】评卷及登【dēng】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dà】信息公【gōng】开及结果【guǒ】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zuò】公【gōng】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wǔ】条应届【jiè】普【pǔ】通高【gāo】中毕业【yè】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jí】同等【děng】学【xué】力考生(第二类考生【shēng】)的类别确【què】定【dìng】及普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提【tí】供的数据为依据【jù】。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kǎo】试有效成绩不全的【de】应【yīng】届普通【tōng】高中【zhōng】毕业考生必须按【àn】照中职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děng】学【xué】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lù】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zhāo】录【lù】取【qǔ】首先对报考单【dān】列计划【huá】的【de】考生(第三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bào】考的【de】考【kǎo】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zé】转为【wéi】普通【tōng】类计划【huá】录取第一类、第二类【lèi】考生。
第【dì】二十七条普【pǔ】通类考生分【fèn】类别分专业招生计【jì】划以实【shí】际参考的考生人【rén】数为基数,按【àn】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cān】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kǎo】人数的计算公式【shì】列【liè】出各【gè】专业【yè】第一类考【kǎo】生(具有2023年普【pǔ】通高中学业【yè】水平合【hé】格性考试【shì】有【yǒu】效成绩【jì】)、第二类考生(含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有效成绩【jì】不全的应届普通高【gāo】中【zhōng】考【kǎo】生【shēng】)的实际录取【qǔ】计划数【shù】。例如,某专业【yè】招生计划共100人【rén】,单列计【jì】划已录取5人【rén】,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lèi】考生【shēng】、第二【èr】类【lèi】考【kǎo】生一【yī】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gēn】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de】计【jì】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jì】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gè】类别各【gè】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zhōng】不【bú】再调整【zhěng】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dān】招【zhāo】录取工作按照【zhào】“学校负责【zé】、招办监督【dū】”的原则进行。各类【lèi】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yōu】先的方式进行【háng】。各类【lèi】别按照【zhào】以下【xià】顺序进行。
1.退役军【jun1】人考生。按考【kǎo】生【shēng】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到【dào】低【dī】分进行录取,录完【wán】为止【zhǐ】。为避免避免【miǎn】个别专业【yè】扎堆报【bào】考,造成【chéng】给后续普通类考【kǎo】生计划【huá】不【bú】足,各专业录取【qǔ】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shēng】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zhuān】业按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gāi】专业【yè】所【suǒ】对【duì】应专业【yè】组内【nèi】未录【lù】取【qǔ】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hé】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dì】二十九条【tiáo】 对【duì】于末位【wèi】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xià】排序原则【zé】进行录取。同【tóng】分【fèn】排序规则为:一类【lèi】、二类考生按语、数【shù】、外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退【tuì】役军人考【kǎo】生同分排序规则为:部队立功【gōng】受奖、军龄从【cóng】高到低排序【xù】。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shēng】源【yuán】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lù】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bú】予【yǔ】录取【qǔ】。合格标准是:文化测试成绩和职业【yè】技【jì】能测试分别100分以上 。
第三十一条我校【xiào】将通【tōng】过官网(http://www.hngsxy.com)发布【bù】单招拟录取名【míng】单,拟【nǐ】录取考生需在【zài】我校规【guī】定【dìng】时间内办理相关【guān】录取确认手续。
第【dì】三【sān】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bú】得参加本【běn】年度统一高考和【hé】普通高校对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bú】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zhuǎn】专业的,按照我校单【dān】招学生转专业规定,在【zài】本【běn】校当【dāng】年单招专业【yè】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shí】三条单招【zhāo】第【dì】一志愿【yuàn】录取【qǔ】结束后,如【rú】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shè】会公【gōng】布有缺额的专【zhuān】业及计划数【shù】,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kǎo】我校且未被第【dì】一【yī】志愿录取考生举【jǔ】行考试。第二志愿考【kǎo】试要求及录取【qǔ】规则等【děng】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zhì】。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dì】三十四【sì】条【tiáo】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xiào】按照要求【qiú】及时将考试结【jié】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zài】学校【xiào】官网公【gōng】示。
第三【sān】十【shí】五【wǔ】条单招期间,确保规【guī】范有序、公【gōng】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dū】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děng】工【gōng】作。
第三十六条学校单【dān】招【zhāo】工作【zuò】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和【hé】省【shěng】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yào】求,没有举办所【suǒ】谓的考【kǎo】前【qián】“辅导班”“培训班”,没有【yǒu】与任【rèn】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jìn】行单【dān】招合作。凡是有社【shè】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jiān】向教育主管部门【mén】反【fǎn】映,遭受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
第【dì】三十【shí】七条我校【xiào】将严【yán】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单招中违规的考生【shēng】及工作【zuò】人员【yuán】,按《国【guó】家【jiā】教【jiāo】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hào】)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lǐ】。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gōng】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tóu】诉举【jǔ】报电话为0734-8593358。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新生入【rù】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nán】的新生,可持【chí】乡【xiāng】(镇【zhèn】)以【yǐ】上人民政府【fǔ】证明向【xiàng】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bìng】可根据国家有关规【guī】定【dìng】申【shēn】请国家助学【xué】贷款。
第三【sān】十九条录取【qǔ】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yù】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shí】条录取考生的思【sī】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tí】供的信息真实性负【fù】责。
第四【sì】十一条【tiáo】新生【shēng】入【rù】学后3个月【yuè】内,学校按照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规定对【duì】新生报名资格【gé】、身心状况【kuàng】、录取【qǔ】手续【xù】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fù】查复核。对【duì】复查【chá】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zhōng】研究【jiū】处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shí】,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四十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理解有误【wù】,以【yǐ】学【xué】校公【gōng】布的完整单独招【zhāo】生【shēng】章程【chéng】为准。
第四十三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421005
招生咨询电话:0734-8593358,8593338
招生咨询邮箱:1361689572@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gs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8593338
第四十四条本【běn】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yuàn】。如遇教育部【bù】、湖南【nán】省教育厅【tīng】相关【guān】招【zhāo】生【shēng】政策调【diào】整【zhěng】,以公【gōng】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