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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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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dān】招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gài】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tiáo】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依据【jù】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shěng】2024年高【gāo】职(高专【zhuān】)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guān】要求【qiú】,结合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zhāo】)实【shí】际,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51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学【xué】院(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yuán】则【zé】,坚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gé】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湖南【nán】工商职业学【xué】院是经湖南省【shěng】政【zhèng】府【fǔ】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rì】制【zhì】普通高等职业【yè】院校,有着30多【duō】年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是衡阳市职业教【jiāo】育先【xiān】进单位、征兵工【gōng】作先进单【dān】位、武装工作先【xiān】进单位、湖【hú】南省高等【děng】教育自学考【kǎo】试先进单位、优秀自考【kǎo】助【zhù】学单位,衡阳市先【xiān】进基础【chǔ】党组织,守信誉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zé】研究决定本校单招【zhāo】规【guī】模【mó】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zhāo】组织实施的【de】日【rì】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fù】责【zé】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duì】口招生考试)报【bào】名条件并【bìng】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rén】员均可【kě】报考。对【duì】于符合报名条件【jiàn】尚未参【cān】加高考报名、且【qiě】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9-21-22日到户籍【jí】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dìng】的报名点【diǎn】办理补【bǔ】报名手续【xù】。

第九条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21-9-21,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kǎo】设第一志【zhì】愿和第【dì】二志愿,考【kǎo】生可【kě】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dìng】网上平台进行【háng】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考生综合信【xìn】息平【píng】台(以下【xià】简称“考生【shēng】综合【hé】信息平【píng】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guǒ】应用商店、腾【téng】讯应用宝、华【huá】为应【yīng】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xìn】息平台【tái】”首页下载APP)填【tián】报报考志愿信息【xī】。请考生在报考【kǎo】前关注本院(校)网站(www.hngsxy.com)公布【bù】的【de】有关信息。

第【dì】十条填【tián】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yè】组志【zhì】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yuàn】时,需选【xuǎn】择一个专【zhuān】业组【zǔ】中的6个专业,并确定是【shì】否【fǒu】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退役军人【rén】身份认【rèn】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zài】县(市、区)退役军人【rén】事务【wù】部门进行认定。相【xiàng】关证明材料【liào】由考【kǎo】生在规【guī】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bú】能按【àn】要求提供证明材【cái】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wǎng】届【jiè】生或同等学力人员【yuán】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cái】料【liào】的将依据教育部相【xiàng】关规【guī】定取消高考报名【míng】资格,已【yǐ】录取的【de】取消【xiāo】录取资格。

1.退【tuì】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退役【yì】军人【rén】考生【shēng】均【jun1】须提供本人身【shēn】份证【zhèng】复印件【jiàn】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dān】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提供【gòng】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xiàn】役【yì】证(转业证)。

2.材料提交【jiāo】时间及方【fāng】式。考生【shēng】须【xū】在9-21前将符【fú】合上述要求的证【zhèng】明材【cái】料,通过现场来校方【fāng】式交由我校招【zhāo】生就业处【chù】审核(具体联系方式【shì】:0734-8593358  )。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zǒng】计划数为 3500人,其中包含【hán】单【dān】列【liè】计划的【de】退役军【jun1】人10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zhuān】业共37个。分专【zhuān】业单【dān】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gè】专业【yè】最终学【xué】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bù】门【mén】审核为【wéi】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工商企业管理2014980
大数据与会计6015980
人力资源管理2014980
市场营销5014980
电子商务1001598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12015980
播音与主持1016980
旅游管理2014980
现代物流管理5014980
国际经济与贸易101498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1014980
护理7701698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6014980
药物制剂技术3016980
药学17016980
医学美容技术20018980
财富管理1014980
社区管理与服务1014980
学前教育1801698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016980
商务英语1015980
音乐传播101698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10016980
专业组二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015980
工程造价701498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6014980
机电一体化技术20015980
模具设计与制造601498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6014980
软件技术11015980
建筑工程技术8015980
建筑室内设计10015980
应用电子技术6014980
工业机器人技术16014980
新能源汽车技术1101498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0016980
计算机应用技术15015980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3500——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huá】及专业说【shuō】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dān】列【liè】计划纳入我校【xiào】单招总计划,且【qiě】均包【bāo】含在各相【xiàng】关专业的【de】招生计【jì】划内【nèi】,未录满的计划【huá】自【zì】动【dòng】转为普通类计划。

退役军人计划【huá】 10人,考生【shēng】可在上表专业范【fàn】围内自【zì】行【háng】选择【zé】报【bào】考,但每个专业最【zuì】多录取2人。

第十四条【tiáo】学校在【zài】考试结束【shù】后,以实【shí】际参考人数为基【jī】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bié】考生的计划数。学【xué】校各专业各【gè】类别计【jì】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jiā】。单招【zhāo】未完成【chéng】的计划转为统招计【jì】划【huá】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学校将本着【zhe】公【gōng】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zé】,按照国家教【jiāo】育考试相【xiàng】关【guān】规定,在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dǎo】和监督【dū】下【xià】组织单招【zhāo】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参【cān】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kǎo】生分为应【yīng】届普通【tōng】高中【zhōng】毕业考生(具【jù】有2023年【nián】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中职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生及【jí】同等学力考生(含【hán】普【pǔ】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píng】合格性考试有【yǒu】效【xiào】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3个大类。

第十七条按【àn】照“文化素质【zhì】+职业技能【néng】”方【fāng】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de】类别,考试按以【yǐ】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成【chéng】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语文【wén】、数学、外语等科目【mù】有效成绩【jì】代替【tì】。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xiào】组织,学校分【fèn】专业组,按照人【rén】才培养需要,分别采【cǎi】取实践操【cāo】作【zuò】、技能展【zhǎn】示方式进行【háng】,重点考【kǎo】察学生的职业【yè】适应性。

2.第二【èr】类【lèi】: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děng】学力考生。文化素【sù】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xiào】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jí】高中教【jiāo】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yǔ】等有关内容进行命【mìng】题及考【kǎo】试。职业技能测【cè】试由【yóu】学校组织【zhī】,学校【xiào】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xū】要,分【fèn】别采取实践操【cāo】作、技【jì】能展【zhǎn】示方式进行,重【chóng】点考察学【xué】生的职业技【jì】能。

3.第三类【lèi】: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考【kǎo】生免予文【wén】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cè】试由【yóu】学校组织,参【cān】照上述第二类考【kǎo】生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方式,参加学【xué】校【xiào】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dì】十【shí】八条考【kǎo】生【shēng】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jì】+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fèn】为600分,第【dì】三类【lèi】考【kǎo】生的【de】综【zōng】合成绩满【mǎn】分为300分。我校所【suǒ】有专业文化素【sù】质成【chéng】绩与职业技能【néng】成绩【jì】占比为1:1,即分别【bié】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tiáo】我校针【zhēn】对第二类考【kǎo】生组织的文【wén】化素质【zhì】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织【zhī】职业技能测试,分【fèn】专业【yè】组采取以下方式:专【zhuān】业组所有的专业,采【cǎi】取笔试【shì】+技能展【zhǎn】示的方式进【jìn】行考【kǎo】察。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zé】,对不【bú】同专业【yè】组的职业【yè】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tí】。我校【xiào】文化素【sù】质【zhì】测【cè】试、职业技能【néng】测试的有关【guān】说明、考试范围【wéi】等,将在我校官网【wǎng】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hé】以下免试条件【jiàn】的考【kǎo】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zhōng】,职业【yè】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shēng】,须在9-21前,通【tōng】过现场来【lái】校方式【shì】,将相【xiàng】关【guān】申请材【cái】料(含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报我校【xiào】招生就业处【chù】审核。免试直【zhí】接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占用单招计划数【shù】,使用我校【xiào】统招【zhāo】计划,在统招录取【qǔ】前完成录取【qǔ】手续办【bàn】理,有关审核【hé】程序和方法由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另行【háng】规【guī】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xiào】期间在世界【jiè】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jiǎng】的中国国家代【dài】表队选手可【kě】保送至高职院校【xiào】与获奖【jiǎng】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zhí】业【yè】院校【xiào】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dà】赛【sài】”“湖南【nán】省职业院校技【jì】能【néng】竞赛”一等【děng】奖(金牌)的,可免试录【lù】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qī】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sài】”“湖【hú】南【nán】省职【zhí】业院校技能竞赛【sài】”二【èr】等奖(银牌)、三等奖(铜【tóng】牌)的中职应届毕业【yè】生【shēng】,报考获奖赛项对【duì】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néng】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pái】)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zōng】合成绩;获得【dé】三【sān】等【děng】奖【jiǎng】(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néng】测试成绩满分【fèn】的80%计入综合【hé】成【chéng】绩【jì】,也可选择【z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qǔ】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chéng】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shì】考生的【de】录取专业与其【qí】获【huò】奖【jiǎng】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yè】报考,则不【bú】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shí】二条【tiáo】学校按一【yī】志愿、二志愿分别组【zǔ】织【zhī】单招考试。第一【yī】志【zhì】愿考试时间为9-21-17日【rì】。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jì】划,我校将组织第二【èr】志愿考试,参考对【duì】象为第【dì】二志愿报考【kǎo】我校且未被第一【yī】志愿【yuàn】学校录取考生,时间【jiān】为9-21-14日。各科目【mù】的具体【tǐ】考试时间及地【dì】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gōng】布。

第二十三条根据物【wù】价部门统【tǒng】一规定,高职【zhí】单招的报【bào】考【kǎo】费为80元/生。报【bào】考【kǎo】我【wǒ】校第【d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 9-21-9-21,缴纳方式为线上缴费(湖南工商职【zhí】业学院公众号)。未【wèi】在规【guī】定时【shí】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jiā】我校【xiào】单招考试【shì】及录取。缴【jiǎo】费成功的考生于9-21-15日登【dēng】录“湖南工商职业【yè】学院公【gōng】众号【hào】”自行打印【yìn】准考证。第二志愿考【kǎo】生缴费及准考【kǎo】证打印【yìn】时间学校另行公【gōng】布【bù】。缴费咨【zī】询电话: 0734-8593358,打印【yìn】准考证咨询【xún】电话:0734-8593338。缴【jiǎo】费及准【zhǔn】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官网,网【wǎng】址 www.hngsxy.com。

第二十四条我校【xiào】单【dān】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shì】院的指导【dǎo】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zhī】。在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xiǎo】组【zǔ】的统筹下【xià】,教务处、招生【shēng】就业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děng】部门共同【tóng】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zǔ】织命【mìng】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guó】考要【yào】求【qiú】制定具体的【de】组考方【fāng】案,根据报考人【rén】数合理【lǐ】安排【pái】考场并【bìng】组织有序考试;  教务处【chù】组织相关专【zhuān】家参【cān】照湖南【nán】省普【pǔ】通高考【kǎo】评卷及登【dēng】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dà】信息公【gōng】开及结果【guǒ】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zuò】公【gōng】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wǔ】条应届【jiè】普【pǔ】通高【gāo】中毕业【yè】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jí】同等【děng】学【xué】力考生(第二类考生【shēng】)的类别确【què】定【dìng】及普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提【tí】供的数据为依据【jù】。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kǎo】试有效成绩不全的【de】应【yīng】届普通【tōng】高中【zhōng】毕业考生必须按【àn】照中职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děng】学【xué】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lù】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zhāo】录【lù】取【qǔ】首先对报考单【dān】列计划【huá】的【de】考生(第三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bào】考的【de】考【kǎo】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zé】转为【wéi】普通【tōng】类计划【huá】录取第一类、第二类【lèi】考生。

第【dì】二十七条普【pǔ】通类考生分【fèn】类别分专业招生计【jì】划以实【shí】际参考的考生人【rén】数为基数,按【àn】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cān】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kǎo】人数的计算公式【shì】列【liè】出各【gè】专业【yè】第一类考【kǎo】生(具有2023年普【pǔ】通高中学业【yè】水平合【hé】格性考试【shì】有【yǒu】效成绩【jì】)、第二类考生(含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有效成绩【jì】不全的应届普通高【gāo】中【zhōng】考【kǎo】生【shēng】)的实际录取【qǔ】计划数【shù】。例如,某专业【yè】招生计划共100人【rén】,单列计【jì】划已录取5人【rén】,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lèi】考生【shēng】、第二【èr】类【lèi】考【kǎo】生一【yī】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gēn】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de】计【jì】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jì】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gè】类别各【gè】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zhōng】不【bú】再调整【zhěng】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dān】招【zhāo】录取工作按照【zhào】“学校负责【zé】、招办监督【dū】”的原则进行。各类【lèi】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yōu】先的方式进行【háng】。各类【lèi】别按照【zhào】以下【xià】顺序进行。

1.退役军【jun1】人考生。按考【kǎo】生【shēng】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到【dào】低【dī】分进行录取,录完【wán】为止【zhǐ】。为避免避免【miǎn】个别专业【yè】扎堆报【bào】考,造成【chéng】给后续普通类考【kǎo】生计划【huá】不【bú】足,各专业录取【qǔ】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shēng】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zhuān】业按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gāi】专业【yè】所【suǒ】对【duì】应专业【yè】组内【nèi】未录【lù】取【qǔ】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hé】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dì】二十九条【tiáo】 对【duì】于末位【wèi】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xià】排序原则【zé】进行录取。同【tóng】分【fèn】排序规则为:一类【lèi】、二类考生按语、数【shù】、外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退【tuì】役军人考【kǎo】生同分排序规则为:部队立功【gōng】受奖、军龄从【cóng】高到低排序【xù】。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shēng】源【yuán】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lù】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bú】予【yǔ】录取【qǔ】。合格标准是:文化测试成绩和职业【yè】技【jì】能测试分别100分以上 。

第三十一条我校【xiào】将通【tōng】过官网(http://www.hngsxy.com)发布【bù】单招拟录取名【míng】单,拟【nǐ】录取考生需在【zài】我校规【guī】定【dìng】时间内办理相关【guān】录取确认手续。

第【dì】三【sān】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bú】得参加本【běn】年度统一高考和【hé】普通高校对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bú】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zhuǎn】专业的,按照我校单【dān】招学生转专业规定,在【zài】本【běn】校当【dāng】年单招专业【yè】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shí】三条单招【zhāo】第【dì】一志愿【yuàn】录取【qǔ】结束后,如【rú】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shè】会公【gōng】布有缺额的专【zhuān】业及计划数【shù】,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kǎo】我校且未被第【dì】一【yī】志愿录取考生举【jǔ】行考试。第二志愿考【kǎo】试要求及录取【qǔ】规则等【děng】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zhì】。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dì】三十四【sì】条【tiáo】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xiào】按照要求【qiú】及时将考试结【jié】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zài】学校【xiào】官网公【gōng】示。

第三【sān】十【shí】五【wǔ】条单招期间,确保规【guī】范有序、公【gōng】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dū】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děng】工【gōng】作。

第三十六条学校单【dān】招【zhāo】工作【zuò】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和【hé】省【shěng】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yào】求,没有举办所【suǒ】谓的考【kǎo】前【qián】“辅导班”“培训班”,没有【yǒu】与任【rèn】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jìn】行单【dān】招合作。凡是有社【shè】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jiān】向教育主管部门【mén】反【fǎn】映,遭受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

第【dì】三十【shí】七条我校【xiào】将严【yán】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单招中违规的考生【shēng】及工作【zuò】人员【yuán】,按《国【guó】家【jiā】教【jiāo】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hào】)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lǐ】。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gōng】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tóu】诉举【jǔ】报电话为0734-8593358。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新生入【rù】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nán】的新生,可持【chí】乡【xiāng】(镇【zhèn】)以【yǐ】上人民政府【fǔ】证明向【xiàng】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bìng】可根据国家有关规【guī】定【dìng】申【shēn】请国家助学【xué】贷款。

第三【sān】十九条录取【qǔ】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yù】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shí】条录取考生的思【sī】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tí】供的信息真实性负【fù】责。

第四【sì】十一条【tiáo】新生【shēng】入【rù】学后3个月【yuè】内,学校按照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规定对【duì】新生报名资格【gé】、身心状况【kuàng】、录取【qǔ】手续【xù】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fù】查复核。对【duì】复查【chá】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zhōng】研究【jiū】处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shí】,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四十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理解有误【wù】,以【yǐ】学【xué】校公【gōng】布的完整单独招【zhāo】生【shēng】章程【chéng】为准。

第四十三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421005

招生咨询电话:0734-8593358,8593338

招生咨询邮箱:1361689572@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gs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8593338

第四十四条本【běn】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yuàn】。如遇教育部【bù】、湖南【nán】省教育厅【tīng】相关【guān】招【zhāo】生【shēng】政策调【diào】整【zhěng】,以公【gōng】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