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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24:33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de】是2024年【nián】苏州农业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提前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fā】江苏【sū】省【shěng】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gǎi】革实施【shī】方案的通【tōng】知【zhī】》(苏招委〔2019〕3号【hào】)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gāo】职院校提【tí】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de】通【tōng】知》(苏教考函【hán】〔2024〕2号)等文件精神【shén】,结合我【wǒ】校实际【jì】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面向江苏省提前招生工作。

第【dì】三条学校全【quán】称:苏州农【nóng】业职业技【jì】术【shù】学【xué】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8,江苏省代码1272。

学校办学地址:本部校区位于苏州市【shì】姑苏区西园路279号;东山【shān】校区位于苏州市【shì】吴【wú】中区【qū】环山公【gōng】路【lù】与葑山寺路【lù】交汇处【chù】。

第【dì】四【sì】条学校简介:苏州农业【yè】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始建于1907年,初名为苏州府官【guān】立农业学堂,至今已有一【yī】百【bǎi】多年的【de】办学历史,被誉为中国近现代【dài】园艺【yì】与园林职业教【jiāo】育【yù】的发祥地。学校现有西园路校本【běn】部、相城校区和东山校区,总【zǒng】占地面【miàn】积1600余【yú】亩。共设有园艺科技学院、园林工【gōng】程学院、经济管理学【xué】院、智慧农业【yè】学院【yuàn】、环【huán】境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国际教【jiāo】育学院【yuàn】7个二级学院,43个【gè】招生专业面向全国16个【gè】省【shěng】(直辖【xiá】市、自治区)招【zhāo】生,各类在校生约1.1万人,教职员【yuán】工700余人。学校陆续入选国【guó】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guó】家【ji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yuàn】校、全国乡村振兴【xìng】人才培养【yǎng】优质【zhì】校、国家技【jì】能人【rén】才培育突【tū】出【chū】贡献单位、全国示范性【xìng】职业教【jiāo】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第【dì】五【wǔ】条【tiáo】 颁【bān】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wéi】:苏州农业职业【yè】技术学院。对【duì】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de】领导机【jī】构是苏州【zhōu】农业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zǔ】。

第七条 学校【xiào】的招生工作组织【zhī】实施机构是招生工【gōng】作办公【gōng】室,具【jù】体由【yóu】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fù】责制定专科招【zhāo】生章程、编制招生计【jì】划、开【kāi】展招生【shēng】宣传【chuán】、组织实施【shī】专科生录【lù】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xué】校根据需要组建【jiàn】招生【shēng】团队,负责各地区招【zhāo】生【shēng】宣传和咨【zī】询【xún】,并协助招【zhāo】生工作办【bàn】公室进行招生录取【qǔ】。招生团队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gōng】作在上级主【zhǔ】管部门【mé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mén】监督下【xià】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条【tiáo】我校招生【shēng】专业(含专业【yè】名称、专业代码【mǎ】、学制等信息)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dá】为准【zhǔn】。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第十二条【tiáo】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shuǐ】平语文、数【shù】学、外语、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历史、地【dì】理、物理【lǐ】、化【huà】学【xué】、生【shēng】物、信息【xī】技术10门科【kē】目的合格性【xìng】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普通【tōng】类专【zhuān】业须有8门及以上达到合格方可【kě】报考,艺术类专【zhuān】业须有6门及以上达到合【hé】格方可【kě】报考。

第十三【sān】条考生第一【yī】轮【lún】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8日17时【shí】,考【kǎo】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shēn】请平台,进行【háng】网上报名。考生可填报1所高职院【yuàn】校,可【kě】向【xiàng】填【tián】报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jì】意向【xiàng】。

第十四条【tiáo】9-21,未被【bèi】录取且达到规【guī】定成绩要求【qiú】的考生可在高职【zhí】院【yuàn】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xì】统中第二轮申请1所院校,院校于9-21前【qián】完【wán】成校测和拟录取备案【àn】。若【ruò】我【wǒ】校第一轮报考人数【shù】已满,不【bú】再参加第二轮招生录【lù】取。

第十五条9-21前,学校依据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提供的【de】报考考生【shēng】信息对【duì】考生所填报名信【xìn】息进行第一轮资格【gé】审核【hé】;9-21前【qián】,进行第二轮【lún】资格审核。

第【dì】十六条普通类考【kǎo】生【shēng】采取校【xiào】测、艺【yì】术类考生采取艺【yì】术省统考的形【xíng】式进行考核。

1.校测

由我校自主命【mìng】题、考试和阅卷,参【cān】加对象为普通类考生,校【xiào】测的组织形【xíng】式为【wéi】线下【xià】笔试,总分为300分【fèn】。考核内容为高中阶段的语【yǔ】文、数【shù】学、英语/日语。第一【yī】轮、第【dì】二轮校测规则一致。

2.考核总分

普通类专业按【àn】校测成【chéng】绩+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计算;艺术类专【zhuān】业按【àn】艺术【shù】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性【xìng】加分【fèn】计算。其中,符合江苏【sū】高考加分政策的考【kǎo】生,其政策加【jiā】分由【yóu】省考试院统一提供。

3.校测时间

第一轮:9-21;

第二轮:9-21。

如遇突发情况,考试日程调整后另行通知。

4.校测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279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成绩公布

第一轮:9-21前;第二轮:9-21前。

第十七条加分政策

根【gēn】据苏教考[2020]31号文件规【guī】定,凡【fán】有下列情【qíng】形之一的考生,学校【xiào】可【kě】予以加分录取:【加分政策【cè】须与我【wǒ】省最新加【jiā】分政【zhèng】策一致】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fú】役期间荣立二等功【gōng】以上【shàng】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dān】位授予荣誉称【chēng】号的退【tuì】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tóu】档。

3.归【guī】侨【qiáo】、华侨【qiáo】子女、归侨子女和【hé】台【tái】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shí】加5分投【tóu】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八条普通【tōng】类考生【shēng】按“校测成绩【jì】+政策性加分”,艺术【shù】类考生【shēng】按“艺【yì】术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qǔ】。学【xué】校将根【gēn】据全体考生实际校测成绩,并结合【hé】政策加分情况【kuàng】,公布【bù】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jiǔ】条【tiáo】总分相同按【àn】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排序,如总分仍相同按校测语【yǔ】文、数学、英语【yǔ】/日语单【dān】科【kē】成绩进行排序,如总【zǒng】分再相【xiàng】同则依据《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shēng】综合素【sù】质【zhì】评价赋【fù】分【fèn】办【bàn】法【fǎ】》赋分后排序。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中的专业顺序,根据总成绩高低,择优匹配相应的录取专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èr】十【shí】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sū】省招生主【zhǔ】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xué】校【xiào】寄发【fā】录取通知【zhī】

第二十二【èr】条 校测【cè】费用按【àn】照苏价【jià】费【fèi】〔2007〕42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60元/人收【shōu】取【qǔ】。经学校【xiào】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shēng】于9-21前(第一轮【lún】)、9-21前(第二轮)完成【chéng】缴费,收取方式详见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http://zsc.szai.edu.cn/zsw/)。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经江苏【sū】省物【wù】价部门核【hé】准【zhǔn】的标准(江【jiāng】苏【sū】省教【jiāo】育厅、江【jiāng】苏【sū】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的苏【sū】价费[2014]136号【hào】文件精神制定【dìng】)按学年收取费用【yòng】(币种:人民币)

农林类专业2200元;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四条学生4人间公寓住【zhù】宿费【fèi】为【wéi】每学年人民【mín】币1200元;6人间【jiān】公寓【yù】住宿费为每学【xué】年人民币1000元(苏【sū】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fèi】标【biāo】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fèi】标准【zhǔn】以省发改委省教【jiāo】育厅出台的相关【guān】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rù】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nèi】进行【háng】新【xīn】生【shēng】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bú】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dìng】处理,凡发现弄虚【xū】作【zuò】假者,一律取消其入【rù】学资【zī】格。

第二十六条【tiáo】 学校【xiào】设【shè】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人【rén】、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miǎn】及其【qí】他【tā】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奖助【zhù】学金受奖比【bǐ】例达到70%以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xué】校通【tōng】讯地址:江苏省【shěng】苏州市姑苏【sū】区西园路279号【hào】,邮政编码【mǎ】:215008

招生咨询电话:0512-66098505、66098507

招生传真:0512-66098263

电子信箱:snzb12808@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2-67655042

招生监督邮箱:snjwjsc@163.com

学校【xiào】招【zhāo】生信息网址:http://zsc.szai.edu.cn/zsw/

第二十八【bā】条【tiáo】已被高【gāo】职院校提前【qián】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yuè】份的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统【tǒng】一考试和任【rèn】何其【qí】他形式的录取。确需【xū】参加高考的,须向高【gāo】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chū】书面申请,经批【pī】准后方【fāng】可参加【jiā】,但【dàn】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de】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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