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wéi】贯【guàn】彻【ch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职【zhí】业教育法》,确保西安【ān】电力高【gāo】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wǒ】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quán】面【miàn】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kāi】”的【de】工【gōng】作要求,接【jiē】受我【wǒ】校监察部【bù】门【mén】和广大【dà】考生【shēng】的全程监督【dū】,保障招生工作【zuò】公平公正【zhèng】,规范有序地【dì】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biāo】代码:11826 在陕招生代码:811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ān】市新【xīn】城区长乐西路【lù】180号
邮 编:710032
学校网址:http://www.xaepi.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wǔ】条 我校设【shè】立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shēng】章【zhāng】程【chéng】,确【què】定【dìng】招生计划,制【zhì】定实施方案,研究决定招生重【chóng】大事【shì】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xiào】长担任;副【fù】组长由【yóu】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jì】担任;成员由【yóu】我校相关职能【néng】部门【mén】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我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shì】设【shè】在学【xué】生处。负责【zé】国家【jiā】教育部【bù】、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的【de】落实【shí】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组织实施【shī】。
第【dì】七条 我校纪检监察部【bù】门对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shí】施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29-61842158
纪检监察邮箱:xadzjw@sina.com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 招生【shēng】计划最终以【yǐ】主【zhǔ】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shēng】的【de】考【kǎo】生必【bì】须【xū】是已报名参加2024年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科),且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tiáo】 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mén】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huò】陕西招生考试信【xìn】息【xī】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认真阅读查看我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shēng】于2024年3月19日【rì】9:00至3月20日17:00,到我校(西安【ān】市新【xīn】城区【qū】长乐西路180号【hào】)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现场【chǎng】确【què】认考生须携带【dài】本【běn】人第二代《居【jū】民身份证》原件(退役士兵携带退【tuì】役【yì】证),确认【rèn】报【bào】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允许填【tián】报【bào】6个专业【yè】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qiān】订“考【kǎo】试诚信承【chéng】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十二条【tiáo】 我校单独【dú】考试招生实行【háng】“文化素【sù】质+职业技能【néng】”评价【jià】方式,报【bào】考我校的考生须【xū】参加【jiā】文化素【sù】质【zhì】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的文【wén】化素【sù】质笔试【shì】集中在【zài】9-21上【shàng】午8:9-21:3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集中在2024年3月23日14:9-21:00进【jìn】行。
1.文化素质笔试
(1)文【wén】化素质【zhì】笔【bǐ】试由陕西省【shěng】示范高职【zhí】院校【xiào】联盟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shēng】的语文、数学、英【yīng】语【yǔ】知识【shí】,满分300分,每科【kē】各100分;
(2)文化素【sù】质笔试命题【tí】依据【jù】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bù】分,不【bú】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4年【nián】普【pǔ】通【tōng】高考考试大纲。
(3)根据9-21公布实施【shī】的《陕西【xī】省退役【yì】士兵教育培【péi】训【xùn】暂行办法》,具有高中学历的退【tuì】役士兵,报考我【wǒ】校【xiào】单独考试招生,免文化素质笔试,录取时文化素质成绩以满分【fèn】计算。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我校制定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shì】标准,并在我校官网公【gōng】布【bù】,考【kǎo】生须到我校【xiào】参加职业适应性测【cè】试。我校招生专【zhuān】业类【lèi】及专【zhuān】业名称如下:
序号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电力技术类 | 43010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 | 430106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
3 | 43010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
4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
5 | 热能与发电工程类 | 430201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6 | 430205 | 发电运行技术 | |
7 | 自动化类 | 460307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8 | 新能源发电工程类 | 430301 | 光伏工程技术 |
每【měi】个专业类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满分均为【wéi】300分,每个【gè】专业类【lèi】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满分均为【wéi】300分,主要甄别【bié】考生【shēng】职业性向【xiàng】,引导考【kǎo】生合理选【xuǎn】择专业,促进【jìn】考生按照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
3.我校对参加陕西省【shěng】示范高职院【yuàn】校联盟内其他院校考试【shì】的【de】考生【shēng】,文化【huà】素质笔试成绩【jì】互认,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shì】只认可到我校参加测试的考生【shēng】成绩。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24年4月7日9∶00前,将所有申【shēn】请我校【xiào】并参加相应测【cè】试考生的最终成绩【jì】库报【bào】送省【shěng】教育考试院。2024年4月7日17∶00前【qián】,将【jiāng】我【wǒ】校【xiào】预录【lù】取考生信息通【tōng】过高职教育【yù】分类考试招【zhāo】生网上管【guǎn】理平台报送【sòng】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同时将预录取【qǔ】考生名【míng】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xué】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官网【wǎng】上进行公示。
第【dì】十五条 预录取【qǔ】考生于2024年4月11日9:00至【zhì】4月12日17:00,持准【zhǔn】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jiàn】到我【wǒ】校本【běn】部(西安市【shì】新城区长乐西【xī】路180号)报到注册。我校不【bú】参加递【dì】补【bǔ】预录取,逾期未到我校【xiào】报到注册的考【kǎo】生视为自动放【fàng】弃预录【lù】取资格。9-21至【zhì】19日17∶00前【qián】我校将实【shí】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shàng】报省教育考试院,办【bàn】理【lǐ】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shí】六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依据《普【pǔ】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就业方向主【zhǔ】要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shè】企【qǐ】业及其他电力相关企业【yè】,色盲、色【sè】弱考生须依据自身情况,谨慎报【bào】考。
第十七条【tiáo】 我校严格遵【zūn】守教育【yù】部【bù】、省【shěng】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yuàn】的有关政策和规【guī】定,对进档考【kǎo】生实施德智体全【quán】面考核【h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qǔ】。按照“文化素质笔试【shì】成绩+职【zhí】业适【shì】应性【xìng】测试【shì】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结【jié】合考生专【zhuān】业填报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考【kǎo】生【shēng】填报的【de】所【suǒ】有专业【yè】志愿都无法【fǎ】满足时,且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由学校根据考【kǎo】生专业【yè】志愿等实际【jì】情况调剂到其他专【zhuān】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tuì】档处理。淘汰【tài】比例【lì】不低【dī】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
第十八条 考生总成绩【jì】相同时,依次【cì】以文【wén】化素质笔【bǐ】试总分、数学【xué】、英语、语【yǔ】文成绩排【pái】序,成绩高【gāo】者【zhě】优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tiáo】 学校严格按【àn】照陕西【xī】省价格主【zhǔ】管部门规定的标准【zhǔn】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招生专业均为一【yī】般专业,学费6500元【yuán】/学年,住宿费850元/学年【nián】。
第八章 奖、助、贷学金及家庭【tíng】经济【jì】困【kùn】难学【xué】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tiáo】 学校建立了以【yǐ】国家【jiā】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kuǎn】、勤工助【zhù】学【xué】、困【kùn】难【nán】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fāng】式并举的奖励【lì】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kùn】难2800元/学年、特【tè】别【bié】困难【nán】3800元/学年、退【tuì】役士【shì】兵3300元/学年;
国家【jiā】生【shēng】源地助学贷款: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qū】学生资助管【guǎn】理【lǐ】部门申【shēn】请办理【lǐ】国家生源地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měi】年不超过【guò】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600元~2000元/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shén】,增强学【xué】生社会实践能力,组【zǔ】织开展勤【qín】工【gōng】助学活动,按【àn】规定计酬发放。
第九章 新生入学复查
第【dì】二【èr】十三【sān】条 新生入学【xué】后,学【xué】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zhāo】生规定对其【qí】进行复查【chá】。复【fù】查合格者【zhě】予以【yǐ】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gé】者,区别【bié】情【qíng】况,予以处【chù】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凡属【shǔ】弄虚作【zuò】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shí】四条 我校不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进【jìn】行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不收取国家【jiā】规定之外的任何费【fèi】用。对以【yǐ】我校名义【yì】进行【háng】非【fēi】法招【zhāo】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中介【jiè】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通讯地【dì】址及【jí】联【lián】系方【fāng】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邮编:710032
咨询【xún】电话:029-61842149;029-61842139;
传真:029-61842150
网址:www.xaepi.edu.cn
邮箱:xaepijob@126.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我【wǒ】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制定【dìng】,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tōng】过【guò】后生效。
第二【èr】十七条 本【běn】章【zhāng】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为准,由我校学【xué】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