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2024年招生计【jì】划暂【zàn】未公布,通常来说,每年招生计划不会【huì】变化非【fēi】常【cháng】大,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天【tiān】水师范学院往年艺术类招生计划,主要【yào】包含【hán】招【zhāo】生专业【yè】、各专业招【zhāo】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rú】有【yǒu】变动或异【yì】议,请以【yǐ】各【g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拟招生计划及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类)名称 | 拟招生计划(人) | 专业(类)代码 | 层次 | 学制 | 拟招生省份 |
音乐学(声乐) | 35 | 130202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学(器乐) | 22 | 130202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学(理论作曲) | 3 | 130202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声乐) | 30 | 130201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器乐) | 20 | 130201 | 本科 | 四年 | |
舞蹈学 | 40 | 130205 | 本科 | 四年 | |
戏剧影视文学 | 80 | 130304 | 本科 | 四年 | |
数字媒体艺术 | 50 | 130508 | 本科 | 四年 | |
美术学 | 60 | 130401 | 本科 | 四年 | |
绘画 | 40 | 130402 | 本科 | 四年 | |
设计学类 | 90 | 1305 | 本科 | 四年 |
说明:
1.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3个专业。
2.各专业(类)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及分省【shěng】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批【pī】准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yè】全部【bù】实【shí】行【háng】文理兼收,专【zhuān】业课【kè】成绩均采【cǎi】用生源省份统考(联考【kǎo】)成绩。 按文理【lǐ】科分别【bié】公布计【jì】划的省份,我校【xiào】在录【lù】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qíng】况,统一划线【xiàn】,在文【wén】理科之间调整计划【huá】录取。
(二)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排序原则和录取规则录取。
(三)该专业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shì】投档的省份(批次),投【tóu】档比例【lì】由生源所【suǒ】在省份【fèn】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门确定。进档考生录取原则【zé】:
(1)美术、设计类专【zhuān】业的录【lù】取原则为:考【kǎo】生【shēng】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gāi】省【shěng】该批次【cì】最低控制分数线后【hòu】,按照专业课占70%,文化课【kè】占30%的比例计算【suàn】综合成绩(保留【liú】三位小【xiǎo】数),按照【zhào】综合【hé】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zōng】合成【chéng】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2)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录【lù】取原则为:考生文化【huà】课成绩、专【zhuān】业课【kè】成绩均达到【dào】该省该批次最低控【kòng】制分数【shù】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lù】取【qǔ】,考【kǎo】生专业课【kè】成绩【jì】相同【tóng】时,则按照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qǔ】,录【lù】满为止。
(3)戏剧影视【shì】文学【xué】专业的录取【qǔ】原【yuán】则为:考【kǎo】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chéng】绩均【jun1】达到【dào】该【gāi】省该批次最【zuì】低控制分数【shù】线后【hòu】,按照专业课【kè】占30%,文化课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sān】位小数),按照综【zōng】合成【chéng】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jì】相【xiàng】同【tóng】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yī】次排【pái】序录取,录满为止。
(4)数字媒【méi】体艺术专业按照普【pǔ】通文理【lǐ】专【zhuān】业在普通本【běn】科二【èr】批【pī】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培养。
(四)如上述【shù】录取【qǔ】规则生源省份【fèn】不【bú】适用的,则执行生【shēng】源省份艺术类成【chéng】绩排序办法,由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
(五)学校艺术类【lèi】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语种和【hé】单科【kē】成绩限制,但考【kǎo】生入【rù】校【xiào】后公共外语教学仅【jǐn】安排【pái】英语【yǔ】教学。
(六【liù】)考生体检【jiǎn】按【àn】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fā】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和人力资【zī】源社会保障部【bù】、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关于进一步规【guī】范入学和【hé】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gān】表面抗【kàng】原携带者【zhě】入学和就【jiù】业权利的通知【zhī】》等有关【guān】要求执行。
(七)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yuè】内,按照【zhào】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和录取标【biāo】准对【duì】新生进【jìn】行入【rù】学资格复查(含【hán】资【zī】格【gé】核查和【hé】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yǒu】弄虚作假【jiǎ】、徇私舞弊行为者,取【qǔ】消其【qí】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