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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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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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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jìn】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xiào】的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děng】相关【guān】法律、法规和教【jiāo】育部、江西省印【yìn】发的有【yǒu】关文【wén】件规定,结合【hé】江西旅游商贸【mào】职业学【xué】院招生工作实际情【qíng】况,特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择优的【de】原则,并接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家【jiā】长以【yǐ】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yuàn】校、江西省高【gāo】水平高职院【yuàn】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级示范性【xìng】高职【zhí】院校、江【jiāng】西省人民【mín】政府与中华【huá】全国【guó】供【gòng】销合【hé】作总社省部【bù】共建院校【xiào】、全省首【shǒu】批【pī】应用技术型本科人【rén】才培养院【yuàn】校。

(一)学校全【quán】称:江【jiāng】西旅【lǚ】游商贸职业学院(英译为:JiangxiTourism&commerceVocationalCollege)

(二)学校国标代码:4136012932

(三)学校地址:江西【xī】省南昌经济【jì】技术【shù】开发区丁【dīng】香路1号,邮【yóu】政【zhèng】编码330100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学校主管单位: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七)毕业颁证: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nián】限内【nèi】,修【xiū】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jì】合格,达到所【suǒ】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旅游商贸职【zhí】业学院【yuàn】普【pǔ】通高等学校专科毕【bì】业【yè】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四条  学校设立【lì】了【le】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审议制定【dìng】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学校【xiào】招生规模和调整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决定【dìng】学校【xiào】有【yǒu】关招生工作中的重【chóng】要事【shì】项。

第五条  招生考试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jiā】、教育部有关招生【shēng】法规、政【zhèng】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有关招生【shēng】政策。执行学【xué】校【xiào】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dìng】。

(二【èr】)根据学校【xiào】年【nián】度【dù】招生计划,科学、合理【lǐ】地编制和【hé】实施【shī】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qī】条【tiáo】  学校2024年普通【tōng】高考招生【shēng】专业有导游【yóu】、旅游管理【lǐ】、空中乘【chéng】务、酒店管理与数【shù】字【zì】化运营、旅游日语、研【yán】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zhì】慧景区【qū】开发与管理【lǐ】、市场营销、电子商【shāng】务、现代物【wù】流【liú】管理、冷链物流【liú】技术与管理、现代文秘【mì】、连锁经营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huà】、商务英【yīng】语、国际经济与贸易【yì】、跨境电子商务、学【xué】前教育、婴幼儿托育【yù】服务与管理【lǐ】、早期【qī】教【jiāo】育、社【shè】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财【cái】富管理、金【jīn】融服务【wù】与【yǔ】管【guǎn】理、大数据与财务【wù】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证【zhèng】券实【shí】务、财税大数据【jù】应用【yòng】、汽车制【zhì】造与试验技术、建筑【zhù】工程技术、电【diàn】气自动化技【jì】术、机电一【yī】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yòng】技术、工程造价、人【rén】工智能技【jì】术应用、工业机器【qì】人技术【shù】、新能源汽【qì】车技术、大数据技术【shù】、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新【xīn】闻采编与制作【zuò】、环境艺【yì】术设计【jì】、电子商务(中【zhōng】英合作办学)、国际【jì】经济【jì】与贸【mào】易(中英合作【zuò】办学)、旅游【yóu】管理(中【zhōng】英合作办学)、旅【lǚ】游管理(中美合作办学【xué】)等50个专业,学【xué】制均为3年。

第八条【tiáo】  学校根据【jù】省教育【yù】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guī】模,按照《江西旅游商贸【mào】职业学院招生计划管【guǎn】理办法》的相【xiàng】关规定,编【biān】制【zhì】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jiǔ】条  经教育部核【hé】准【zhǔn】下达的分【fèn】省【shěng】分【fèn】专业计划,学校按【àn】照规定时【shí】间通过生【shēng】源计划【huá】编制系统报送到【dào】各生【shēng】源地(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普通高校招【zhāo】生主管部门,并通【tōng】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wǎng】站等多种【zhǒng】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zài】录取【qǔ】过【guò】程中,根据生【shēng】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pī】准后,学校【xiào】可对跨【kuà】省计划作适当【dāng】调【diào】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教【jiāo】育【yù】部规【guī】定的【de】“学校负【fù】责,招办监【jiān】督【dū】”的录取体制【zhì】,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的【de】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gōng】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kǎo】生高考成【chéng】绩【jì】为基【jī】本依据,坚持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píng】价【jià】、择【zé】优【yōu】录取。

第【dì】十二条  学校遵行有关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投【tóu】档规【guī】则,原【yuán】则上按【àn】照招生计划1:1的【de】比例【lì】接收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fèn】到【dào】低【dī】分【fèn】依序进行专业录取【qǔ】,专业【yè】志愿间【jiān】不【bú】设级【jí】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dān】科成绩【jì】、外语单【dān】科成【chéng】绩。当考生投【tóu】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kǎo】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xiào】将【jiāng】考【kǎo】生【shēng】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chù】理。

第十四条  在实行“专业(类)+学【xué】校”平【píng】行志愿录取模式【shì】的高考综合改革【gé】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学校专业招【zhāo】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kǎo】生【shēng】所填报的专【zhuān】业(类【lèi】)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xuǎn】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思想品德考【kǎo】核合格【gé】且体检【jiǎn】符合【hé】专业【yè】招生条【tiáo】件的,均予录取。

第十五条  在【zài】实行“院校【xiào】专业组”平行志愿【yuàn】录取模式的【de】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学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háng】志愿,考【kǎo】生【shēng】所填【tián】报的专【zhuān】业组【zǔ】志愿须【xū】满足【zú】该专业组选【xuǎn】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进档【dàng】考生的投【tóu】档成绩,按照“分【fèn】数优先、遵【zūn】循【xún】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háng】专业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bú】设【shè】级差分。若出【chū】现考【kǎo】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cì】比较语文单【dān】科【kē】成绩、数学单科成【chéng】绩、外语【yǔ】单科成绩、首选【xuǎn】科目【mù】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择优录【lù】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jì】,学【xué】校将考【kǎo】生调【diào】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bú】服【fú】从专业【yè】调剂者【zhě】,予以退【tuì】档处理【lǐ】。专业调【diào】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第【dì】十六【liù】条【tiáo】  学校仅在江西省投【tóu】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zhuān】业成绩使用【yòng】江西省【shěng】艺术类专【zhuān】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zhuān】业【yè】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江【jiāng】西省【shěng】划定【dìng】的相应批次【cì】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只【zhī】有广【guǎng】告艺术【shù】设计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招生范围,进档考【kǎo】生,思【sī】想品德考核【hé】合格且体检【jiǎn】符合专【zhuān】业招生条件的,均予【yǔ】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仅在江西省投放体【tǐ】育【yù】类【lèi】专业招生计划【huá】,体育类专业【yè】成【chéng】绩使用江【jiāng】西省体【tǐ】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huà】成绩【jì】和体【tǐ】育类专业统【tǒng】考成【chéng】绩均须【xū】达到江西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lù】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考生的投档成【chéng】绩,按【àn】照“分【fèn】数优先,遵循专【zhuān】业志愿【yuàn】”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háng】专业录【lù】取。若出现【xiàn】考生投【tóu】档成绩相同,则【zé】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chéng】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kē】目单科【kē】成绩、再【zài】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绩择优【yōu】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wèi】被录取时【shí】,如【rú】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kǎo】生调剂【jì】至【zhì】未录【lù】满专【zhuān】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予【yǔ】以退【tuì】档【dàng】处理【lǐ】。专业【yè】调【diào】剂只【zhī】能在考生被投档【dàng】的专业组【zǔ】内进行。

第十八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十【shí】九条  学【xué】校录取的考生思【sī】想【xiǎng】品德考核均须达【dá】到合格的要求【qiú】。

第【dì】二十条  投档规【guī】则和投档【dàng】成绩的【de】计算方法,以生【shēng】源地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de】有【yǒu】关【guān】加分或【huò】降分投档的政【zhèng】策规【guī】定。

第【dì】二十【shí】二条  学校【xiào】公共外语教学为【wéi】英语,学校专【zhuān】业录取不【bú】限【xiàn】制外语【yǔ】语种,对考生的【de】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三条【tiáo】  考生的录取专业经有关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审【shěn】定后原则上不【bú】作调整,有【yǒu】特殊情形的,按教【jiāo】育部【bù】门的【de】政策和学【xué】校学【xué】生学【xué】籍【jí】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第六章  招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xiào】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和人力资源社【shè】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wèi】生【shēng】部《关于进【jìn】一步【bù】规范入学【xué】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biǎo】面抗原携带【dài】者入学和【hé】就【jiù】业权【quán】利的通【tōng】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身体条件【jiàn】不【bú】符合所【suǒ】报专业要求【qiú】的考生,学校可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tā】适合的专业【yè】,如不服从调【diào】剂,则作【zuò】退档处【chù】理【lǐ】;对于残障考生【shēng】,若【ruò】其生活能够自【zì】理,符合所报专业的身【shēn】体条件【jiàn】要求,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tiáo】  新生入学后三个【gè】月【yuè】内,学校【xiào】将进行体检复【fù】查,对【duì】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按照【zhào】学校学【xué】生学籍管理有关【guān】规定的要求,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yú】学校所【suǒ】有【yǒu】专业【yè】的【de】,予以劝退并不【bú】予注册学【xué】籍。

第七章  报到注册

第二【èr】十六条  按国【guó】家招【zhāo】生规【guī】定录【lù】取的新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qī】限到校办理【lǐ】入学手【shǒu】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xiàng】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zhě】请假【jiǎ】逾期的【de】,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yóu】以【yǐ】外,视为放弃入学资【zī】格【g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xué】后,学【xué】校将在【zài】三个月内进【jìn】行入【rù】学资格【gé】复查。复【fù】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gēn】据国家有关规定视【shì】情况【kuàng】予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xiàn】有弄虚作假者【zhě】,一经查实,取消其入【rù】学【xué】资格或【huò】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根据江西【xī】省教育【yù】厅【tīng】、物价局和财政厅核【hé】定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收【shōu】费【fèi】,学费收费标准为【wéi】:普通高职(专科)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高职(专【zhuān】科)专【zhuān】业11000元/年;住宿费标【biāo】准为:1000元/年(4人【rén】间)、800元【yuán】/年(6人间);教材费:600元/人/年(一【yī】年【nián】级800元/人【rén】、二年级600元/人【rén】、三年级400元/人,毕【bì】业时【shí】进行结算,多退【tuì】少【shǎo】补)。如【rú】果当【dāng】年江西省物价部门对学费收取标准【zhǔn】有调【diào】整,则按新【xīn】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jiàn】立起国【guó】家【jiā】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包【bāo】括校园地【dì】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和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shēng】免费教育、退役士【shì】兵教育资助【zhù】、学费补【bǔ】偿助学贷款代偿、勤【qín】工助学【xué】、学费【fèi】减免【miǎn】等多【duō】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学生资【zī】助政策体系。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考【kǎo】入大学,可【kě】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xiào】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qíng】况进行核实【shí】,采取【qǔ】不同【tóng】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0791-83771544

(二)学校网址:https://www.jxlsxy.com

(三)招生网址:https://zsb.jxlsxy.com

(四)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

学校招【zhāo】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jí】其家【jiā】长和【hé】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监【jiān】督【dū】检【jiǎn】查部门申诉举报电【diàn】话:0791-83771987。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学【xué】校【xiào】2024年【nián】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zhāo】生【shēng】章程同时废止。若【ruò】有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hé】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lǜ】、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三十【shí】三条  本章程由【yóu】江【jiāng】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zhāo】生考试处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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