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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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飞行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zhāng】 总【zǒng】 则
第【dì】一条 绵阳【yáng】飞行职业学【xué】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jīng】四川省人民【mín】政【zhèng】府批准成立,教育【yù】部备案,纳入国家招【zhāo】生计划,以通用航【háng】空【kōng】飞行人才培养为主【zhǔ】的民办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专科院【yuàn】校,办学属性为营利【lì】性。
第二【èr】条 学院【yuàn】位【wèi】于【yú】四川省绵阳市新北川龙翔大道16号【hào】
第三条 学院在川代码:5803
第【dì】四条【tiáo】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xiū】完教育教【jiāo】学【xué】规定内容,成绩合格【gé】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批【pī】准【zhǔn】并电【diàn】子注册【cè】的【de】绵阳飞行职业【yè】学【xué】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hào】(查询网【wǎng】址http://www.chsi.com.cn)。
第五条【tiáo】 为拓宽优秀人才【cái】选拔渠道,保证学院【yuàn】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规范【fàn】招生行为【wéi】,维护【hù】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及教育部【bù】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zuò】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录取【qǔ】工作的实际情况【kuàng】,制【zhì】定绵阳飞行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chéng】。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xué】院设立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xiǎo】组【zǔ】,研【yán】究并落实国【guó】家【jiā】有关【guān】招生工【gōng】作的政【zhèng】策和法规;审议【yì】学院普高招生计划、招【zhāo】生政策【cè】和招生简章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对普高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zhōng】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xī】招生工作面临【lín】的问题【tí】,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招生处是【shì】学【xué】院组织【zhī】和实施招【zhāo】生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jù】体【tǐ】负责学院招生【shēng】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dì】八条【tiáo】 学院设招生【shēng】工作监察小组:分【fèn】管【guǎn】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zhǎng】,相【xiàng】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xué】院的招生工作进【jìn】行全面【miàn】监督。
第九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yù】厅【tīng】有关要【yào】求,结【jié】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bàn】学条件【jiàn】等实【shí】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省【shěng】份生源【yuán】情况及【jí】专业建设情【qíng】况,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zhì】定学院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十二条 最终【zhōng】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shì】)招生主管【guǎn】部门【mén】公布计【jì】划数为准。
第四章 体检
第十三条 考【kǎo】生须参加生【shēng】源省份普【pǔ】通【tōng】高【gāo】校招生体检【jiǎn】,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háng】体检和资格复查【chá】,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fù】查不合格【gé】者,学院将报上【shàng】级主管部门【mén】批准【zhǔn】,取消其入学资【zī】格。
其中,对报考我【wǒ】校飞机【jī】驾驶类专业的【de】考生考生建议【yì】符合以【yǐ】下【xià】条件【jiàn】: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rén】员【yuán】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男生身高【gāo】为165-190cm,女生身高为160-185cm,体【tǐ】质【zhì】指数【shù】(BMI)在18.9-21之间[计【jì】算方式为:BMI=体重(KG)/身高【gāo】(m)²],视野、色觉正常,双眼【yǎn】屈光度不大【dà】于450度,屈光【guāng】度差不超过250度【dù】,背景条件符合民航局【jú】《民用航【háng】空背景调查规定》,英语和数学基础【chǔ】良【liáng】好;
报考空【kōng】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jiàn】议符合以下条件:身体【tǐ】健康(无传染病、心脏【zāng】病【bìng】、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zhèng】常),身【shēn】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hén】、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3-172cm,男【nán】生身高174-183cm,双眼矫【jiǎo】正【zhèng】视力C字【zì】表0.7以上。
第五章【zhāng】 录取规【guī】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gōng】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kāi】的原则【zé】,依据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制定【dìng】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háng】全面审核【hé】、择【z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加降分考生录取【qǔ】原则:对于报【bào】考我【wǒ】院且符合国家及【jí】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zhì】区)规【guī】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de】总【zǒng】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学校在【zài】专业安排【pái】时,按照“分数优【yōu】先”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jì】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qǔ】。
第十六条 录取调剂: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xù】进行【háng】录取,如考生填报专业无法【fǎ】录取,将按照【zhào】考【kǎo】生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调剂录取【qǔ】到未完成计划的专【zhuān】业,不服从调剂【jì】的考生将【jiāng】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hé】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duì】高【gāo】校【xiào】招生录取工作的【de】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dū】的录【lù】取体制,坚持【chí】德【dé】、智、体、美、劳【láo】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zhèng】和【hé】择【zé】优录取的原则【zé】,根据考生【shēng】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gé】按【àn】照省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yù】厅、财政厅、省市【shì】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fú】务性收费【fèi】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mù】,坚【jiān】持学【xué】生【shēng】自愿、不得【dé】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d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绵阳【yáng】飞行职业学【xué】院【yuàn】学【xué】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zhí】行。
第【dì】二【èr】十条 资助【zhù】政【zhèng】策: 学院按照【zhào】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zī】助体系,符【fú】合条【tiáo】件的在校【xiào】学生可向【xiàng】学院申【shēn】请办理。主要【yào】有: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guó】家助学金2100-4500元/年、校【xiào】级奖学金2000-4000元/年、建档立卡特别资助4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kuǎn】最【zuì】高16000元/年、校【xiào】内勤工助学岗等奖助贷政策【cè】,所有【yǒu】国家项【xiàng】目均按照当年国家奖【jiǎng】助贷政【zhèng】策执行,所有校【xiào】级【jí】项目均【jun1】按照当【dāng】年【nián】学【xué】院现【xiàn】行【háng】政【zhèng】策执【zhí】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shí】一条【tiáo】 招生录取工作【zuò】人【rén】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zhāo】生政策,遵守【shǒu】招生纪律【lǜ】,杜绝【jué】一切舞弊行为【wéi】,增强招【zhāo】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lái】访。
第二十二条 招【zhāo】生【shēng】宣传【chuán】和录【lù】取工作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de】招生【shēng】政策、法规【guī】和【hé】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qǔ】相【xiàng】关工作的【de】工【gōng】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和我省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三条 我院从不委【wěi】托任何单位【wèi】和个人代办招【zhāo】生事宜,有关招生【shēng】录【lù】取【qǔ】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xì】。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shěn】核批准后【hòu】,由学【xué】院【yuàn】寄发【fā】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bù】后,如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zhěng】,则绵【mián】阳飞行职业学【xué】院将根据【jù】当地【dì】相关政【zhèng】策制定相【xiàng】应的录取【qǔ】政【zhèng】策,并【bìng】另行公布。
第二十【shí】六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由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招生处【chù】负责【zé】解【jiě】释,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diàn】话:0816-4553333,网址:www.topfly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