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běn】文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嘉【jiā】兴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主要包【bāo】含招【zhāo】生专业、各专【zhuān】业招生人数【shù】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经浙江省教【jiāo】育考试院批准,学【xué】校【xiào】2024年面【miàn】向【xiàng】浙江省高职提前【qián】招生【shēng】专业共8个,招生【shēng】计划【huá】350名,均面向普高招生,具【jù】体以【yǐ】浙江省招生【shēng】部门公布为准,详见表1。
表1 2024年提前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二级学院 | 普高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1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时尚设计学院 | 70 | 三年 | 18000 |
2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40 | 三年 | 6600 |
3 | 现代农业技术 | 现代农业学院 | 40 | 三年 | 6300 |
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文化与旅游学院 | 40 | 三年 | 6000 |
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文化与旅游学院 | 40 | 三年 | 6000 |
6 | 跨境电子商务 | 现代商贸学院 | 40 | 三年 | 6000 |
7 | 纺织品设计 | 时尚设计学院 | 40 | 三年 | 6600 |
8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40 | 三年 | 6600 |
合计 | 350 |
录取规则
第二十【shí】五条 学校严【yán】格【gé】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的【de】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cè】和规【guī】定实【shí】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zuò】“八公开”、“六不【bú】准”规【guī】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坚持公【gōng】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qǔ】的原【yuán】则。
第二十六条 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各专【zhuān】业以考生总分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排序,按【àn】计【jì】划数的【de】100%划【huá】定拟录取名单,再在拟录取考生后【hòu】按计【jì】划数的200%划定备录取考生名单。
当【dāng】考生【shēng】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校考综合测试【shì】成绩、高中学考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yǔ】、思想政【zhèng】治、历史、地【dì】理、物理、化学、生【shēng】物【wù】、技术10门【mén】课程【chéng】各科【kē】成绩高低【dī】进行排序,确定录取情【qíng】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xuǎn】修课程学分【fèn】或相关选【xuǎn】修【xiū】课程成绩优【yōu】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某【mǒu】个专业参加校【xiào】考综合测试人【rén】数【shù】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shí】,该专业【yè】按【àn】参加【jiā】综【zōng】合评测人数的85%(含)比例进行择优【yōu】录取,遇小数【shù】进位整数,不再【zài】设置备录。
第二十七条校考综合测试成绩查询
凡参【cān】加我校综【zōng】合测【cè】试的【de】考生【shēng】均可在9-21起在我校提前【qián】招生系统里【lǐ】查询校考成绩。学校按规【guī】定在【zài】9-21前提【tí】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de】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具体录取【qǔ】操作详见【jiàn】省【shěng】考试院【yuàn】《2024年【nián】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学校将及时公布于嘉【jiā】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第二十八条 录取确认
考【kǎo】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tí】前招生【shēng】服务平台查询【xún】本人所报考各院【yuàn】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kě】选【xuǎn】定其【qí】中1所院校【xiào】(专业)作【zuò】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shù】后,已被【bèi】正式录取考【kǎo】生的【de】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de】缺额计划再【zài】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bèi】录取考生根据【jù】录【lù】取进程,待转为【wéi】拟【nǐ】录【lù】取【qǔ】后再登录【lù】服务平【píng】台【tái】选定录取学校。
未【wèi】在【zài】规定时间内登陆【lù】服务平台选【xuǎn】定录取【qǔ】学校的考生视为自【zì】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qǔ】资格【gé】。
第二十九条 正式录取
根据考生选择结【jié】果【guǒ】确定录取名【míng】单。当计【jì】划已足【zú】额【é】完【wán】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bèi】录取【qǔ】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zuò】结束,按规定【dìng】办理录【lù】取手续【xù】。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试。9-21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第三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对考生身体的健康要求参照【zhào】《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的【de】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kě】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xué】校将按【àn】“不【bú】予录取”执【zhí】行。学生入【rù】学后【hòu】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bú】合格的学生作【zuò】退【tuì】学处【chù】理。
第三十一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三十二条【tiáo】 我校【xiào】不【bú】限制考生应【yīng】试外语【yǔ】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dì】一【yī】外语安【ān】排教学【xu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