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更新:2024-9-21 14:10:2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报【bào】考【kǎo】条件已经公布【bù】,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dòng】,以学校最新公【gōng】布的信息为【wéi】准【zhǔn】: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gāo】校、普通【tōng】高校举办的【de】成人高等学历教【jiāo】育【yù】等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mǎn】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dāng】年【nián】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rén】员,以及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de】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shēng】单位根【gēn】据【jù】本单位的【de】培养目标对考【kǎo】生提出的【de】具【jù】体学业【yè】要【yào】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bào】考我校全日【rì】制研究生【shēng】的考生必须于9-21前向【xiàng】我校研究生院【yuàn】提出书面申请【qǐng】(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kē】阶段【duàn】8门专业主【zhǔ】干课程修【xiū】读合格的【de】成绩单【dān】原件(须由本【běn】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xué】考试主管【guǎn】部门【mén】盖【gài】章【zhāng】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jì】单【dān】并加盖档案复【fù】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kǎo】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shì】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fù】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quán】页、目录页、知【zhī】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xiào】审【shěn】核【hé】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bào】名手续【xù】;审核不通过或未【wèi】经我校【xiào】审核擅【shàn】自报【bào】考者,不予【yǔ】准考。以【yǐ】同等【děng】学力【lì】参加复试的考【kǎo】生【shēng】,在复试中须加试两【liǎng】门【mén】与【yǔ】报考【kǎo】专业【yè】相关的本科主【zhǔ】干【gàn】课程(报考【kǎo】工商管理硕【shuò】士、公共【gòng】管【guǎn】理硕士、工程管理【lǐ】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jiā】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kē】目相同【tóng】,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bào】名参加法【fǎ】律硕士【shì】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yuán】,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 报名参【cān】加法【fǎ】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qián】所学专【zhuān】业为【wéi】非法学【xué】专业。

2. 报【bào】名参加法律(法【fǎ】学)专业学位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xué】专【zhuān】业为法学专业【yè】(获得【dé】法学第【dì】二学士学位的人【rén】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chéng】管【guǎn】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mǎ】为125601]专业【yè】学位研【yán】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还须符合下列【liè】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lì】或【huò】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bì】业同等学力【lì】并有5年【nián】以上工作经【jīng】验【yàn】的【de】人【rén】员;或获得【dé】硕士、博士研【yán】究生【shēng】学历或学位后有【yǒu】2年【nián】以【yǐ】上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yán】究生相关【guān】考试招生政策同时【shí】按【àn】照《教育部关【guān】于进一步规【guī】范工商管【guǎn】理【lǐ】硕士【sh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de】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guī】定执行【háng】。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