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哪些,多少钱?

更新【xīn】:2024-9-21 15:48:34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哪些,多少钱?

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jīn】有国家奖【jiǎng】学金、学业奖学金【jīn】、学校奖【jiǎng】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jīn】等,以下是奖【jiǎng】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jiā】参考,如有【yǒu】变【biàn】动,以学校公布消息为准。

说明【míng】:全日【rì】制【zhì】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常为20000元/年【nián】,学业奖学金通常分为三等(金额4000-12000元不【bú】等);国家助【zhù】学金通【tōng】常为【wéi】6000元/年(目前【qián】是【shì】全【quán】覆盖的【de】)。

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纳入学校奖助【zhù】体【tǐ】系【xì】,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全日【rì】制硕士研究生【shēng】在基本【běn】学习年限(学制)内,原【yuán】则上由学【xué】校提【tí】供住宿,具体视【shì】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jī】本【běn】学习【xí】年限(学【xué】制【zhì】)者,学校不再提供【gòng】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奖惩】华东师范【fàn】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2014年7月【yuè】试行【háng】) (2015)

(一)适用范围:

除特殊说明【míng】外,本方【fāng】案适【shì】用范【fàn】围为纳入【rù】国家招生【shēng】计划且在标准【zhǔn】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定【dìng】向就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gàn】计划中【zhōng】非【fēi】在职定【dìng】向研【yán】究生),自2014级研究【jiū】生起【qǐ】施行。不含EDD(教育博【bó】士)、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MTA(旅【lǚ】游管理硕士【shì】)、定向就业研究生以及在职【zhí】教育硕士【shì】。

(二)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2万元/年【nián】;硕士研究生0.6万【wàn】元/年【nián】。

2)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2)奖励人【rén】数:每年【nián】由国家下达,博士研究生占3~4%,硕【shuò】士【shì】研究生【shēng】占2~3%。

3)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3、校长奖学金

1)奖励金额:2万元/人

2)奖励人数:每年不超过10人

3)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

备注:适用范围为全校全日制研究生。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jiǎng】励标【biāo】准:学校每【měi】年依据研究生注册人数将学业【yè】奖学【xué】金额度(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yuán】/年/生、硕士研究生0.6万元/年/生【shēng】的【de】标准)下拨至各单位,各【gè】单位【wèi】自行【háng】确定研究生学业【yè】奖学【xué】金的【de】覆盖【gài】面、等级、奖【jiǎng】励标准。

2)奖励人数: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

3)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5、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

奖励标准、奖励人数、奖励【lì】对象、实施【shī】办【bàn】法【fǎ】等相关【guān】内容以研究生院文件或通知【zhī】为准。

6、其它奖(助)学金:

按照奖(助)学金出资方【fāng】意愿、相【xiàng】关章程及【jí】《华东师【shī】范大学研究【jiū】生社会奖学金管理办【bàn】法【fǎ】》实施。

7、助研、助教和助管

1)津贴【tiē】标【biāo】准:博【bó】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为6000元/年(500元/月【yuè】,每年按12个月发【fā】放【fàng】);

2)博【bó】士研究生助研津贴【tiē】实施办法以《华东师【shī】范【fàn】大学研究生“三助”管【guǎn】理办法》中相关【guān】内【nèi】容为【wéi】准;在新方案出台前,研【yán】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管理及实【shí】施【shī】办【bàn】法以《华东师范【fàn】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中相关【guān】内容为【wéi】准。

8、国家助学贷款

按财政【zhèng】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huì】联合发布的《关于【yú】调【diào】整【zhěng】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cè】措施【shī】的通知【zhī】》(财【cái】教[2014]180号【hào】)执行【háng】。

二、华东师范大学简介

华【huá】东师范大学(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huá】东【dōng】师【shī】大”,位于上海市,由【yóu】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shǔ】,是教育部和【hé】上海市人民政府重【chóng】点共建的综【zōng】合【hé】性研究型全国重点【diǎn】大学【xué】;位列【liè】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国培计【jì】划【huá】"、基础学【xué】科拔尖学生培【péi】养计划【huá】2.0、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huá】、国【guó】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pài】研究生项【xiàng】目、中国政府奖学金【jīn】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guó】家大学【xué】生文化【huà】素质教育基地,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méng】、金砖国家【jiā】大【dà】学【xué】联盟【méng】、亚太高校院【yuàn】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创始【shǐ】成员,国务院批准【zhǔn】设【shè】立研究生【shēng】院的高校,学位授【shòu】权自主审【shěn】核单位【wèi】。

华东师范大学【xué】成【chéng】立于9-21,是以大夏大学【xué】(1924年【nián】)和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chǔ】,同时【shí】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xì】科,在大夏大学【xué】原【yuán】址上创办【bàn】的。1972年与上【shàng】海师范学【xué】院、上海体育学院等【děng】院校【xiào】合并,改名上海【hǎi】师范大学。1980年恢【huī】复华【huá】东师范大学校名。1997-1998年,上【shàng】海幼【yòu】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