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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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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本文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华东政法大学奖【jiǎng】学金、助【zhù】学金、贷款等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资【zī】助、校内资【zī】助等政【zhèng】策,希望对大【dà】家有【yǒu】所帮助,如有变【biàn】动【dòng】,以学校最【zuì】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华东政法大学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华东政法大学本专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国家助学金本科【kē】生【shēng】平【píng】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国【guó】家助学金档次根【gēn】据【j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guǒ】分【fèn】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nán】两档,具体【tǐ】档次【cì】结合我校每学【xué】年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认【rèn】定【dìng】结果在每【měi】生每【měi】年2000元-4000元范围内确定。)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xué】费减【jiǎn】免标准,本科生【shēng】每生每年最高不【bú】超过【guò】8000元【yuán】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shěng】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jiù】读省外【wài】院校的新生【shēng】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dào】”办【bàn】理入【rù】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hòu】,高校资助【zhù】部门根据【jù】学生具体情况开【kāi】展困难认定【dìng】,采取【qǔ】不同措施给予【yǔ】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上海市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符合的具体补助类型确定金额无限制
春节返乡路费补助300元无限制
冬令补助200元无限制
节日补助中秋:200元无限制
春节:500元
就业补助非困难:300元无限制
困 难:500元
生活补助8元无限制
突发事件补助800元-7440元(根据实际情况变动)无限制
献血补贴5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学年综合奖一等奖每人2000元以综合测评成绩的高【gāo】低评定:一等【děng】奖4%;二等【děng】奖8%;三等奖【jiǎng】15%
二等奖1000元
三等奖500元
学年单项奖学习优秀奖每人300元学习优秀奖:年【nián】度智【zhì】育成绩列班级的前【qián】10%(不含【hán】综合【hé】奖学金获得者);
思想品德奖每人300元思想品德【dé】奖:年【nián】度德【dé】育成绩列班级的前10%(不含综【zōng】合奖学金获【huò】得者【zhě】);
社会活动奖每人300元社会活动奖:综合测评成绩【jì】列【liè】班【bān】级前【qián】50%,且在学【xué】校团学组织、班【bān】级或团支部建设中起到核心作【zuò】用者,可参评社【shè】会活动奖(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zhě】),评【píng】奖比例10%
爱生奖学金最高1000元,最低500元按照当年在校生比例核定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0000元至多1人
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一等奖2名,每人13000元2人
二等奖2名,每人7000元
中豪律师奖学金每人20000元3人
中金缘法奖学金每人10000元25人
树英奖学金每人5000元7人
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国家级每人5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市级每人3000元
文骏奖学金每人2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申万宏源奖学金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曹漫之奖学金每人2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洪丕谟奖学金每人2000元10人
黄平·杨放奖学金奖金总额不超5万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集体2000元
个人1000元
沼田·毅石奖学金总金额2万元,集体2000元,个人1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新华奖学金总额为【wéi】1万元:一等【děng】奖【jiǎng】1名,奖金为3000元【yuán】;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jīn】为2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jiǎng】金为1000元6人
网进科技奖学金每学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一等奖1名,每人15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10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5000元。
思瑛创新奖学金每学【xué】年奖励总额为人【rén】民【mín】币10万元,奖【jiǎng】励【lì】名额【é】不超过【guò】10名,其中,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学生获奖名【míng】额不低于25%。奖励标准视学生申请情况,由评委会决定
瞿子涵创新创业商业英才奖学金奖励金额:一【yī】等【děng】奖 1名,每人【rén】10000元;二等奖【jiǎng】 2名,每人6000元;三等【děng】奖7名 人【rén】民【mín】币4000元。10人
榕湖奖学金每人5000元10人
“榕湖投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奖学金每人5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翰鸿支教奖学金每人5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观韬中茂助学金每人3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年利达奖学金每人5000元4人
中伦助学金每人10000元4人
“明珠之光”校友励学金每人5000元视协议具体情况而定
申万宏源助学金每人1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奥盛助学金每人1000元20人
静斋奖学金每人1000元10人
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每人2000元25人
富兰克林奖学金每人1000元3人
陈三妹奖学金每人1000元20人
校庆助学金每人1000元20人
杨敬石·云熙励志奖学金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游国权助学金每人5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众达国际法律奖学金每人22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每人15000元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勤工助学每小时【shí】酬金【jīn】可参照【zhào】上【shàng】海市【shì】政府或有关部门规【guī】定的最低小时工资【zī】标【biāo】准合理确定,原则【zé】上【shàng】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学【xué】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yuán】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měi】月不超过40小【xiǎo】时。1000人左右
学费减免(一)按【àn】所缴学费的100%、50%、25%、15%四个等级【jí】予以减免【miǎn】学费。
(二)孤儿、烈士子女,可以减免学费的50%—100%。
(三)父母一方丧失或基【jī】本丧【sàng】失劳动能力的【de】,或单亲家庭【tíng】子女,或父母一方为【wéi】残疾人的【de】,可以【yǐ】减免学费的25%—50%。
(四)因家庭发生意外等原【yuán】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zhī】付【fù】全额学费的【de】,可以【yǐ】根据实际情况酌情【qíng】减免【miǎn】学费【fèi】的15%—25%。
(五)上一学年【nián】如获得【dé】校综合奖学金【jīn】,减免【miǎn】标准【zhǔn】在同一档次内采【cǎi】取就【jiù】高原则。
(六)上一学年有两门必修课【kè】不及格或【huò】上一学年平均绩【jì】点在2.0以【yǐ】下【xià】的,减免标准在同【tóng】一档次内【nèi】采取就低原则。
根据申请情况

二、华东政法大学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位于中【zhōng】国上海【hǎi】,是中央与地方共【gòng】建【jiàn】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píng】地方【fāng】高校,入选国家【jiā】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tè】色【sè】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人【rén】才【cái】培养【yǎng】模式【shì】创新实验【yàn】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uá】、中国【guó】政府奖学金【jīn】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gāo】校、全国【guó】首批法律硕士专【zhuān】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最高【gāo】人【rén】民法院自贸【mào】区司【sī】法研究基地、上【shàng】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hé】卓越新闻【wén】传播人才教育【yù】培养【yǎng】基地;为五院四系成【chéng】员,亚洲【zhōu】法律学【xué】会、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méng】、沪港大【dà】学联盟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guǎn】理学、文学、工学【xué】等【děng】学科的多科【kē】性【xìng】大【dà】学。

学【xué】校原名华东政法学【xué】院,1952年6月由圣约翰大学、复旦【dàn】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dà】学、沪江大【dà】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zhèn】旦大【dà】学等【děng】9所【suǒ】院【yuàn】校【xiào】的法【fǎ】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xì】在圣约翰大学旧址合并成立。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cì】年招生【shēng】;1966年停【tíng】止【zhǐ】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yuè】,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司法部划【huá】归【guī】上海市管理。2007年3月【yuè】,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dōng】政法【f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