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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0:25:55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建筑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单招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做【zuò】好 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jiāo】学〔2024〕58号)要求【qiú】,进一步【bù】完善考试招生制【zhì】度改革,选拔适合我【wǒ】校专【zhuān】业培养【yǎng】的高素质技能人才【cái】,增强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结【jié】合学【xué】校实【shí】际【jì】,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shù】学院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遵循【xún】公开、公【gōng】平、公【gōng】正的【de】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bù】门实行“招考分离【lí】”原则。

第二条【tiáo】 河南建筑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yuàn】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考【kǎo】生、新闻媒体和社会【huì】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181、招生代码6269

第八【bā】条 办学条件:河南建筑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有68年办【bàn】学历史,学校【xiào】位【wèi】于郑州市二七区工业【yè】路51号。总【zǒng】占地600余亩,建筑【zhù】面积30余万【wàn】平方米。学校设【shè】有土木【mù】工程系【xì】、建筑系、工程【chéng】管理【lǐ】系、设【shè】备工【gōng】程系【xì】、建设信息工程系等8个【gè】教学系【xì】(部),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jì】术等5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shēng】1.5万【wàn】余人。学校拥有一支素质较【jiào】高【gāo】的师资队伍,现有教【jiāo】职工665人,其中专任教【jiāo】师558人,高级职称教师【shī】112人【rén】,中原名师【shī】1人,51位教师入选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jí】骨【gǔ】干教师培【péi】育对【duì】象,河南【nán】省【shěng】优秀教育管【guǎn】理人【rén】才【cái】5人,河南省职教专家6人,河南【nán】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dài】头人19人,河南省优【yōu】秀教师4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zhù】册建造【zào】师、注册造价【jià】师、注册设备【bèi】工程师等资格【gé】双【shuāng】师素质教师300余人【ré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主任由记、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等工作的院领导【dǎo】为副主任,招生就业【yè】处、教【jiāo】务处、纪检【jiǎn】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凡属【shǔ】考核、录取中【zhōng】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jué】定。委员会下【xià】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yè】处,设有招生录取组、命题【tí】考【kǎo】务组【zǔ】、监督监察组、技术【shù】保障组【zǔ】、后【hòu】勤保障【zhàng】组、安全保【bǎo】卫组等,分【fèn】工负【fù】责单独考试招生日【rì】常工作【zuò】。

第十条 监督措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chéng】监督【dū】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并接【jiē】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huì】的【de】监督,保【bǎo】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píng】、公正,实施“阳光工程【chéng】”。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校【xiào】2024年有【yǒu】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gōng】程技术等【děng】43个专业面【miàn】向全省单独考试招生计划3100人【rén】,其中包【bāo】括退役【yì】士兵单列计划20人【rén】。技能拔尖【jiān】人【rén】才免试的【de】录取【qǔ】计划不再单列执行。学校将根据【jù】单独招生报考生源情况对各类别招生【shēng】计划【huá】进【jìn】行适当调【diào】整。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的【de】考【kǎo】生请于2024年3月19日【rì】9时至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生服【fú】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jìn】行网上【shàng】志愿填【tián】报。考生在【zài】规定的时间内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bìng】可【kě】以【yǐ】进行不超【chāo】过【guò】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wǎng】上最后一次保存【cún】的志愿【yuàn】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wú】法补报和更改,请考【kǎo】生按时认真地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命题和考试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在河【hé】南省教育厅和【hé】河南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yuàn】的监【jiān】督和指导下进行。

1.考试时间:9-21

2.高中【zhōng】生文化素质【zhì】考试【shì】成绩采用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jí】。将考生的语文、数【shù】学、思想政治、外语【yǔ】、历史、地【dì】理【lǐ】、物【wù】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jì】等【děng】级折算为分数【shù】后相加,满【mǎn】分300分。折算办法如【rú】下:

(1)语文、数【shù】学【xué】科【kē】目成绩【jì】为A等级折算为45分,B等级折【shé】算为40分,C等【děng】级【jí】折算为30分,D等级折算为20分。

(2)思想政【zhèng】治、外语、历【lì】史【shǐ】、地理【lǐ】、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为A等【děng】级折算为30分,B等级折算为25分,C等级折算为20分,D等级折算为【wéi】15分。

高中生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考核形式【shì】为闭卷【juàn】笔试,主【zhǔ】要考察考生的专【zhuān】业素养、科【kē】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xiàng】,满【mǎn】分300分,考【kǎo】试时间【jiān】为90分钟。

3.中职【zhí】生和社会考生【shēng】需参【cān】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sù】质考试采用闭卷笔【bǐ】试,考试科目为:语【yǔ】文、数学(一份【fèn】试卷),满分【fèn】300分,考【kǎo】试时【shí】间为120分【fèn】钟。

中职生【shēng】和社会【huì】考生职业技【jì】能测试考核形式为【wéi】闭卷笔试,主要【yào】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néng】、通【tōng】用技术【shù】等,满【mǎn】分300分,考试【shì】时间为90分钟。

4.退【tuì】役士兵考【kǎo】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jiā】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试。职业【yè】适应【yīng】性测试考试内容和方【fāng】法同高中生。

5.考生具备下列条【tiáo】件者【zhě】,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miǎn】试【shì】入学条件,且申请免试专业【yè】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gāo】技能资【zī】格相关,可【kě】登【dēng】录我校【xiào】招【zhāo】生网下【xià】载《河南省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2024年【nián】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录【lù】取考生申请表》并与9-21携带相【xiàng】关证【zhèng】明材料【liào】到我校教务处提出书面【miàn】申请:

(1)获得由教【jiāo】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jì】能大【dà】赛【sài】三等奖及以上奖【jiǎng】项,或由省级教育【yù】行【háng】政【zhèng】部【bù】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xiào】技能大赛一等【děng】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gāo】级工或【huò】技师资【zī】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de】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shēng】。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身体条件要求

凡【fán】被我【wǒ】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jiā】高考体检,且符合《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录取程序

(1)单招成绩  考生【shēng】单招成绩可以通过【guò】我【wǒ】校招生网进【jìn】行查询。

高中生单招【zhāo】成绩【jì】=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shé】算分数+职【zhí】业适【shì】应性【xìng】测试成绩。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单招成绩=文化素【sù】质考【kǎo】试成绩【jì】+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单招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根据以上三类单招成绩分类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中生单【dān】招成绩相同【tóng】时,优【yōu】先参考【kǎo】学业【yè】水平成绩【jì】等【děng】级折【shé】合分数,仍相同【tóng】的按照语文的折合分数依次排序。

中职【zhí】生和社会考生单招【zhāo】成【chéng】绩【jì】相【xiàng】同时,优先参照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成绩【jì】,仍相同的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分【fèn】数依次排序。

(3)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shì】的考生,审核备【bèi】案通过后,经公示无异【yì】议【yì】免试【shì】录取。

(4)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qǔ】名单报学校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委【wěi】员会【huì】审核、批准。

(5)公示拟录取名单【dān】。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wěi】员会【huì】审核、批准【zhǔn】的拟录【lù】取名单【dān】(含成绩)在学校招【zhāo】生网公示。

(6)上报拟录取结果。经过公【gōng】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qǔ】考【kǎo】生名单报【bào】河南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审【shěn】核、备案【àn】。

第十六条 被我校【xiào】单独考试招【zhāo】生录取的考生,与【yǔ】参加【jiā】高【gāo】考【kǎo】录取【qǔ】的学生享【xiǎng】有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完成学【xué】业,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河南【nán】建【jiàn】筑职业技术学【xué】院专科毕业【yè】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yán】格按河南【nán】省【shěng】发展改【gǎi】革委员会核【hé】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shōu】费。文科类【lèi】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lèi】专业学费【fèi】为4200元【yuán】/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dìng】八人【rén】间【jiān】500元/生/年,六人【rén】间700元【yuán】/生/年,如遇政策【cè】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zhí】行【háng】。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1.绿色通【tōng】道【dào】:学校为【wéi】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开通“绿【lǜ】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入学【xué】。

2.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前可持【chí】录取通知【zhī】书等有关证明在当【dāng】地学生资助管理【lǐ】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xìn】用【yòng】助【zhù】学贷【dài】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guò】学校学生资助管【guǎn】理【lǐ】中心向银【yín】行申请【qǐng】办理【lǐ】高校国家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最【zuì】高【gāo】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xiàn】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shēn】请国【guó】家奖学【xué】金,奖【jiǎng】励标准为【wéi】每【měi】生每年8000元【yuán】;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lì】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xué】金【jīn】,分为一、二、三等,奖【jiǎng】励标准分【fèn】别为每生每年【nián】1500元、1000元和【hé】8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的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助学【xué】金,资【zī】助标【biāo】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为【wéi】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通过【guò】劳动改【gǎi】善【shàn】学习和生活条件【jiàn】。

6.服兵役【yì】学【xué】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bīng】,按政策规【guī】定,可申【shēn】请【qǐng】学费减免,减免标准【zhǔn】按所学专【zhuān】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kě】申请【qǐng】学费【fèi】补偿或助学【xué】贷款代偿,每人【rén】每【měi】年最高【gāo】16000元。

第十九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nán】省教育厅的统【tǒng】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bào】名和【hé】考核【hé】过【guò】程中【zhōng】有弄【nòng】虚作假或其他违纪【jì】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bú】符合《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要求的【de】考生,取消入学【xué】资【zī】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dì】二【èr】十【shí】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xiào】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中【zhōng】介机构招生,请【qǐng】考生【shēng】切勿【wù】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51号

邮    编:450064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75029、67875027

监督电话:0371-67875015

学校网址:http://www.hnjs.edu.cn

招生邮箱:hnjyzsy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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