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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07:49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洛阳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单【dān】招章程,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  为深入贯彻【ch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shì】招生【shēng】制【zhì】度改革【gé】的决【jué】策【cè】部署,进【jìn】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按【àn】照《河南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和【hé】技能拔尖人才免【miǎn】试入学【xué】工作的通知》(教【jiāo】学〔2024〕58号【hào】)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èr】条【tiáo】  学校名称:洛阳职业【yè】技术学院,部标代码【mǎ】:14383,本省代码:6384。学校地址:洛阳市科技【jì】大道6号,洛阳【yáng】市涧【jiàn】西区【qū】丰华路20号,洛阳【yáng】市西工【gōng】区【qū】九都路9号院,洛阳市【shì】瀍河区夹【jiá】马【mǎ】营路116号,邮【yóu】编471000。各【gè】专业所在校区,详【xiáng】见学校官网。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五条  单独招【zhāo】生工作【zuò】遵【zūn】循“公平【píng】竞【jìng】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zé】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考生及家长和【hé】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jiā】及相关【guān】部门负责人【rén】组【zǔ】成,主【zhǔ】任由校长【zhǎng】担任。负责制【zhì】定招生章程、确【què】定招生规模和调整【zhěng】招【zhāo】生计【jì】划,并讨【tǎo】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dà】事宜。

第七【qī】条招生委员会下【xià】设办【bàn】公室(设在学生中心),具体负责学校【xiào】招【zhāo】生宣【xuān】传、录【lù】取等日常【cháng】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  2024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shēng】设置招生专业51个,招生计划【huá】2000人(分专业计划数【shù】与【yǔ】收【shōu】费标【biāo】准等情况【kuàng】详见下表),学校可【kě】根据报考情况,调【diào】整各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huá】。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单招招生计划数学制
1520201护理(康养方向)4800150三年
2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70060三年
3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80020三年
4570306体育保健与康复420020三年
5520805医学营养480040三年
6520601康复治疗技术480040三年
7520901眼视光技术480020三年
8520301药学480040三年
9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20040三年
10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20020三年
11490202生物制药技术420040三年
12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20020三年
13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420030三年
1450060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420015三年
15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420030三年
16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420030三年
17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420020三年
18460206电梯工程技术420010三年
19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420030三年
20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420020三年
21460204新能源装备技术420020三年
22460301H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200040三年
2351020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420020三年
24440301建筑工程技术420060三年
25440104园林工程技术420025三年
26440501工程造价420020三年
27440403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420025三年
28440104H园林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400040三年
29530701电子商务3700140三年
30530605市场营销370040三年
31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70050三年
32530202金融科技应用370040三年
33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370050三年
34440703现代物业管理370040三年
35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70030三年
3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4000110三年
37530303大数据与审计370045三年
38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370070三年
39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70030三年
40540101旅游管理370050三年
415001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370040三年
42550401文化创意与策划370030三年
43550203戏曲表演600025三年
44550201音乐表演600030三年
45550202舞蹈表演600060三年
46550117人物形象设计600030三年
47550218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600025三年
48550404文物修复与保护600030三年
49550405文物考古技术370030三年
50550408石窟寺保护技术370030三年
51550406文物展示利用技术370030三年
合计2000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dēng】录“河【hé】南【nán】省【shěng】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shàng】志愿填【tián】报。在规定【dìng】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guò】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wǎng】上最【zuì】后【hòu】一【yī】次保存的志【zhì】愿为准。填报【bào】时间截止【zhǐ】后将无【wú】法补报和更改,提【tí】醒【xǐng】广大考生按时认【rèn】真填报志愿。我校【xiào】河南专【zhuān】科招【zhāo】生【shēng】代码:6384。

艺术类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人物形象设计、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计划单列,普通类考生不可【kě】同时【shí】兼报艺【yì】术类志【zhì】愿;报考【kǎo】艺【yì】术类志愿的【de】考生不可【kě】同时兼【jiān】报普【pǔ】通类志愿【yuàn】。若存在专业混报,以第一专业志【zhì】愿为准组织测试。艺【yì】术【shù】类专业【yè】单【dān】列计划【huá】不做非艺术类专业调剂录取。不同艺术专【zhuān】业之【zhī】间不做专业调剂录【lù】取。

中外合【hé】作办学高收费【fèi】项目【mù】专业计划单列【liè】,不做非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zhuān】业调剂录取。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tiáo】学校采【cǎi】取“文【wén】化【huà】素【sù】质【zhì】+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严格按【àn】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命题、考【kǎo】试。

1.“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chéng】绩【jì】的考生(高中【zhōng】生)文化素质成绩【jì】原则上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tí】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yǔ】文【wén】、数【shù】学【xué】成绩等级,分别按照【zhào】A=150分,B=120分,C=105分予以赋分,其他【tā】等级不赋分,两门【mén】合计分数作为文化素质考【kǎo】核【hé】成绩。

(2)无高中学业【yè】水平【píng】成绩的【de】考生(中【zhōng】职生、社会【huì】考【kǎo】生【shēng】、无高中学业水平成【chéng】绩的高中生)“文化素质【zhì】”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xiào】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biāo】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kǎo】查考生的文化【huà】知【zhī】识素【sù】养。

凡无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测试成绩【jì】的考生【shēng】均【jun1】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3)申请享受【shòu】免文化素质考试【shì】的退役士【shì】兵考生,须按照【zhào】《河【hé】南【nán】省教育【yù】考试院关【guān】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号)要求进【jìn】行【háng】“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yì】士兵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报名【míng】所在地县(市、区【qū】)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办【bàn】理【lǐ】补申【shēn】报手续【xù】并完成资格审【shěn】核。资【zī】格审核【hé】通过的报考我校【xiào】的退【tuì】役【yì】士兵以上级核定名单为准。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

(1)有普通高中学业【yè】水平考试【shì】成绩的考生(高【gāo】中生)“职业【yè】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cè】试,重【chóng】点考察【chá】考生的专业【yè】素养、科学素【sù】质、职【zhí】业潜能和职业【yè】倾【qīng】向。测试成绩占总分值【zhí】的50%。

(2)无高中学业水平【píng】成绩的考生【shēng】(中职生、社会【huì】考生、无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成绩的高中生)的“职业技能【néng】”测试以【yǐ】《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yī】据,重点【diǎn】考查考生【shēng】的【de】综合【hé】专业【yè】能力【lì】、岗位技【jì】能、通用技术【shù】等【děng】。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

(3)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jì】能”成绩占总分【fèn】值的100%,测试【shì】成【chéng】绩乘以2折算记入【rù】考核总分值。

3.考生【shēng】高中(含中职或同等学力)阶【jiē】段获得的【de】技能竞赛成绩或【huò】政府部门认可的职【zhí】业资【zī】格等级证【zhèng】直接赋【fù】分,记入【rù】职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或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成【chéng】绩【jì】,不再参加学校【xiào】组织的“职业【yè】技能”测试。考生获得多项证【zhèng】书者可任【rèn】选其一。

(1)获得市级(含市【shì】级【jí】)以上技能竞赛成绩的【de】考生【shēng】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miǎn】考(要【yào】求获奖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lèi】别一致)。省级教育行【háng】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de】省【shěng】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二等奖、三【sān】等奖【jiǎng】分别赋分300分、280分;市【shì】级教育行【háng】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shì】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děng】奖【jiǎng】、二等奖【jiǎng】、三等【děng】奖分别赋【fù】分280分、270分、260分;

(2)获【huò】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专【zhuān】业技术人员【yuán】职业资格证书或【huò】职业资格【gé】高级工【gōng】证书(要【yào】求证书内容与【yǔ】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yuàn】类别一致)赋分260分。专业技术人员【yuán】职业【yè】资格证书【shū】、职业【yè】资【zī】格高级工证书须在“河南职称网职称证书【shū】查询【xún】”、“技能【néng】人才评价工作网【wǎng】技能【néng】人才【cái】评价证书全国联【lián】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证书信息,且身份【fèn】证、证【zhèng】书等【děng】关键信息一致。

申请“职【zhí】业技能”免考的考生,须于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lypt.edu.cn/)完成【chéng】“职【zhí】业技能免考【kǎo】”基【jī】本信息填【tián】报和证明【míng】资料【liào】(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zī】格证书、职业资【zī】格【gé】高级工证【zhèng】书、身【shēn】份【fèn】证等【děng】原件照片)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学校官【guān】网【wǎng】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shěn】核不通【tōng】过的考【kǎo】生需正【zhèng】常【cháng】参加我校组【zǔ】织的职业技能测试【shì】或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考试时间与科目

1.考试时间:9-21-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综合试卷,闭卷笔试。

考试分值【zhí】:每科【kē】150分,总分300分【fèn】;参【cān】加人员:无高【gāo】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中【zhōng】职生、社会【huì】考【kǎo】生、无高中学【xué】业水平成绩【jì】的高中生)。

(2)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普通类考生:闭卷笔试,分值300分。

②艺术类(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考生:面试,分值300分。

③艺【yì】术类(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shù】设计与制【zhì】作)考生:笔试(美术类【lèi】专业【yè】考试),分值300分。

3.考试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

4.准考【kǎo】证打印:由【yóu】考生登录学校【xiào】官网自行打印【yìn】本人【rén】准考【kǎo】证,学【xué】校不再打印发放。考生【shēng】打印准【zhǔn】考证前【qián】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jì】志愿”。

时间:4月7日【rì】8:00—— 4月10日12:00,考试事宜【yí】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lypt.edu.cn/)发【fā】布【bù】。

第六章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dì】十三条命题、考试与评【píng】卷在省教育厅、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的指导监督下【xià】由学校【xiào】组织实【shí】施。

1.命题:聘请校内外专家教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全【quán】封【fēng】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shuā】、运输、保密等【děng】工作参照《国家教【jiāo】育考试【shì】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dìng】》执行。

2.考试【shì】参照《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全国统一考试【shì】考务工【gōng】作【zuò】规【guī】定》执行,严格考试过【guò】程管理【lǐ】,严肃考风考纪,规范【fàn】操作【zuò】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kǎo】生及工作人员,参【cān】考《国家教【jiāo】育考试【shì】违规处【chù】理办【bàn】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成绩【jì】评定:组织专家参【cān】照《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全国统一考【kǎo】试考务工作规【guī】定》进行。

4.成绩发布:考生可登【dēng】录学校招生信息【xī】网(https://zjc.lypt.edu.cn/)查看本人考试【shì】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本人携带身份证和【hé】准考【kǎo】证【zhèng】到我校申请复议【yì】,申请【qǐng】时间详【xiáng】见学校网站。成绩【jì】复核【hé】主要【yào】检查【chá】答题卡信【xìn】息是否【fǒu】与考生本【běn】人一【yī】致、是【shì】否【fǒu】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shì】否存在差【chà】错,是【shì】否【fǒu】与公布【bù】的考生成绩一致,不复核评分宽严。

第七章录取

第十【shí】四【sì】条录【lù】取工作在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领导【dǎo】下,由学【xué】校组织【zhī】录取【qǔ】。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yī】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五条【tiáo】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fú】合【hé】《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要求【qiú】。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分类别、分批【pī】次依次录【lù】取【qǔ】。录【lù】取顺序为:第一【yī】批次、第二【èr】批次。根据考【kǎo】生总成【chéng】绩,依【yī】据生源比例分【fèn】类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分专业【yè】志愿按总分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shù】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分数【shù】高低依次【cì】排【pái】序录【lù】取;若【ruò】仍相等,依【yī】次【cì】按高【gāo】中【zhōng】学业【yè】水平等【děng】级成【chéng】绩英语、政【zhèng】治、物理、化学、生【shēng】物、地理、历史成绩优者列前。仅有【yǒu】“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jì】能”成绩者,不予录取【qǔ】(退【tuì】役士兵考生除【chú】外)。当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不能满足时,同【tóng】意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jì】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zhuān】业。如有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录取【qǔ】条件【jiàn】的考生造成计划【huá】未录满时,按照缺额数分类【lèi】别依次【cì】降【jiàng】分录取。录【lù】取【qǔ】过程中【zhōng】根据各【gè】类生源专业报考【kǎo】情况【kuàng】,学校可对招生计【jì】划【huá】进行适当【dāng】调整。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

第二批【pī】次:“职【zhí】业技【jì】能”免考考生、退役士兵考生、有普通【tōng】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的考生(高中【zhōng】生)、无高中【zhōng】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shuǐ】平成绩的【de】高中【zhōng】生)。

第【dì】十八【bā】条  学校根据【jù】录取原【yuán】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shì】5天,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tīng】和河南省教育考【kǎo】试院审批备案【àn】,拟录取结果可在学校官网查【chá】询。在【zài】公示过程【chéng】中,因拟录取考【kǎo】生【shēng】自愿退档造成【chéng】计划空【kōng】额情况时不【bú】再【zài】进行补档。

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lèi】型【xíng】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lù】取的考生,可【kě】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xíng】的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bù】关于积极推进高【gāo】职【zhí】教育【yù】考【kǎo】试招生制度【dù】改革的指【zhǐ】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jīng】神,对于以下情形之【zhī】一的考【kǎo】生可免试录【lù】取【qǔ】进入我校专【zhuān】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yǔ】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gé】相关,我【wǒ】校在相同【tóng】或相近专业【yè】免试录取。技能【néng】拔尖人才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涵盖在我校单招总计划【huá】内,具体人数【shù】以实际申报【bào】人数为【wéi】准。

1.获【huò】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yè】院校【xiào】技【jì】能大【dà】赛三等奖及【jí】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jí】职业院校技能大【dà】赛一等奖【jiǎng】的中职【zhí】毕【bì】业【yè】生。

2.具【jù】有高级工或技师【shī】资格【gé】、获得县【xiàn】级劳动模【mó】范先进个人【rén】以上【shàng】称号的在职在岗【gǎng】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条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běn】人须【xū】在9-21前填【tián】写《河南省【shěng】普通高等【děng】学校2024年技能【néng】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登录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下载)、同身份证复【fù】印件、技能竞赛【sài】获【huò】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jiǎng】相关文件【jiàn】提【tí】出免试入学【xué】申请【qǐng】。由生【shēng】源【yuán】学【xué】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xué】校在3月【yuè】23日17:00前将上述申【shēn】请表及相关【guān】材料送【sòng】达我【wǒ】校,过期不再办理。

3.学【xué】校在本校官方网【wǎng】站公【gōng】示【shì】拟录取考【kǎo】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kǎo】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tōng】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jiā】其他类型的【de】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考【kǎo】试。

4.材料报送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大学生活动中【zhōng】心【xīn】9-21招生办公【gōng】室  联【lián】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huà】:0379-63189387。

第九章学费及奖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医药卫生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yuán】/生/年【nián】;艺术类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机电一【yī】体化技术专业12000元【yuán】/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园【yuán】林【lín】工程技术【shù】专业【yè】14000元/生/年。我【wǒ】校为河【hé】南省优质【zhì】高【gāo】等职业院校,招生专【zhuān】业总数10%以内的【de】专业学费【fèi】可上浮10%(收费标准【zhǔn】详见招生专业【yè】一【yī】览表)。

住宿费标准暂【zàn】定:伊滨【bīn】校区6人间1200元/生【shēng】/年;高新【xīn】校区7人间【jiān】400元/生【shēng】/年;西工校区6人间480元/生/年,瀍河【hé】校区6人间【jiān】500元【yuán】/生【shēng】/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zuì】新【xīn】政策执行【háng】。

第十章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二十二【èr】条  通过高【gāo】职【zhí】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kǎo】生须持有效身份证【zhèng】件、录【lù】取通知书原【yuán】件、准考证、考生档案按学【xué】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参加【jiā】全日【rì】制培养【yǎng】。学校按照【zhào】国家和省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程序注【zhù】册学籍【jí】,并【bìng】严格【gé】组织新【xīn】生【shēng】入学资格【gé】审查、录取资【zī】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kǎo】生,依据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dìng】进行【háng】处理。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xiàng】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yù】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dìng】学【xué】习年限内【nèi】,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gé】,达到学校毕【bì】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fā】普【pǔ】通专科毕业证书,颁【bān】发学历证【zhèng】书【shū】的【de】学【xué】校名称【chēng】为洛阳职业技术【shù】学院。就业政策按照国【guó】家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退役【yì】士兵必须要【yào】把【bǎ】档【dàng】案【àn】转入学校并接受全日制【zhì】培养。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shēng】资助体系,对品学【xué】兼优和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shēng】实施奖、助、贷【dài】、勤【qín】、免、补、减等资【zī】助政【zhèng】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měi】年8000元【yuán】,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jīn】平均【jun1】每生【shēng】每年【nián】3300元(约占在校生【shēng】人数的22%);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yuán】;学校【xiào】另设有校内奖【jiǎng】学金,并为学【xué】有余力【lì】特别是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提供勤工助学【xué】岗位;招收的退役士【shì】兵【bīng】执【zhí】行国家有【yǒu】关资助政策【cè】。

第【d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hòu】,根据教育【yù】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mén】的【de】规定对新生进【jìn】行政【zhèng】治、文化【huà】、品【pǐn】德、身体等方【fāng】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hé】规定的新生,取消【xiāo】入学资格。

学校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子邮箱【xiāng】:zsk@lypt.edu.cn.  传真【zhēn】:0379—62233832

咨询电话【huà】:0379—62233832/62231122/63189387

第十一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zhèng】单独招生工作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落实阳光【guāng】招生【shēng】政策【cè】,单独【dú】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全程接【jiē】受【shòu】纪检监督部门监督,自觉接受【shòu】社会【huì】监督【dū】。对考试、录【lù】取工作中的违法违【wéi】纪行为,依法依规【guī】追究【jiū】责任。对单【dān】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考试【shì】及录【lù】取资【zī】格【gé】。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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