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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1:41:48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quán】国、全省教育【yù】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shí】深【shēn】化【huà】考【kǎo】试招生制【zhì】度【dù】改革,促进【jìn】健【jiàn】康可【kě】持续发【fā】展积极探索高【gāo】素质技【jì】能【néng】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全【quán】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shàn】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jiāo】学厅函〔2021〕36号)和河南省教育【yù】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gāo】等【děng】职业【yè】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de】通知》(教学【xué】〔2024〕58号)文件要求【qiú】,为促【cù】进我院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xià】简【jiǎn】称“高【gāo】职单招”)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选拔【bá】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sù】质高的优秀【xiù】人才,切实【shí】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hé】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测绘【huì】职业学院高【gāo】职单【dān】招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yōu】录【lù】取、招考分【fèn】离”的原则。

第三条 河【hé】南【nán】测绘职【zhí】业学院【yuàn】高职【zhí】单招【zhāo】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guǎn】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hé】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第【dì】十【shí】条 河南测绘职业【yè】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fǔ】批【pī】准、教育部备案【àn】的一所公办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děng】职业院【yuàn】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yù】厅【tīng】管理,是国内唯一一所测【cè】绘【huì】类高【gāo】职院校。

学院【yuàn】象湖【hú】校【xiào】区【qū】位于白沙园区,象湖【hú】之滨,贾鲁河畔,交通便利,环境【jìng】优美。时【shí】空大数据产业学院位于郑州航【háng】空港【gǎng】核心区【qū】,总建筑面积【jī】约 10 万m²,距离新郑国际机场3公里【lǐ】,地铁、公交【jiāo】等交通便利。学院【yuàn】师【shī】资【zī】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jǐn】、爱【ài】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shī】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先【xiān】进【jìn】,建有虚拟【nǐ】仿真实【shí】训室、无【wú】人机模拟飞行、无人机数【shù】据处理中心等【děng】多个专业教学实训室【shì】,并配备有与行业【yè】单位【wèi】作业水平相当的【de】仪器设备【bèi】和软件系统【tǒng】。除教学设施外,学【xué】生公寓、餐【cān】厅【tīng】、洗浴中心等【děng】配套设施齐【qí】全,学生【shēng】公寓设有【yǒu】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

学院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目标,就业为导向,顺应市场【chǎng】变化,不断优化专【zhuān】业结【jié】构【gòu】,调整专业布【bù】局。学【xué】院现设【shè】测绘工程、遥感【gǎn】工【gōng】程、空间信息【xī】工程、国土信【xìn】息与管理、计算机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等8个教学【xué】系,思想【xiǎng】政治理论教学【xué】部和基础【chǔ】教学部2个教【jiāo】学部以及时空大数据产业学院、河【hé】南测绘技术产业学【xué】院、继【jì】续教【jiāo】育学院等【děng】3个二级学院,在校生规模达1.2万【wàn】余人。学院注重对【duì】外交流与合作,2021年与俄罗【luó】斯罗斯托夫国【guó】立交通【tōng】大学合作的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项目也顺【shùn】利纳入国家高【gāo】等【děng】教育招生计划,开设有计算机网络技术【shù】(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共开【kāi】设普通高职类四【sì】十个【gè】专业(含方向),主要培养以测绘地【dì】理信息【xī】、计【jì】算【suàn】机、经济管【guǎn】理、艺术【shù】、体育【yù】类等技能型【xíng】人才【cái】。学院组织参加【jiā】国家级【jí】、省【shěng】级职业技能竞赛【sài】、教师说课【kè】等多项赛事,多次荣【róng】获团体、个人一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单招考【kǎo】试工作监【jiān】督小【xiǎo】组对招生考【kǎo】试录取工作全程【chéng】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shí】四条 高职单招录取【qǔ】考生须将【jiāng】纸质档案转至我【wǒ】院并参加全日制培养。考生须参加体检【jiǎn】,对在规定期【qī】限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可【kě】不予录【lù】取【qǔ】。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dì】十五条 招生【shēng】计划严格按照【zhào】河南省【shěng】教育厅审【shěn】批的计划数【shù】执行【háng】。主要通过两个【gè】渠道【dào】公布:一是由【yóu】省招生管理部【bù】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yuàn】通【tōng】过官方网站【zhàn】、公众号【hào】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考【kǎo】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zhì】3月【yuè】21日18时登录“河【hé】南省【shěng】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考生服务平台【tái】”(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yuàn】填报【bào】,在规定时间内,考生【shēng】可填报河【hé】南测【cè】绘职业【yè】学院(代【dài】码【mǎ】:6320),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wéi】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qǐng】广大【dà】考【kǎo】生按时【shí】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zhèng】打印【yìn】方式【shì】:考生登【dēng】录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wǎng】站【zhàn】(https://zhaosheng.hasm.edu.cn),自行打印【yìn】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9-21、7日登录打印。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八条 我院单【dān】招考试工作在河【hé】南省教【jiāo】育厅和河南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yuàn】的共同监督和【hé】指【zhǐ】导下,按【àn】照国家【jiā】教育考试要求自主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我院单招考【kǎo】试采用“文【wén】化【huà】素【sù】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de】考核方【fāng】式。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sù】质成【chéng】绩由考生【shē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考【kǎo】试成绩【jì】折算得到【dào】)。

2.无“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等级成绩”的高【gāo】中毕业【yè】生(社会【huì】考生)及中职毕【bì】业【yè】生需参加【jiā】文化素质考试和职【zhí】业技能测试。

3.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pǔ】通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等级成绩”的高【gāo】中毕业生不再参加【jiā】此项考【kǎo】试,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考【kǎo】试等级【jí】成绩,按语文、数学、外【wài】语三课科目成绩等级【jí】折【shé】算分数【shù】后,相加计为文化素【sù】质成绩,满【mǎn】分3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jí】成绩【jì】A、B、C、D等【děng】级对应折【shé】算成绩为100分【fèn】、85分、75分、60分。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děng】级成绩”的高【gāo】中毕【bì】业生(社【shè】会【huì】考生)、中【zhōng】职【zhí】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kē】目包含语文【wén】、数学、英语【yǔ】三课,采用笔试【shì】方式,一份试【shì】卷,满【mǎn】分300分。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kǎo】生(含退役士【shì】兵【bīng】)均需参加【jiā】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第一专【zhuān】业志愿参【cān】加考试。考试由我院单独命【mìng】题并组织【zhī】。

1.有“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píng】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无“普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shēng】)和退役【yì】士兵进行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方式【shì】为【wéi】笔试,满分300分【fèn】。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等。

2.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或实操(中职为测绘类相关【guān】专业的毕业【yè】生参加【jiā】实操【cāo】考试,其余专【zhuān】业考生参加面试),满分【fèn】300分【fèn】。

面试内容: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

实操内容:测绘仪器的基本操作及数据计算。

3.退役士兵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时间:9-21至9-21

考试时间考生类别考试科目
9-21上午 8:9-21:30高中毕【bì】业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等级成绩”的【de】高中毕【bì】业生(社会考【kǎo】生)和退【tuì】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测试(A卷)
上午10:9-21:00中【zhōng】职毕业【yè】生和【hé】无“普【pǔ】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huì】考生)文化素质考试
(A卷)
下午14:9-21:00高中毕业生、无“普通高中【zhōng】学【xué】业水平考试等级成【chéng】绩【jì】”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tuì】役【yì】士【shì】兵职业适应性测试(B卷)
下午15:9-21:30中职毕业生和无【wú】“普通高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shì】等级成绩【jì】”的高【gāo】中毕【bì】业生(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
(B卷)
9-21上午
8:9-21:00
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或实操)

三、考试地【dì】点【diǎn】:河南测绘职业学【xué】院象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qū】白【bái】沙园区工【gōng】贸路30号)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第七章 录取

第【dì】十【shí】九条 录【lù】取原【yuán】则: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程序【xù】、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根据报考人数分类别、按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专业志【zhì】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wéi】止。当进线考生所【suǒ】报专业【yè】志愿【yuàn】不能满足【zú】时,统一按“同【tóng】意调剂”调剂到未录【lù】满专业,根据【jù】考【kǎo】生【shēng】其他专业志愿择优录取【qǔ】。如遇【yù】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xiàng】同时,优【yōu】先参【cān】考职业技能(或面试【shì】)成绩【jì】,再【zài】参考文【wén】化课(数、语、外)成绩顺序,依次【cì】录【lù】取。

(二)计分方式:

高【gāo】中毕业生:总【zǒng】分【fèn】=文化素质成绩×0.4+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0.6;

中职毕业生:总【zǒng】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0.6+技【jì】能竞赛【sài】认【rèn】定成绩。

退役士兵: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专业技能成绩

专业技能成绩=技能竞赛认定成绩+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认定成绩。

(1)技能竞赛成绩认定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mén】主办【bàn】或联办的省级职业【yè】院校【xiào】技能大赛二等【děng】奖记15分、三等奖【jiǎng】记【jì】10分,考生如有多项技能竞赛【sài】成绩的,取其一项【xiàng】最【zuì】高分值,不累加。

(2)职业资格等级证成绩认定

中职【zhí】生所获职【zhí】业【yè】资格【gé】证书专业类应与报考专【zhuān】业相同,考生如有多种职业资格【gé】证书的,取其最【zuì】高【gāo】等级证书的成【chéng】绩,不累加。

①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②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③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考生考试当天应【yīng】携带上【shàng】述技能竞赛证书和职【zhí】业资格【g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gěi】我院,过期【qī】不【bú】再办理,视为放【fàng】弃。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jí】军人的【de】子女,驻边疆国境【jìng】的【de】县(市)、沙漠区、国家确【què】定的边远地区【qū】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què】定的特、一【yī】、二类岛【dǎo】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z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shēng】人民警察子女、一【yī】级至四【sì】级残疾【jí】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根据【jù】《教育部关【guān】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教【jiāo】学〔2013〕3 号)文件精【jīng】神,对【duì】于【yú】以下【xià】情形【xíng】之一的, 考生可免试录【lù】取进【jìn】入【rù】高校专科阶段学习【xí】,考生【shēng】申【shēn】请免试专业需与 获奖项目或取【qǔ】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并与我院高职单招相同或【huò】相近专【zhuān】业免试录取【qǔ】。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jiāo】育部主办或【huò】联【lián】办【bàn】的全国【guó】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dà】赛三等奖及以上奖【jiǎng】项,或由省级教育【yù】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jí】职业院校技能大【dà】赛一等奖【jiǎng】的中【zhōng】职毕业生。

2.具有【yǒu】高【gāo】级工或技师【shī】资【zī】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fàn】先进个人以【yǐ】上称号【hào】的在职在岗中职【zhí】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kǎo】生本人【rén】需填写《河【hé】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shōu】技能拔【bá】尖人【rén】才免试入【rù】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bìng】于9-21前凭《河【hé】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jiān】人才【cái】免试入学登【dēng】记【jì】表【biǎo】》、考生身份证【zhèng】复印件、技能竞赛获【huò】奖【jiǎng】证【zhèng】书复印件送达我院,提出免试申请。

2.收到考【kǎo】生申【shēn】请【qǐng】,我【wǒ】院对免【miǎn】试考生的【de】相关资格、条件【jiàn】进行审查【chá】和公示,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jiāo】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核实审定的【de】免试【shì】拟录取考【kǎo】生【shēng】名单将【jiāng】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bú】低于5个工作【zuò】日。

4.凡【fán】被【bèi】我院高职单【dān】招(免试录取)的考生,不【bú】再具【jù】有参加其他类【lèi】型的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高职单独招【zhāo】生录【lù】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tōng】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xué】院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负责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zài】学院招生【shēng】网上进【jìn】行公【gōng】示,公示期满【mǎn】后【hòu】将【jiāng】公示无异议的名单【dān】报至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xù】,单招【zhāo】考【kǎo】试录取通知书随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yī】发放。

第二十三条 单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事  项
9-21至21日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9-21至7日考【kǎo】生登录我院招生网【wǎng】https://zhaosheng.hasm.edu.cn/打印准考【kǎo】证
9-21至9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招考试
9-21前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9-21后在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界面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dì】二十四条 我院高职单招【zhāo】各专业(类【lèi】)不限男女【nǚ】比例,不限【xiàn】文、理科。

第二十五条 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yīng】本着“诚信【xìn】”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zhí】单招考试。根【gēn】据【jù】河南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规定,对违【wéi】规、违纪骗取高职单招录取【qǔ】资格的考生【shēng】,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yuán】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bì】、弄【nòng】虚作【zuò】假【jiǎ】者【zhě】,一经查【chá】实【shí】,将按照【zhào】《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gōng】作责任【rèn】追究暂行办法》(教【jiāo】监[2005]4号文【wén】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shì】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yǔ】舞【wǔ】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guān】法律、法规和教【jiāo】育部相关规【guī】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de】,依法追究刑【xíng】事责任【rèn】。

第八章 其它

第【dì】二【èr】十六【liù】条 收费标【biāo】准:学院各专业严【yán】格【gé】按河南省发【fā】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河南省财政【zhèng】厅、河南省教【jiāo】育厅联合下【xià】发的豫发改【gǎi】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zhuān】业:3700元【yuán】/生【shēng】/年【nián】;理科类专业:4200元【yuán】/生/年;住宿费标准【zhǔn】暂定【dìng】:象湖校区6人【rén】间800元【yuán】/年/生;时空【kōng】大数据产【chǎn】业学院(6人间80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zhěng】,按政【zhèng】府最新文件【jiàn】执行。

第二十【shí】七条 新生入【rù】校后,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规定【dìng】进行入学资格初审、体检【jiǎn】和复查工【gōng】作。对弄虚【xū】作假、体检【jiǎn】或复【fù】查【chá】不【bú】符【fú】合条件、冒名顶替等【děng】学生【shēng】,取【qǔ】消入学【xué】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dì】二【èr】十八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xué】措施【shī】,助学贷款制度完善【shàn】。学生可【kě】申【shēn】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年【nián】)、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生)、学院奖学【xué】金【jīn】(一等 1000元/年/生;二等 600元/年/生;三等300元/年/生)、学院助学金(一等 600元/年/生;二等 300元【yuán】/年/生【shēng】;三【sān】等100元【yuán】/年/生);也可申请【qǐng】国【guó】家助学贷款【kuǎn】(最高12000元【yuán】/学【xué】年【nián】)以及【jí】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dào】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开设【shè】“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bú】同形式的【de】资助。

第二【èr】十【shí】九条 学院秉承“修德【dé】、砺能【néng】、善【shàn】思、笃行”的校训,以测绘行业为龙头带动其他专业协同发展【zhǎn】,对于推动校企【qǐ】合作、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实现高【gāo】等职业教育与相关产业的产【chǎn】教融【róng】合,培养高素质【zhì】的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具【jù】有独【dú】特优势。学院高度重视毕【bì】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毕业生可通【tōng】过学校【xiào】组织的网络【luò】、现场双选会【huì】等各种方式【shì】灵活就【jiù】业。应届专【zhuān】科毕业生可参【cān】加专升本考试,升入【rù】高【gāo】等学府,继续深造。

第三【sān】十条 其中大数据产业学院设立专业【yè】大数据技术、云【yún】计算技术应用、虚【xū】拟现实技术【shù】应【yīng】用、人工【gōng】智【zhì】能技【jì】术应用、动漫制作技【jì】术、全媒【méi】体广告策划与营销【xiāo】、工业软件开发技术7个专业【yè】录取学生在时【shí】空大【dà】数【shù】据产【chǎn】业学院就读,其余专【zhuān】业录取学生在象【xiàng】湖校【xiào】区就读。

第【dì】三十一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jì】合格【gé】,达到学校毕【bì】业要求【qiú】的,准【zhǔn】予毕业【yè】。颁发【fā】由【yóu】教育部统一电【diàn】子注册的河南测【cè】绘【huì】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kē】学【xué】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来校路线

考生来校购票时请注【zhù】意【yì】,郑州火车站【zhàn】有【yǒu】郑州站和郑【zhèng】州东站【zhàn】。另请注【zhù】意交【jiāo】通、财产及人身安全。

(1)自驾【jià】路【lù】线:京港澳高速郑【zhèng】东新【xīn】区站下【xià】---开封方向---沿郑开大【dà】道前行约2公里【lǐ】---左转进入永顺路前行600米---河南测【cè】绘【huì】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2)公交【jiāo】、地铁乘车路【lù】线:郑【zhèng】州火车站(或【huò】郑州东站)---地铁1号【hào】线【xiàn】(市体育中心站)---向北行至200米左右---乘坐312或【huò】Q312路公【gōng】交车---阜外【wài】医院站---河南测【cè】绘职业学院【yuàn】(象湖校【xiào】区【qū】)。

第三十三条 食宿安排

来校参加单招考试考生需自行联系食宿、酒店,费用自理。

第三十四条 考试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邮    编:451464

办公电话:0371-56662015/56669988

监督电话:0371-60860380

学院网址:http://www.hasm.edu.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我院没【méi】有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jī】构或个人【rén】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切勿【wù】上当【dāng】受【shòu】骗【piàn】。对以【yǐ】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huó】动的【de】中【zhōng】介机构或【huò】个【gè】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rèn】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jiān】人【rén】才免试录取【qǔ】考【kǎo】生【shēng】申请表【bi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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