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55:35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tiáo】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chūn】季高考【kǎo】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hé】法权益【yì】,根【gēn】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yù】部、广【guǎng】东省【shěng】招【zhāo】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jìng】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měi】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的原则,并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考【kǎo】生、家长以及【jí】社【shè】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363

第五条  学校地址【zhǐ】:校本部:广东省东莞市厚【hòu】街镇教【jiāo】育【yù】园区学府路;邮政【zhèng】编【biān】码:5239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guó】家【jiā】招生管理规定录【lù】取并取得【dé】本校【xiào】正式【shì】学籍的学【xué】生,在校期间完成【chéng】教学计【jì】划规定的理论和【hé】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dìng】的学【xué】分,达到毕【bì】(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xué】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广东创【chuàng】新科技职【zhí】业学院【yuàn】,证书种类【lèi】:普通高等【děng】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tǐ】情况【kuàng】发放肄业【yè】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shēng】章程、招生计划【huá】、招生【shēng】办法并组织【zhī】实施,建立【lì】监督协【xié】调机【jī】制,处【chù】理春季【jì】高考招生工【gōng】作中的重【chóng】大事项。

第十二【èr】条【tiáo】  广【guǎng】东创新【xīn】科技职业【yè】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zhí】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zuò】。

第十三条  学校设【shè】立由校领【lǐng】导和【hé】纪检监察【chá】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duì】招【zhāo】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qǔ】期间成【chéng】立信【xìn】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sù】、投诉等【děng】信【xìn】访事项【xiàng】。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dì】十四条【tiáo】  本校【xiào】春季高考招生含“依【yī】据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tǒng】一考试招生录取(下【xià】称“3+证书”考【kǎo】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jí】要【yào】求以广【guǎng】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de】《广东省2024年普【pǔ】通高校【xiào】春【chūn】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běn】校“依【yī】学考录取”的考生须【xū】符【fú】合广东省【shěng】招生【shēng】委【wěi】员【yuán】会《关于【yú】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bào】名工【gōng】作的【de】通知【zhī】》(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tōng】高考报名条件,并【bìng】参加广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bào】名及2024年【nián】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体育类、美【měi】术与设计类【lèi】考生须同时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育类、美术【shù】与【yǔ】设计类【lèi】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gāo】校【xiào】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mù】录》(高中生版【bǎn】)。

第十六条  报考本【běn】校“3+证书”考【kǎo】试招生的中职考【kǎo】生须符合广东省招【zhāo】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guǎng】东省【shěng】2024年【nián】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统一【yī】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hào】)规定的有关【guān】普通高考【kǎo】报名条件,并参加【jiā】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高考【kǎo】报名及【jí】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收【shōu】中等职【zhí】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shì】各招生【shēng】专业有【yǒu】关要【yào】求详见《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pǔ】通高校春季【jì】高考统【tǒng】一招生专业目【mù】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xué】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zé】,本着【zhe】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hé】衡量德【dé】智体美劳,制【zhì】定【dìng】“依学考【kǎo】录【lù】取”、“3+证书”考【kǎo】试招生录取规则【zé】。

第十八【bā】条【tiáo】  本校【xiào】动【dòng】漫制【zhì】作技术(与台湾育达科技大【dà】学学分【fèn】互认【rèn】项目)、烹饪工艺与营养(与台湾佛光大学学分互认项目)专业【yè】为学分【fèn】互认专业,具体培养模式【shì】和【hé】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shēng】网站。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xué】为英【yīng】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shèn】重报【bào】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dì】二【èr】十【shí】条  本校“依学【xué】考录取”分普【pǔ】通【tōng】类、体育类、美术与【yǔ】设【shè】计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tóu】档【dàng】学考【kǎo】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体育类及美术【shù】与设【shè】计类根据考生投档合【hé】成总【zǒng】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qiú】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xiān】录【lù】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tóu】档总分排在【zài】后面的考【kǎo】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zhào】考生排【pái】位择【zé】优录取【qǔ】,当考生排【pái】位相同时,参考【kǎo】综合素质评【píng】价【jià】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dì】二十一条  本校“3+证【zhèng】书”考试招【zhāo】生根据考生【shēng】统一文化科目【mù】考试【shì】投档总【zǒng】分排位情况从高【gāo】到低【dī】择优录【lù】取。按照“分数【shù】优【yōu】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fèn】排位在【zài】前面的【de】考生,再录取投【tóu】档总分排位在后的【de】考生。 当考生投档总【zǒng】分相【xiàng】同时,按【àn】照考生排位择优【yōu】录【lù】取。当考生【shēng】排位相同时,优先【xiān】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zhuān】业相关【guān】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春季高【gāo】考拟【nǐ】录取【qǔ】的各【gè】专业【yè】考【kǎo】生名【míng】单报省【shěng】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xiào】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hé】会【huì】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yì】见》(教【jiāo】学〔2003〕3号【hào】)和《教【jiāo】育部【bù】办公厅【tīng】 卫生部【bù】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xiāo】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de】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对残【cán】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zhuān】业要求,且达【dá】到有【yǒu】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cháng】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shí】四条【tiáo】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jiàn】公开【kāi】透明的招生信【xìn】息公开体系【xì】,将招生政【zhèng】策【cè】、考生报考资格【gé】和报考条件、招生【shēng】计划、录取信息、考【kǎo】生【shēng】咨【zī】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jié】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hé】社【shè】会及【jí】时获【huò】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hù】广大【dà】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zhāo】生工作健【jiàn】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tiáo】  新生报到时须【xū】核验考生【shēng】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zhōng】、中【zhōng】职【zhí】、中专【zhuān】、职中、技校【xiào】)毕业证书或同等【děng】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dào】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 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xué】校【xiào】按照教育【yù】部【bù】和广【guǎng】东省招【zhāo】生录取【qǔ】政策【cè】和学籍【jí】管理【lǐ】规【guī】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jīng】复查【chá】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qǔ】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xué】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yǒu】弄虚作假或其【qí】他【tā】违纪【jì】违规行【háng】为者,将按规【guī】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收费标准【zhǔn】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yuán】和【hé】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wǒ】省民【mín】办高校和民【mín】办【bàn】中职学校收费【fèi】备案【àn】以及住【zhù】宿费核【hé】准有【yǒu】关问题的通【tōng】知》(粤发改【gǎi】价格〔2016〕657号)的有【yǒu】关要求执【zhí】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17800元/生·学年;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学费18800元/生·学年;体【tǐ】育类专业17800元/生·学年;计算机网络【luò】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jì】术、云计算技术应【yīng】用、人工智能【néng】技术应【yīng】用、应急救援技术、安全智能监【jiān】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建筑【zhù】消防技术、电子竞技运【yùn】动与管理、护理、康复治【zhì】疗技术【shù】、药学、中药学【xué】、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xué】技【jì】术【shù】、医学美容【róng】技术、助产、医学影像技【jì】术专业学费18800元【yuán】/生·学年;住宿费1800-2800元/生·学【xué】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zhù】学【xué】金、勤工助【zhù】学【xué】等助学措施按照教【jiāo】育部、广东【dōng】省教【jiāo】育厅和学【xué】校相【xiàng】关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83076769、83076771

传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箱:80236172@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cxxy.edu.cn/

招生网【wǎng】址【zhǐ】: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 陈利群

监督电话:0769-83076818

电子邮箱:liqun.chen@163.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sān】十二条【tiáo】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shěn】查通过【guò】,适【shì】用于广东创新【xīn】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zhāo】生工作,自【zì】公布之【zhī】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běn】章【zhāng】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创【chuàng】新科技职业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yǔ】国家和省规定【dìng】不一致【zhì】的,以国【guó】家和省的规定为准【zhǔn】。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