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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24:44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保【bǎo】证我校【xiào】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以下简称【chēng】“高职分【fèn】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fú】建省高【gāo】职院校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有关工作的【de】通知【zhī】》以及【jí】教【jiāo】育【y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shēng】工作,保证【zhèng】招生工【gōng】作【zuò】正常顺【shùn】利进行。结合学校【xiào】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厦门【mén】兴才职业【yè】技术【shù】学【xué】院2024年高职院校【xiào】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tōng】高中类、中职类考生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979(国标代码)

第【dì】五条 学校【xiào】地址【zhǐ】:厦【xià】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hào】(邮【yóu】编361024)

第【dì】六【liù】条 类型层次:民【mín】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nián】

第七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bā】条 学校【xiào】成立由校领【lǐng】导、相关【guān】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委【wěi】员会,全面领导学校的【de】招生工作,下设招【zhāo】生【shēng】办【bàn】公室。

第九【jiǔ】条 招【zhāo】生委员会【huì】负责监【jiān】督招生工作【zuò】人【rén】员执行招生政策【cè】、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十条 学校招【zhāo】生办公室,作【zuò】为【wéi】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处【chù】理【lǐ】招生日常事【shì】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yè】及计划:2024年学校面向考生招生【shēng】专业及【jí】计划以福【fú】建省教育考试【shì】院公布【bù】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huá】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xiào】网【wǎng】站【zhàn】、学院【yuàn】招生【shēng】简章等形式向【xiàng】考生【shēng】公布【bù】。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yù】部、卫【wèi】健委【wěi】、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hé】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yī】领【lǐng】导【dǎo】下【xià】,按照“学校负责、考试【shì】院监【jiān】督【dū】”的【de】原【yuán】则组【zǔ】织实施。学院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招生工作原【yuán】则,严格遵守【shǒu】高【gāo】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bú】得”“八【bā】项基本要【yào】求【qiú】”等纪律,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yī】法招生【shēng】。坚持德智体【tǐ】美劳全【quán】面发展的标准,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qǔ】工【gōng】作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shí】行按【àn】照“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录取【qǔ】规则。如【rú】果因同【tóng】分造成同一专【zhuān】业投档人数超【chāo】过计划数,超【chāo】过部分一并录取。

3.常规志【zhì】愿【yuàn】和征【zhēng】求【qiú】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yuàn】平行投档。学校根据福建【jiàn】省招生政策规定的【de】录取【qǔ】规则确定【dìng】拟录【lù】取考生名单【dān】,报省教【jiāo】育考试院审核、录【lù】取。

4.2024届中【zhōng】职学校类考生和普【pǔ】通高【gāo】中类考生的综合【hé】素质评价作为【wéi】录取【qǔ】的参考。

5.学校【xiào】严格按照福【fú】建【jiàn】省教【jiāo】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文【wén】件精神安排录取【qǔ】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zhèng】策【cè】,以福【fú】建省【shěng】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de】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十七条 教育类专业、医药卫生类【lèi】专业不招【zhāo】收有【yǒu】传染性【xìng】疾病或有【yǒu】严重身体缺陷的学生,其他专业招生时均按 《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的有【yǒu】关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十八【bā】条 学校在录取结【jié】束后,将给每一【yī】位【wèi】被录取【qǔ】的学生寄【jì】发加盖学校公章及校长签发【fā】的《录取通知》,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hé】福【fú】建省教【jiāo】育厅规定的形式【shì】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招生专【zhuān】栏查询预录取情【qíng】况【kuàng】。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根据福建省【shěng】发展和【hé】改【gǎi】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jiàn】省【shěng】人力资源【yuán】和社会【huì】保障厅下【xià】发的《福建省【shěng】民办教育收【shōu】费管【guǎn】理实施【shī】细则【zé】》(闽【mǐn】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执行。

1.学费标准:

(1)大数据【jù】与会计、市场营销【xiāo】、工商企【qǐ】业管理、商【shāng】务英语、酒【jiǔ】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机【jī】电一体【tǐ】化技【jì】术、社【shè】会体育专业,每生11800元/学年。

(2)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建【jiàn】筑室内设【shè】计、动漫设计、室内艺术设计【jì】、学前【qián】教育、建设工程管理、健康管理、工程造价专【zhuān】业,每生12800元/学年【nián】。

(3)软件技术、护理、跨境电子商务,每生13600元/学年。

(4)文化创意与策划,每生13800元/学年

(5)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每生15800元/学年

(6)物联网应用【yòng】技术、大数【shù】据技【jì】术【shù】、人工智能技术【shù】应用,每生【shēng】16800元【yuán】/学年。

2.住【zhù】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有空【kōng】调、独立【lì】卫生【shēng】间、阳台【tái】)住宿费6人间【jiān】1700元/学年/生,7人间【jiān】1500元/学年/生。

3.其他代办费:

教材费、军训服【fú】装费、保【bǎo】险费、体检费等费用,详细【xì】清单待入学注【zhù】册时【shí】告知【zhī】,约为2000元左右,均以当年实际收取为准。

上述学【xué】费和住【zhù】宿费如【rú】有调整,按物价管理【lǐ】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代办费【fèi】由学【xué】校代收代支,严格【gé】遵守【shǒu】“专【zhuān】款【kuǎn】专用【yòng】,不【bú】得【dé】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

第二十条 学【xué】校对学生【shēng】学费【fèi】的【de】管理【lǐ】、对已收取费【fèi】用【yòng】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jun1】严格按《福建省民【mín】办教【jiāo】育收费管【guǎn】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shēng】规定录【lù】取的新生,持录取【qǔ】通知书,按学【xué】校有关要【yào】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xù】。因【yīn】故不【bú】能按期入学【xué】的,应向【xiàng】学校提【tí】出延迟报到【dào】申【shēn】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迟报【bào】到,请假一【yī】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huò】者请假【jiǎ】逾期【qī】的,视为【wéi】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nèi】,学【xué】校将【jiāng】对新生档【dàng】案材料及身【shēn】体健康【kāng】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fā】现【xiàn】有弄虚作假或有【yǒu】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xué】校将根【gēn】据复查情况予【yǔ】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rù】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就业

第二十三条 毕【bì】业及【jí】就业:按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shēng】,将取【qǔ】得国家【jiā】承【chéng】认学【xué】历并经教育【yù】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八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四条 学校【xiào】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xiù】学【xué】生【shēng】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生)和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生)。学校设【shè】立多【duō】个社会/企业奖学【xué】金,根据各【gè】资助【zhù】单位/企业要求对优【yōu】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dìng】评定国家助学金,对【duì】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yuán】/年【nián】或2800元【yuán】/年的【de】经济补助。学【xué】校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shēng】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nán】学生解【jiě】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miǎn】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bié】困【kùn】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jiǎn】免部【bù】分学费。学校【xiào】鼓励【lì】经【jīng】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guī】定通过生源地贴【tiē】息贷款的方【fāng】式解决就学期【qī】间的费用【yòng】问题,学【xué】校【xiào】按上【shàng】级【jí】规定还设有【yǒu】家【jiā】庭困难学生入学【xué】绿色通【tōng】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shùn】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tuō】、授权【quán】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gè】人进行招【zhāo】生、录取有关工作【zuò】,不举【jǔ】办任【rèn】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xiào】名义进行非【fēi】法【fǎ】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机构或【huò】个人,我校【xiào】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xué】校以往有关【guān】招生【shēng】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tū】,以本章程【chéng】为准【zhǔn】;本章程【chéng】若有【yǒu】与国【guó】家有关政【zhèng】策【cè】不【bú】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èr】十【shí】七条 本章程公布【bù】即日起生效,本章【zhāng】程由厦门兴【xìng】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办负【fù】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陆学院阅读或来电咨询招生信息。

我院招生办网页:网址:http://www.xmx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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