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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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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zhǔ】要包【bāo】含学【xué】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济【jì】源【yuán】职业技术学院全日【rì】制普【pǔ】通【tōng】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zuò】。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单招工作贯彻【chè】“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xuǎn】拔、综合评价、公【gōng】开程序、择优录【lù】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dān】招工作内部实【shí】行【háng】“招【zhāo】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chéng】序,严肃【sù】工作纪律,接受【shòu】纪【jì】检部门、新闻【wén】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在豫招生代码:6280

第九【jiǔ】条  办学【xué】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jì】源大道中段88号(沁【qìn】园校区)、河南省济源市黄河【hé】大道东段【duàn】职教【jiāo】园【yuán】区南侧(高新校区【qū】)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yuán】职业技【jì】术学院设【shè】立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负责学校【xiào】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zhī】,研究和决定【dìng】单招工作的【de】重大事【shì】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chù】是组织和实施单【dān】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济源【yuán】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de】日【rì】常工【gōng】作。

第十【shí】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xué】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shí】施【shī】全程监【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wǒ】校的考生,于【yú】2024年3月【yuè】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lù】“河南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tái】”(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二)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shēng】可于4月【yuè】5日【rì】10时【shí】起登陆我校招生信【xìn】息网,通过“单独招生录【lù】取管理系【xì】统”打印准考证,同时【shí】完【wán】善个【gè】人信息。

未打【dǎ】印【yìn】准考证的考生,也可【kě】持本【běn】人身【shēn】份证原件于考试前一【yī】天18时【shí】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102室)领【lǐng】取【qǔ】准考证。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nián】我校【xiào】单招专业56个,招生计划2500人【rén】(含退役【yì】士兵单列计【jì】划20人), 其中在【zài】教育【yù】部批【pī】复的汽车制【zhì】造与试验技术【shù】、工【gōng】程测量技术、酒店管【guǎn】理与数字化运营三个专业中开展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péi】养。单【dān】招分专业【yè】计划【huá】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děng】形式向社会【huì】发布。

第六章 命题与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9-21至9-21,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地点:沁园校区和高新校区,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1.文化素质考试:15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6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共一套试卷。

(3)考试时长:100分钟。

(4)考试要点:详见学校官网公布的文化素质考试大纲。

(5)免试条件:

语文、数【shù】学的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不【bú】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sù】质考试【shì】,以高中学业水平【píng】考【kǎo】试成绩折算认定【dìng】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折【shé】算方法:A等级按相应【yīng】科目满【mǎn】分【fèn】的90%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mù】满分【fèn】的80%认定【dìng】;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70%认定。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wén】化【huà】素质考试:申请享【xiǎng】受免文化素【sù】质考试的退【tuì】役士兵【bīng】考生须【xū】按照《河【hé】南【nán】省教育考试【shì】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报名【míng】工作的通知》(豫考【kǎo】院【yuàn】〔2024〕40号【hào】)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bào】”,并经各地【dì】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审核,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wén】化素质考【kǎo】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中职生。

(2)测试方式和要点:笔试、机试、面试、操作等方式,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3)免试条件:

考生拥有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可【kě】申请职业【yè】技能测试【shì】免试,以技【jì】能竞赛获奖或职业资格证书折算【suàn】成绩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专【zhuān】业适用的技【jì】能竞赛赛项【xiàng】名称、等级和职业【yè】资格证【zhèng】书工种名称、等级【jí】,以学校官【guān】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计180分,三等奖计170分;地市级技能大【dà】赛一等奖计160分【fèn】,二等【děng】奖计【jì】150分【fèn】,三等奖计140分【fèn】;取【qǔ】得政府部门认可的【de】中级(四级)职业资【zī】格证书者【zhě】计160分,初【chū】级(五级)职业资【zī】格证书者【zhě】计140分。

申请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免试【shì】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赛【sài】获【huò】奖证书原件【jiàn】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shū】原件【jiàn】及【jí】复印件,根据我校安【ān】排的【de】职业技能【néng】测试时间和地点,办理免试和成绩登记手续。

3.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对象:除中职生之外的其他考生。

(2)测试方式和要点:笔试、机试等【děng】方【fāng】式,详见【jiàn】学校官方【fāng】网站发布【bù】的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大【dà】纲。

(五)成绩计算方式

1.高【gāo】中生、中【zhōng】职生、社会考生和不符合免【miǎn】文化素【sù】质【zhì】考试资格【gé】的退役士兵考生

总成绩=文化素【sù】质考试【shì】成绩+职业技【jì】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chéng】绩,总分为350分【fèn】。

文化素质考试和【h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中有任【rèn】意一门【mén】缺考的,不再计算【suàn】总成绩【jì】。

2.符合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

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

(六)命题和阅卷

由学校统一安排,命题和阅卷人员全天封闭,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七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bù】关于积极【jí】推进高【gāo】职【zh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dù】改革【gé】的【de】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zhuān】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一)获【huò】得由教育部主办【bàn】或联办的全国职【zhí】业院校技【jì】能大赛三等奖【jiǎng】及以上奖【jiǎng】项,或由省【shěng】级教育行政部【bù】门主办或联办的【de】省级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一【yī】等奖的中职【zhí】毕业生。

(二)具有高【gāo】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xiàn】级劳动模范先【xiān】进个人以上称号【hào】的【de】在职在【zài】岗【gǎng】中职【zhí】毕业生。

第十八条  免试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tián】写《河南省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2024年技能拔尖【jiān】人才免试录取考生【shēng】申请表》(详见附件【jiàn】),并提出免试入【rù】学申请。由生源学校【xiào】负责确认【rèn】考生获奖情况。

(二【èr】)生源学校须于【yú】3月26日【rì】18时【shí】前将上述登记表【biǎo】及相关材料以安【ān】全方【fāng】式送达我校【xiào】招生就业处【chù】(沁【qìn】园【yuán】校区教办楼一楼103室),逾期不予办理。学校对【duì】考生资格进行审查【chá】,审查合格【gé】后,将《河南省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rén】才【cái】免试录【lù】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shěng】普通高等【děng】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jiān】人才【cái】免试录取【qǔ】考生申请表》、身份【fèn】证复印件、技能竞【jìng】赛获奖证【zhèng】书复印【yìn】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三)备【bèi】案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gōng】示无异【yì】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lù】取手【shǒu】续,并按【àn】照【zhào】相关规【guī】定发放录取通【tōng】知【zhī】书【shū】。被免试录【lù】取的考生【shēng】,不再【zài】参加其他类型【xíng】的【de】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考【kǎo】试。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nán】省教育考试院领【lǐng】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wǒ】校录取【qǔ】后,享【xiǎng】受与普通高校【xiào】统【tǒng】一招生【shēng】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高速铁路客运【yùn】服务【wù】、空中乘务【wù】专业身体【tǐ】要求:女生【shēng】163—180cm,男生173—185cm,身体暴【bào】露【lù】部位无【wú】明显疤痕。

其【qí】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的相关【guān】规定执行。

(二)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yǒu】以下证书或奖项【xiàng】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pái】球【qiú】、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quán】道【dào】),在总分的【de】基础【chǔ】上赋分【fèn】投档:

1.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在总分基础上赋分40%投档;

2.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竞【jìng】赛前八名奖项者在【zài】总【zǒng】分的基础【chǔ】上第一名赋分40%投档、第二至三【sān】名【míng】赋分30%投档、第四至八名赋分20%投档【dàng】。

符【fú】合【hé】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shēng】,请于3月21日18时【shí】前将相【xiàng】关【guān】证明材料和证书【shū】(缴【jiǎo】证书原件、复【fù】印件【jiàn】3份、身份证复印【yìn】件3份)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103室),经学校审【shěn】核【hé】通过后公示。

(三)录取规则

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根据录取“技【jì】能拔尖人【rén】才免试办法【fǎ】”中符合条件考【kǎo】生【shēng】后剩余【yú】总计【jì】划【huá】和考生总【zǒng】成绩【jì】,按照考生所【suǒ】报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de】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dào】总分相【xiàng】同【tóng】的考【kǎo】生,按职业技能(职业适【shì】应性)、文化素质、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dào】低依次录取。

退【tuì】役【yì】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xiàn】,单独录取,依据专业【yè】志愿按【àn】总分从【cóng】高分到低分依次【cì】录取【qǔ】。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专业过线人数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单独【dú】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如【rú】生源【yuán】不足,剩余计【jì】划【huá】调至2024年普通【tōng】高考和对【duì】口招生时执行。

(四)录取

学【xué】校【xiào】根据录取原则确定【dìng】拟录取名单,报学【xué】校研究【jiū】决定后,在【zài】学【xué】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zhě】,将【jiāng】名单报河南【nán】省教【jiāo】育考试院办理【lǐ】录取手续。

凡【fán】被高职【zhí】单招录取【qǔ】的【de】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tā】类型的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考试。未被录【lù】取的考生,可【kě】参【cān】加高考等其他类型【xíng】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被录取的考【kǎo】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zhuǎn】专业【yè】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jiāo】育【yù】厅和学校的【de】相关规定执行,其【qí】他待【dài】遇【yù】与参【cān】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tóng】。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tōng】过我校高职单【dān】招、技【jì】能【néng】拔尖人才免试录取【qǔ】的考生须持有【yǒu】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zhī】书原件,按【àn】我校规定时【shí】间入学报到,并参加【jiā】全日制培养。我校按照【zhào】国家教育【yù】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程序注册【cè】学【xué】籍,并严格组【zǔ】织新生入学资【zī】格审查、录取【qǔ】资格【gé】复查,对【duì】存在问题的【de】考生【shēng】,依据教育【yù】部有关规定进行处【chù】理。

学【xué】生【shēng】修【xiū】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dào】学校毕【bì】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fā】济源【yuán】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

文经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二【èr】)住宿费:住【zhù】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500元/生/年;6人【rén】间有【yǒu】独立卫生间800元/生/年。如【rú】遇政策【cè】调【diào】整,按政【zhèng】府最新政策执行【háng】。

第二十二条  奖助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de】新生,入校【xiào】前可持录取通【tōng】知【zhī】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shēng】资助【zhù】部门申【shēn】请【qǐng】办理【lǐ】生【shēng】源地国家助学贷【dài】款,也可在开学报【bào】到时,通【tōng】过学校【xiào】开设的【de】“绿【lǜ】色通【tōng】道”先办理入【rù】学手【shǒu】续【xù】,入学后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xīn】申请【qǐng】办理【l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lǐ】中心【xīn】还将【jiāng】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zhǎn】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校建立了国家【jiā】助学贷款【kuǎn】、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jīn】、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lín】时困难救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xué】生【shēng】资助政策体【tǐ】系,保【bǎo】证学【xué】生不【bú】因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而放弃学业。

其中国【guó】家助【zhù】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qǐng】16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bié】为【wéi】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yuán】/生·年;学校助学金为【wéi】1000元/生【shēng】·年;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励志【zhì】奖学金、学校一二三【sān】等奖学金,分别为8000元/生·年、5000元/生·年【nián】、1000元/生【shēng】·年、800元/生·年、500元/生·年【nián】;另【lìng】外学校【xiào】设立【lì】校长【zhǎng】奖学金(最【zuì】高标准【zhǔn】为每人【rén】每年15000元);学【xué】校【xiào】还设有【yǒu】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nán】救助视【shì】情【qíng】况采取不同数【shù】额的资助。

第十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gōng】正、公开,落实【shí】阳光【guāng】招生政策,学校【xiào】纪委【wěi】按照《中共济源职业【yè】技术学院纪律【lǜ】检查委员会【huì】关于印发<济源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单招【zhāo】工作监督【dū】办法>的通【tōng】知》(院纪委〔2015〕1号【hào】),对单招工作【zuò】进行全【quán】过程【chéng】监【jiān】督、质询和检【jiǎn】查,保证招生工作【zuò】的严肃性和考生的【de】正当权益,追究考【kǎo】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单招工作的人【rén】员,自【zì】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jiān】督【dū】。对单招过程中弄【nòng】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信息发布

由于【yú】单【dān】招工作环节较多、时间较紧,所有关于【yú】单招【zhāo】工作的信息【xī】,通过学【xué】校招【zhāo】生信息【xī】网【wǎng】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jìng】请考生随时关【guān】注我校的招生信息【xī】网。

第二十五条济【jì】源职业技术学院严格遵守高【gāo】校招【zhāo】生“十严【yán】禁”、“30 个不得”、“八项【xiàng】基本要求”、招生人员“六不准”等要求【qiú】。在招生工【gōng】作中,未设置预科班;未组【zǔ】织考前【qián】培训或【huò】委【wěi】托他【tā】人进【jìn】行考前培训;未【wèi】委托社会【huì】中介【jiè】机构或【huò】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我【wǒ】校所有【yǒu】专业除了【le】上级批复的学费、书【shū】费、住宿费等正常收【shōu】费外,不加收任【rèn】何费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整个招生【shēng】宣【xuān】传、考【kǎo】试【shì】、录取过程,招生工作【zuò】严格遵守上级政【zhèng】策,依【yī】法依【yī】规开展,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公【gōng】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xún】电话:(0391)6636611  6636622

传  真:(0391)6611068

通讯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邮  编:459000

信访电话:0391-6621022

网    址:https://www.jyvtc.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zhāo】生工作【zuò】的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以本【běn】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jiā】和【hé】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cè】规【guī】定为准【zhǔn】。

第二【èr】十八【bā】条  本章程由济源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招【zhāo】生就业处负责【zé】解释。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专业(类)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
1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3504200
2机械设计与制造3304200
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304200
4数控技术3304200
5模具设计与制造3304200
6工业机器人技术3304200
7无人机应用技术3304200
8电气自动化技术3304200
9智能控制技术3304200
10汽车工程学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1004200
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304200
12新能源汽车技术3304200
1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31004200
14经济管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603700
15市场营销31003700
16电子商务3503700
17现代物流管理3303700
18金融科技应用3303700
19人力资源管理3303700
20跨境电子商务3303700
21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3254200
22计算机网络技术3254200
23软件技术3254200
24大数据技术3254200
25物联网应用技术3254200
26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254200
27材料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31004200
28分析检验技术3304200
29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3904200
30食品检验检测技术3504200
3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3504200
32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3304200
3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304200
34建筑工程技术3604200
35工程造价3304200
36工程测量技术3304200
3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3304200
3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304200
39艺术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3304200
40动漫制作技术3304200
41建筑室内设计3304200
42视觉传达设计3356000
43室内艺术设计3306000
44首饰设计与工艺3456000
45书画艺术(书法方向)3306000
46教育艺术学院音乐表演3706000
47文化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3303700
48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303700
49空中乘务3303700
50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3403700
51高速铁路客运服务3303700
52医学护理学院护理32604800
53助产3304800
54康复治疗技术3804800
55药学3404800
56中药学3404800
合计2500

附件:河【hé】南省【shěng】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shì】录取考生申请表

点击查看附件:https://www.jyvtc.edu.cn/zs/525720/115231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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