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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33:51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濮阳石油化工【gōng】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hán】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céng】次、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hù】广大考生和学【xué】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bù】及省有关【guān】文件【jiàn】、法律、法规规【guī】定,结合学【xué】校实际【jì】情况特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濮阳石【shí】油化工【gōng】职【zhí】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gōng】作。

第二条 濮阳【yáng】石油化工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工【gōng】作坚持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的原则【zé】,实行全面考核【hé】、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sān】条 濮阳石【shí】油化【huà】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tǐ】和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13河南省招生代【dài】码:6355,在其【qí】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mǎ】以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教育招【zhāo】生部门公布【bù】的代码【mǎ】为准【zhǔn】。

第六条 办【bàn】学地【dì】点:河【hé】南省濮阳市【shì】华龙区苏北东路666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九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93-6996618、6996658

网址:http://www.pypcc.cn

学校概况: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xué】院位于“全国【guó】文【wén】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guó】家【jiā】园林【lín】城市”、中原油田所在地—濮阳市,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àn】设立的全日制【zhì】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距濮阳【yáng】高铁【tiě】站2公里【lǐ】,总【zǒng】面【miàn】积1048亩。一期占地620亩,建筑面积【jī】25万平方米,2023年10月已投入使用。学校建有功【gōng】能齐全的【de】智慧校园网,享有【yǒu】现代化的【de】教育设【shè】施【shī】,配有完【wán】善【shàn】的后勤保障体系【xì】。教学科研仪器设【shè】备【bèi】总值1800万元;图【tú】馆藏书60万余册;建设有9个校内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场所(室)和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共【gòng】设置油气工程、现代化工【gōng】、材料工程【chéng】、新能源【yuán】、绿色【sè】生物【wù】、低碳环保、机电设备自【zì】动【dòng】化、现代物流和数智信息9个【gè】学科【kē】专业群,共67个【gè】专【zhuān】业。

学【xué】校现有教职【zhí】工460余人,专任教师【shī】373人,其【qí】中副【fù】高及以上职称【chēng】90余人【rén】,学校【xiào】智库专家90余人,聘请行业【yè】专家和高技【jì】能人才近百人,“双师型”教师占【zhàn】专任教师70%以【yǐ】上,专任教师来自“双一流”高校的有近200人,达到5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xiào】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全面【miàn】负责贯彻执【zhí】行教【jiāo】育【yù】部和河南省教育【yù】考试院有【yǒu】关招生工作【zuò】政策,研【yán】究制定学校招生【shēng】章【zhāng】程【chéng】及有关规定、实【shí】施细则,领【lǐng】导、监督招生工作的【de】具体【tǐ】实施,集【jí】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xiàng】关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zhāo】生工【gōng】作纪检【jiǎn】监【jiān】察组,负责【zé】监督招生【shēng】政策的贯彻【chè】落【luò】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gōng】正、公开【kāi】,严格实施【sh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的【de】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河南省,省外计划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审批为准。

(二)招生对象

1、已通过全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一)年【nián】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审定后上【shàng】报【bào】,以上级主管部门【mén】批【pī】复为准。

(二)根据教【jiāo】育厅批【pī】复【fù】的年度【dù】招生计划,基于【yú】我校办学条件及【jí】人才社会需求【qiú】,合理分配普【pǔ】通高考招生计【jì】划、对口招【zhāo】生【shēng】计划及分【fèn】省招【zhāo】生【shēng】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shàng】级主管部门公布为【wéi】准。

(三)积【jī】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de】社会职责,优化生【shēng】源结构、促进【jìn】区域【yù】均衡【héng】。坚持统筹兼顾、平稳【wěn】有序、动【dòng】态调整,稳【wěn】步【bù】提升生源质量【liàng】。

第十五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执【zhí】行过程中【zhōng】,如生【shēng】源不足,剩余计【jì】划转入到下【xià】一批次。

第【dì】十【shí】六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zhào】省教育厅审【shěn】核批准的计【jì】划数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主【zhǔ】要通过两【liǎng】个渠道公【gōng】布【bù】:一是【shì】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àn】规定【dìng】的方式【shì】向社【shè】会公布【bù】;二是由学校通过网站、公众号【hào】等形式向社【shè】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新生按照远程【chéng】网上【shàng】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chéng】调【diào】档、阅档、审核、预录【lù】、退档等【děng】各【gè】环【huán】节工【gōng】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háng】。

第十八【bā】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按【àn】照德、智、体全面【miàn】均衡【héng】发展的标准择优【yōu】选拔新生【shēng】。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yī】)严格执【zhí】行有【yǒu】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对【duì】于进档【dàng】考生【shēng】,根据【jù】考生的【de】专业志愿,按照【zhào】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zhì】愿不【bú】能满足时,按【àn】其第二专【zhuān】业志愿录取,仍【réng】不能满足【zú】的【de】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cǐ】类推。当所有专【zhuān】业【yè】志愿均不能满【mǎn】足时,对【duì】于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lù】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jì】,作退【tuì】档处理【lǐ】。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yǔ】、综合的【de】顺序,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qǔ】。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平行志愿方【fāng】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pái】序【xù】成【chéng】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àn】照语文【wén】、数学【xué】、外语【yǔ】、综【zōng】合的顺【shùn】序,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若仍【réng】相同,超计划的【de】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三)对【duì】不【bú】符合国家【jiā】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yè】计划已满又【yòu】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tuì】档处理。

第【dì】二【èr】十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bù】及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确【què】定的加分投档或优【yōu】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àn】规定加【jiā】分接收投档或【huò】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shí】二条 各【gè】专业录取的体检要【yào】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jiàn】康委员【yuán】会等部门【mén】制定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和【hé】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二【èr】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将进行全面复查。复【fù】查不合格者,学校【xiào】视不同情【qíng】况予以相【xiàng】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qǔ】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dì】二十四条 收费【fèi】标【biāo】准【zhǔn】: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hé】改革委【wěi】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nán】省【shěng】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fā】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guī】定的标准【zhǔn】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lǐ】科【kē】类【lèi】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zhuān】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400元/年【nián】·生(8人【rén】间),如【rú】遇政策调【diào】整,按政府最【zuì】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de】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kě】申请学费减免,减【jiǎn】免【miǎn】标准按所学专业【yè】的收费标【biāo】准执行【háng】,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zài】校【xiào】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kě】申请学【xué】费补偿或【huò】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yuán】;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jiǎn】免,减免标准【zhǔn】按所学专【zhuān】业的收【shōu】费标准【zhǔn】执【zhí】行,每【měi】人每年最高16000元【yuán】。

第【dì】二十【shí】六条 助学【xué】贷【dài】款: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q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shēn】请生源地【dì】信【xìn】用助【zhù】学贷款,生源【yuán】地信用【yòng】助学【xué】贷款的最高申请额度16000元。学校暂【zàn】未获批高校国家【jiā】助学贷款办理【lǐ】资格。

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jīn】:对各【gè】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kě】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lì】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品学兼优【yōu】学【xué】生可申请【qǐng】国【guó】家【jiā】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dì】二【èr】十八条 助学金: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可申【shēn】请国家【jiā】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chéng】度确定,平均资助标【biāo】准为【wéi】每【měi】生每年3300元;退【tuì】役士兵均可享受专科生国家【jiā】助【zhù】学金,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第二十九条 勤【qín】工助学:学校【xiào】设有【yǒu】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优【yōu】先安【ān】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shēng】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2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dì】三十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de】新生应【yīng】该按照录【lù】取通知书规【guī】定时间报到【dào】。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tí】出书【shū】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yán】期报【bào】到【dào】;对未经学【xué】校同意【yì】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jiāo】育部有关规【guī】定,自行放弃【qì】入学资格的考【kǎo】生信息,将上【shàng】报河南【nán】省教育考试院,在录【lù】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qì】入学资【zī】格【gé】考【kǎo】生【shēng】备【bèi】案数据库》,报【bào】教【jiāo】育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lì】证书的学校名称:濮阳【yáng】石油化工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颁发学历证【zhèng】书的【de】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kē】学【xué】历证书。

第三十【shí】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guī】或【huò】上级【jí】有关政策相【xiàng】

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d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guī】濮阳【yáng】石油【yóu】化工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就业【y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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