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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物资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2 15:27:21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2024北京物资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物【wù】资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tǐ】要求【qiú】等信【xìn】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供大【dà】家参考,如【rú】有【yǒu】变动,以学校最【zuì】新【xīn】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生源情况【kuàng】和投档规【guī】则【zé】确定【dìng】提档比例,提【tí】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jì】划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pái】,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z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yōu】录【lù】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同等分数下,按以下【xià】顺【shùn】序进【jìn】行选择:专业【yè】志愿、单科【kē】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和文科【kē】综【zōng】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lǐ】科综合;商【shāng】务英【yīng】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xué】和文科/理【lǐ】科综合【hé】),成绩高【gāo】者优先录【lù】取。

3.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jiā】分政策的考【kǎo】生,按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lù】取时对加分予【yǔ】以认【rèn】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gāo】考综合改【gǎi】革的省【shěng】份,考生须满足相【xiàng】关【guān】专业当【dāng】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qǔ】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sù】质评价;同等【děng】分数下【xià】,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zhuān】业志愿、单【dān】科成【chéng】绩(依次比较语文【wén】、数【shù】学、外【wài】语;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bǐ】较英语【yǔ】、语文、数学),成绩【jì】高者优先录【lù】取。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对于内蒙古考生,依【yī】据内蒙古自治区的【de】要求,按“招生计划【huá】1:1范围【wéi】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duì】录取【qǔ】”的规则录取。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shùn】序进行【háng】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shēng】依【yī】次【cì】比【bǐ】较语文、数学、外【wài】语和【hé】文科综【zōng】合,理科考【kǎo】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hé】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yī】次【cì】比【bǐ】较【jiào】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zōng】合),成绩【jì】高者【zhě】优先录取。

6.其它规则

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商务英【yīng】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yǔ】种考生。学校公共【gòng】外【wài】语只【zhī】开设英语,非英语语【yǔ】种考生进校后须改学英【yīng】语。

2.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yè】的考生,如【rú】所在省级【jí】招办组【zǔ】织英语口试,考【kǎo】生须参加【jiā】口试【shì】且【qiě】成绩合格。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北京物资学院与美【měi】国纽黑【hēi】文大学【xué】合作【zuò】举办,采取4+0培【péi】养模式【shì】。专业学生在完成至【zhì】少【shǎo】一学期课程,并通过外方英【yīng】语口语【yǔ】测试后【hòu】在外方大学按【àn】常规国际学【xué】生进行学籍注册,建【jiàn】立学【xué】籍档案;如学生未【wèi】满足外方第一次注册条件,最晚可在第【dì】五学期【qī】末时通过测试并【bìng】申请学籍注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北京物资学院学习四年,完成规定的培养方【fāng】案并通过考核,将【jiāng】获【huò】得北京物资【zī】学【xué】院颁发的本科【kē】学历【lì】证书和学士学位证;获得外方大学学籍注册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外【wài】方大【dà】学颁发【fā】的课【kè】程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书,证【zhèng】书与【yǔ】在外方大【dà】学就读学生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一致【zhì】,受到美国认可。如学【xué】生在【zài】规定的【de】学习年【nián】限内没有完成培养方案【àn】规定的全部应修学【xué】分,中【zhōng】外【wài】双方大学各【gè】自出【chū】具【jù】课程成绩单和【hé】学习证【zhèng】明。

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gāi】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yè】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允许【xǔ】转入【rù】其他【tā】专业【yè】。

4.体检要求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jiāo】育【yù】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和人力资源社【shè】会保【bǎo】障部、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关【guān】于进一步规范入学【xué】和就业体检项【xiàng】目【mù】维护乙肝表面抗原【yuán】携带者入学和【hé】就业权【quán】利的通【tōng】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