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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开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8:39:5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南开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nán】开大【dà】学录取规则,主要包【bāo】含投【tóu】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tǐ】要求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xì】内容,供【gòng】大家【jiā】参考,如有变【biàn】动【dòng】,以【yǐ】学校【xiào】最新公布的【de】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dì】九条【tiáo】 南开大学执行教【jiāo】育部【bù】和【hé】各【gè】省(自治【zhì】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dìng】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tǐ】、美、劳全【quán】面考核【hé】,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xiá】市【shì】)的招生【shēng】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diào】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yī】般不超【chāo】过在各省公布计【jì】划【huá】数的120%;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pái】专业时,认【rèn】可教育部和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zhí】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dìng】的全国性【xìng】政策加分。依据教育部【bù】文件【jiàn】要求,同一考【kǎo】生如有多项政策加【jiā】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jiā】分,加分不【bú】能【néng】累计。所【suǒ】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àn】照非【fēi】平行志愿【yuàn】投档【dàng】的批次,如果当【dāng】地【dì】同批【pī】次控【kòng】制分数【shù】线以上第【dì】一志愿报考【kǎo】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zhāo】生计划数时,南开大【dà】学招收非第一志愿【yuàn】考【kǎo】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未完成的【de】计划将征集【jí】志愿【yuàn】。征集志【zhì】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diào】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fèn】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tián】报南【nán】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kǎo】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kǎo】生的【de】投档成【chéng】绩(取【qǔ】投【tóu】档成绩的整数部【bù】分,下同)和专【zhuān】业志愿安排专业,考【kǎo】生的各专【zhuān】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fèn】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guī】模允许的【de】范围【wéi】内,学校将根据考生【shēng】专【zhuān】业志愿情况适度调【diào】整【zhěng】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安排【pái】。具【jù】体操作为将【jiāng】录取范围内【nèi】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并依据考生【shēng】志【zhì】愿和招【zhāo】生计划【huá】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yè】志愿都无法满足【zú】且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作【zuò】退档【dàng】处【chù】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àn】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xù】规【guī】则【zé】进【jìn】行排【pái】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zhào】所在省【shěng】份本科普通批次【cì】的规【guī】定执行。

第【dì】十三条 对【duì】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shēng】,执【zhí】行【háng】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bù】门制定的【de】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xuǎn】考科目范围【wéi】要求【qiú】。

第十四【sì】条 对于合并【bìng】本科批次的省【shěng】份【fèn】,我【wǒ】校依据省【shěng】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zhì】分数【shù】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艺术类、港澳【ào】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规定、我校【xiào】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yáng】光高【gāo】考【kǎo】平台公【gōng】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zhì】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wéi】内按专业【yè】志愿【yuàn】排【pái】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tiáo】 非英语【yǔ】语【yǔ】种的考生在填【tián】报使用英语【yǔ】教材【cái】进行教学的相关【guān】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yè】对【duì】英语【yǔ】水平的要求。

第十九条【tiáo】  小语种外语类保送生【shēng】入学后不得转入【rù】非小【xiǎo】语种专业学习;使用艺术【shù】类统考成绩录【lù】取的艺术【shù】类专业【yè】学生不得转入非艺【yì】术类【lèi】专业学习。

第【dì】二十条【tiáo】 在【zài】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zhuān】业仅【jǐn】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de】考生。

第二十一条【tiáo】 体【tǐ】检标准以【yǐ】教育【yù】部、原卫生部、中【zhōng】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dìng】为基本【běn】依据,具体以南开大学大学本科招生【shēng】网公布的【de】《南开大学2024年本【běn】科招生体检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shēng】入学资格【gé】进行初步审查【chá】,审查合格的【de】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xiàn】新生的录【lù】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běn】人【rén】实际情况不【bú】符,或【huò】者【zhě】有其【qí】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dìng】情形的,取【qǔ】消入学资格。新【xīn】生入学【xué】后【hòu】,南开【kāi】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zhào】国家【jiā】招生规定【dìng】进行全【quán】面复查【chá】,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fù】查不【bú】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chóng】的,将【jiāng】移交【jiāo】有关部【bù】门【mén】调查【chá】处理。

第【dì】二十三条【tiáo】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guī】定设立奖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的【de】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jiāng】及时在南开【kāi】大学【xué】本科【kē】招生网上公布【bù】,考生可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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