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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21:12:0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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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八条 学【xué】校【xiào】遵循教育【yù】部规定的“学校【xiào】负责【zé】、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qǔ】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bù】、省(区、市【shì】)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lù】取政策和规定【dìng】,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shí】九【jiǔ】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lì】史类【lèi】、物理类),艺体【tǐ】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dǎo】类、表(导)演类【lèi】、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bào】考本专科层次院校【xiào】及专【zhuān】业【yè】,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tōng】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de】3门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科目须合【hé】格【gé】。具体【tǐ】要求以广东省【shěng】当【dāng】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zài】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dào】同批【pī】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hé】学校提档要求的【de】情况下,依【yī】据考生成绩、专【zhuān】业志愿,以【yǐ】及学校【xiào】录【lù】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èr】十三条【tiáo】 普通【tōng】类(历【lì】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shí】,根据【jù】各省(区【qū】、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yōu】先”原【yuán】则,根据考【kǎo】生填报【bào】专业志愿顺序,按考【kǎo】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kǎo】生投档【dàng】总分【fèn】排位【wèi】相同时,优先录取【qǔ】已修习相关专业基【jī】础【chǔ】知识(模块)的考生【shēng】。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shí】,根【gēn】据【jù】各省(区、市)投【tóu】档规则出档【dàng】后,实【shí】行“专【zhuān】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àn】考生【shēng】投档总分排【pái】位【wèi】情况从【cóng】高到【dào】低排序录【lù】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shí】,优【yōu】先录取已修习【xí】相关专业基础知【zhī】识(模【mó】块)的考【kǎo】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fèn】的省【shěng】(区【qū】、市),考生投【tóu】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kǎo】单【dān】科【kē】顺序及【jí】分数从【cóng】高到低排序【xù】:文科类为语【yǔ】文、数学【xué】、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wài】语【yǔ】、理科综合【hé】。

第二十四条 艺体类【lèi】统考专业【yè】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tóu】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qiú】的基【jī】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yōu】先”原则,根据【jù】考生所【suǒ】填报【bào】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dàng】总分排位情况从【cóng】高【gāo】到【dào】低录取。考生【shēng】投档总分相同时【shí】,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qǔ】。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修【xiū】习相关【guān】专【zhuān】业基础知【zhī】识【shí】(模【mó】块【kuài】)的【de】考生。

第二十五条【tiáo】 考【kǎo】生所填报的所有专【zhuān】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jì】,按【àn】考生投档【dàng】总分从高到低调【diào】剂到同一院校专【zhuān】业组【zǔ】内【nèi】计【jì】划有空【kōng】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lù】取;考生不服从调【diào】剂的,作退档【dàng】处理【lǐ】。

第二十【shí】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yǔ】教学为英语,非英语【yǔ】语种【zhǒng】考【kǎo】生需慎重【chóng】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jiā】分【fèn】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yǒu】关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shí】八条 本校在【zài】广东以外省份【fèn】的选科要【yào】求按照公【gōng】布的选【xuǎn】科【kē】要求【qiú】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jí】有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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