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8:06:0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gé】执行教育部及【jí】有关省【shěng】市【shì】招【zhāo】生政策和规定,坚持【chí】“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qǔ】。按国家或计划【huá】招生【shēng】的省教育考试院相【xiàng】关规定【dìng】调阅考生的档案【àn】,根【gēn】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dìng】的投【tóu】档比例调档【dàng】。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liù】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zé】:学校在文【wén】化成绩和专业成绩【jì】均达到省【shěng】专科控制【zhì】分数线的进档考【kǎo】生中,按照“分数【shù】优先”的【de】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依【yī】据考【kǎo】生【shēng】综合【h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艺【yì】术【shù】类按专业成绩【jì】、语文、外语的成绩顺序【xù】依【yī】次【cì】比【bǐ】较。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