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7:20:15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天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大学研究生初【chū】试【shì】复试所【suǒ】占比例【lì】,希望对大【dà】家有【yǒu】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yǐ】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折算办法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zhuān】业,考【kǎo】生总成【chéng】绩计算公【gōng】式为:考生总成绩【jì】=(初试【shì】总成绩÷2.5)×60% +复试【shì】总成绩×40%

初试总分为300分的【de】专【zhuān】业【yè】,考生总【zǒng】成绩计算公式为:考【kǎo】生总成绩=(初试总【zǒng】成【chéng】绩÷1.5)×60% +复试总成【chéng】绩×40%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diào】剂考【kǎo】生分别排序,先录取【qǔ】第【dì】一志【zhì】愿考生,后录取调【diào】剂考生【shēng】。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pī】次录【lù】取【qǔ】。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tóng】情【qíng】形下【xià】,按照复试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若复【fù】试成【chéng】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的成绩排序。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shēng】确认的报考信息【xī】在录取阶【jiē】段一【yī】律不作修改,对【duì】报考资格【gé】不符合【hé】规定者不予录取【qǔ】。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hé】的考生【shēng】不得列【liè】入拟录取名单公【gōng】示或上报。

3.复试【shì】成绩(折算成【chéng】百【bǎi】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fù】试不合格【gé】,不予【yǔ】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shēng】加试课程的成绩【jì】不计入【rù】复【fù】试成绩【jì】,加试课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dī】于60分【fèn】为不【bú】合格,不予【yǔ】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21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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