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0 14:45:51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lì】,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tóng】,还请【qǐng】以各学【xué】院/专业实【shí】际【jì】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满分【fèn】100分。其中初试【shì】成绩占总成绩【jì】的权重为60%-70%,复试【shì】成绩【jì】占总【zǒng】成绩的权重为40%-30%,具【jù】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xué】科需求确【què】定,在本学院【yuàn】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和公布。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zǒng】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bǎi】分制)*初【chū】试成绩占比【bǐ】+复试总【zǒng】分(折算【suàn】成百分【fèn】制)*复试成绩占比

2.不同专业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工商管理【lǐ】(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yè】工程与【yǔ】管理(125603)、会计硕士(125300))之外的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chū】试成绩÷5)×初试【shì】成绩占比+(复试成绩【jì】÷3)×复【fù】试成绩【jì】占比

(2)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qǔ】总【zǒng】成【chéng】绩=(初试成【chéng】绩【jì】÷5)×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2)×复【fù】试【shì】成绩占比

3.工商管【guǎn】理(125100)、工程管【guǎn】理【lǐ】(125601)、工业工【gōng】程与管理(125603)、会计硕【shuò】士(125300)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qǔ】总成绩【jì】=(初【chū】试成【chéng】绩÷3)×初试成绩【jì】占比+(复试成绩÷4)×复试【shì】成【chéng】绩占比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jì】考【kǎo】生分别【bié】排序,先录取第【dì】一志愿考【kǎo】生,后【hòu】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kǎo】生按【àn】复试批【pī】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cì】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pái】序优先录取【qǔ】。在总【zǒng】成绩相【xiàng】同情形下,可【kě】比【bǐ】较如【rú】下【xià】成绩项:复【fù】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chū】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yè】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kē】成【chéng】绩等【děng】。按相应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pái】序。上述考生如所比【bǐ】较成【chéng】绩【jì】项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讨【tǎo】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míng】的【de】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不予录取的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xìn】息在录取【qǔ】阶段一律不作【zuò】修改,对报考【kǎo】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bú】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lì】(学籍【jí】)审核的考生不得【dé】列入拟【nǐ】录取名【míng】单公示【shì】或上报【bào】。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xué】力考生加试【shì】课程的【de】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fèn】制【zhì】)低【dī】于60分【fèn】为不【bú】合格【gé】,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之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