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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2 15:47:05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jiā】整理的是【shì】2024年宜【yí】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shēng】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职教成涵【2024】2号)要求【qiú】,宜【yí】昌科技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为确保学校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zuò】的【de】顺利进【jìn】行,切【qiē】实【shí】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hé】法权益,维【wéi】护【hù】好考试【shì】招生工作秩序【xù】,严格多样化人才【cái】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hé】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仅适用【yòng】于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zhí】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宜【yí】昌科技职业【yè】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zhì】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hé】、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三条 宜昌科技【jì】职业学院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jiān】察处【chù】、新闻媒体、考生及【jí】其家【jiā】长以【yǐ】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bā】条【tiáo】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成立高职【zhí】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wéi】组长【zhǎng】,学校【xiào】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为成【chéng】员。全面负责学校高职单【dān】独【dú】考【kǎo】试招生工【gōng】作,研究【jiū】招生政策,确定【dìng】招【zhāo】生专【zhuān】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fāng】案,决定单独考试招生的重【chóng】大事【shì】宜。

第九条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shī】高职【zh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宜昌【chāng】科技职业学【xué】院【yuàn】单独考试招生【shēng】的日常工【gōng】作。

第十条 宜昌科技职业【yè】学院【yuàn】纪检监【jiān】察处对高【gāo】职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设置【zhì】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个【gè】,总计划200人,具体【tǐ】分专【zhuān】业【yè】计【jì】划等【děng】情【qíng】况详见下表。(注:招生对象分【fèn】为中职毕业生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学校严【yán】格执行【háng】省教【jiāo】育【yù】厅批准的总计划,不【bú】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jù】报考【kǎo】人【rén】数,对分【fèn】专【zhuān】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de】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hú】北省教育【yù】厅关于【yú】做好2024年【nián】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zuò】的通【tōng】知》(鄂【è】职教成涵【2024】2号)有关要求。

第【dì】十三条 已【yǐ】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应或相【xiàng】近中级(含中级【jí】)以上职业技能等【děng】级【jí】证书的考生【shēng】,9-22前将证书照片【piàn】或【huò】扫描件发送到学校招生就【jiù】业处邮箱【xiāng】审核备【bèi】案。 9-22,所有【yǒu】志愿填报我【wǒ】校【xiào】并通【tōng】过【guò】审核的考生,凭身份证到我【wǒ】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申请加【jiā】分的考生,需【xū】将职业技能【néng】等级证【zhèng】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jiù】业处核验。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d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采取【qǔ】“文化素质+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的模【mó】式,考试时间【jiān】为9-22(其中文化素【sù】质测试【shì】时间为9:9-22:30,职业技【jì】能测试时间为13:9-22:30)。各【gè】专业考【kǎo】试方式具体见下表【biǎo】 。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成【chéng】绩,其中文【wén】化素质【zhì】满分200分(考试科【kē】目【mù】包括【kuò】语文120分【fèn】,数学60分,英语【yǔ】20分),职业【yè】技能测【cè】试满【mǎn】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néng】测【cè】试150分,面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bào】考【kǎo】对应或相【xiàng】近专业时,可在职业技能【néng】测试部【bù】分加分(技师证【zhèng】书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fèn】,中【zhōng】级工证书加30分【fèn】,直至【zhì】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条【tiáo】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hé】湖北【běi】省教【jiāo】育【yù】厅的要求,综合考虑【lǜ】招生【shēng】计划、专【zhuān】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类别划【huá】定录取分数线,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tóng】的考生【shēng】,先【xiān】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xiàng】同,再【zài】按语文【wén】、数【shù】学、英语成绩【jì】依【yī】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cè】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对各【gè】专业志【zhì】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shí】八条 9-22前学校完成【chéng】拟录取工【gōng】作【zuò】,并将拟录取考生名【míng】单在学校【xiào】招【zhāo】生信息网公示【shì】,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lù】取名单报省【shěng】招办并办理录取【qǔ】手续。凡拟录【lù】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hòu】续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5000元每生每年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běn】次单独考试招生收取【qǔ】报名费200元【yuán】/生,在考生【shēng】领取准考证时收取。学生入校后,住宿费、书本【běn】费等【děng】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zài】校生【shēng】收取【qǔ】。

第二十【shí】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shēng】均可【kě】享受【shòu】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zhèng】策。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可【kě】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yuán】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jiā】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符【fú】合国家有【yǒu】关【guān】规定的【de】退役【yì】军人可按照政策【cè】实行学费减【jiǎn】免,其他奖助政策【c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zhí】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录【lù】取的【de】考生,各项【xiàng】要求与普通高【gāo】考、技能高考录取【qǔ】的考【kǎo】生一致,需全日【rì】制在校就读,并享受同【tóng】等【děng】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jiāo】育教学计划规定内【nèi】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bì】业要求的,由学【xué】校进行学历【lì】电子注册并颁发普【pǔ】通【tōng】高等教育【yù】全日制专【zhuān】科【kē】毕业证书。

第二【èr】十二条【tiáo】 高【gāo】职单独考试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lèi】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tè】殊【shū】情况确【què】需【xū】转专业的,可按【àn】规定在【zài】本校当年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专【zhuān】业范围内转【zhuǎn】换。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jiān】察处对本次高职【zhí】单独考试【shì】招生、录取工【gōng】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xiàng】社会【huì】公布【bù】的招【zhāo】生章【zhāng】程进行,接【jiē】受社会的监督,确【què】保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dū】举报电话:0717-7104268

第二十四【sì】条 学【xué】校不委托任【rèn】何机构和个【gè】人办理【lǐ】单独考【kǎo】试招生相关事【shì】宜,没有任【rèn】何【hé】派出机【jī】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hé】形式【shì】的辅导班【bān】、培训班【bān】,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yǐ】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zhāo】生宣传、举办考前【qián】培【péi】训【xùn】班等活动的机构或【huò】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二十五条【tiáo】 本【běn】章程若有与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以国家和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háng】。本【běn】章程由【yóu】宜昌科技【jì】职【zhí】业学院招【zhāo】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7104002

网上咨询QQ群:289469501

招生咨询处邮箱:137922683@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zs.yckjzjy.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