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2 18:52:2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按照教【jiāo】育【yù】部【bù】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bù】关【guān】于做好普【pǔ】通高等学校招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录取【qǔ】工【gōng】作坚持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gōng】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zé】,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依据统一高考成绩【jì】以及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的【de】身体健康状况【kuàng】,须符【fú】合教【jiāo】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dìng】。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dàng】方式,音乐、美术【shù】类的专【zhuān】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chéng】绩录取【qǔ】。录取【qǔ】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xún】志愿”。按照考【kǎo】生【shēng】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dàng】分相同时,按照【zhào】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huì】统【tǒng】一的同【tóng】分投档【dàng】排【pái】序规则安【ān】排专【zhuān】业。

第【dì】十四条 艺术类考【kǎo】生兼报普通类【lèi】考生录取办法按【àn】照普通【tōng】类录取【qǔ】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