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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0 14:25:2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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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相关法律【lǜ】法规和【hé】教【jiāo】育部【bù】有关【guān】文【wén】件规定【dìng】,结合学校招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是社【shè】会了【le】解学校【xiào】有关本科招生政策、规定【dìng】及【jí】相关信息的主【zhǔ】要渠道,是学【xué】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yào】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五【wǔ】、学校基本概【gài】况:天津职业【yè】技术【shù】师范大学是我【wǒ】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yǎng】职【zhí】业教育师【shī】资为主要任【rèn】务的普【pǔ】通高等师【shī】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tiān】津市人民政府【fǔ】共建高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mín】政【zhèng】府【fǔ】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shuǐ】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xiào】。

学校设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děng】7个学科门类,拥有5个【gè】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péi】育【yù】学科,机械工程【chéng】和教【jiāo】育学分别入选天津市【shì】一流学科和一流培【péi】育学科,建有4个天津【jīn】市特色【sè】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xiào】服【fú】务【wù】产业特色学科群【qún】。创立“双导【dǎo】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shì】,获得第【dì】三届全国教育改【gǎi】革创新特别奖。学校【xiào】现有本科【kē】专业52个,设有国家级、天【tiān】津市【shì】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zhuān】业12个【gè】,国家级精品资【zī】源共享课【kè】程【chéng】4门【mén】,国家级、天津市【shì】一流本科【kē】课程55门【mén】。拥有【yǒu】服【fú】务国家特【tè】殊需求博士人才【cái】培养项目【mù】1个、学【xué】术型一级【jí】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9个【gè】。建有“智能【néng】车路协同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chéng】研究中心”“汽车【chē】模具【jù】智能制造技【jì】术国家地方联【lián】合工程【chéng】实验室【shì】”2个国【guó】家级研究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yàn】室4个、技【jì】术【shù】工程中【zhōng】心5个、“2011”计【jì】划协同创新中心1个【gè】、科【kē】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xīn】1个、人文【wén】社会科学【xué】重点【diǎn】研究基地1个。近年来,获【huò】天【tiān】津【jīn】市科技进步【bù】奖17项(其中一等奖【jiǎng】4项)、社科优秀成果奖【jiǎng】13项(其中一等奖2项)、专利金奖1项。获【huò】批首批天津市大学科技园。设有地方高校【xiào】转【zhuǎn】型发展研究中心等38个学术研究机构【gòu】。

学校坚持“动【dòng】手动脑、全【quán】面发【fā】展”的办学理念【niàn】。打造一【yī】流本科教育,2023年荣【róng】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jiǎng】,1997年、2005年两次荣获国家【jiā】级教学成果一【yī】等奖【jiǎng】。深化改【gǎi】革,创【chuàng】新模式,形成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tǐ】系,培养出我国【guó】首批【pī】“双师型”本【běn】科、硕士和博士【shì】。与爱【ài】尔兰大西洋理工大学开展“双【shuāng】学位”中外合作【zuò】办学项目,与英国、韩国【guó】、日本【běn】、波兰等合作【zuò】院校【xiào】开展【zhǎn】学生互换交流【liú】项目,来自2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shēng】在校攻读本、硕、博【bó】专【zhuān】业学位。学校是教育部【bù】首批【pī】设立的“教【jiāo】育【yù】援外基地【dì】”和【hé】“中非高校20+20合作【zuò】计划”项目院校,在非洲建设了埃塞俄【é】比亚【yà】鲁班工坊,在人工智能领【lǐng】域引领了埃塞俄比亚等【děng】东【dōng】非国家的技术技【jì】能人才培养和行业发展,被非【fēi】盟总部设立为面向整【zhěng】个【gè】非【fēi】洲的技术【shù】技能人才培训【xùn】基【jī】地;援助埃塞俄比亚建立了该国职【zhí】业教育领【lǐng】域第一所最高等级的【de】职业院校埃塞-中国职业技【jì】术学院,援【yuán】助巴基斯坦建【jiàn】立了“旁遮普【pǔ】天津技术大学【xué】”。在海【hǎi】外设有3所【suǒ】孔子学院、7个【gè】孔子【zǐ】课堂和【hé】3个汉【hàn】语【yǔ】教学点,开展汉语言教育和中国文化交流活动。派遣【qiǎn】援【yuán】外教师500余人次【cì】赴亚非国【guó】家援【yuán】教,培养培训当【dāng】地【dì】师生5万【wàn】余人。为60多个国【guó】家1200余名学员【yuán】开【kāi】展【zhǎn】职业教育培训。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kē】技竞赛【sài】中共获国家级奖【jiǎng】、省部级奖项1200余【yú】项。2020年,学生【shēng】参【cān】加全国【guó】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dé】一项金牌【pái】、四项优【yōu】胜奖【jiǎng】。2023年,师生【shēng】在第【d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9金7银1铜和【hé】7个【gè】优胜奖。在2017-2021年全国师范类【lèi】本【běn】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5名。8000余名优秀毕业生成为职业院校【xiào】专业【yè】带头人,全【quán】国【guó】和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shī】、教学名师、技【jì】能大师,为【wéi】国家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天【tiān】职师大贡献。教育部【bù】授予“全【quán】国毕业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人社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sì】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zé】招【zhāo】生工【gōng】作,制定招生政【zhèng】策、招【zhāo】生计划,决定【dìng】有关招生的重大事【shì】项【xiàng】。

第五【wǔ】条【tiáo】 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下设本【běn】科招生办公室(以【yǐ】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zǔ】织【zhī】和实【shí】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fù】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fā】展规划【huá】、办学条件、学科专业【yè】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xū】求,制【zhì】定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分省分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按照【zhào】教育【yù】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jiān】内报送至各省级【jí】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并向社【shè】会公【gōng】布;同【tóng】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规【guī】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jì】划为准。

2.学【xué】校预留计划【huá】不超【chāo】过学校总计划的1%,在录取【qǔ】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gōng】作委员【yuán】会【huì】同意【yì】,并报上【shàng】级主管部门批【pī】准,遵照以下原则使用。

(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cì】调档比【bǐ】例【lì】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biāo】准的【de】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kǎo】生。

(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七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不含【hán】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shēng】·学【xué】年【nián】,理工外【wài】语类5400元【yuán】/生·学年,艺术【shù】类(设【shè】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艺术【shù】类(音乐与舞蹈【dǎo】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1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xī】工程【chéng】专业22000元【yuán】/生【shēng】﹒学年;进【jìn】入天津市大学软【ruǎn】件学院,采【cǎi】用【yòng】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de】软【ruǎn】件【jiàn】工程专业按照【zhào】天津市【shì】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ruǎn】件学院收费【fèi】标准8000元/生·学年执行。

住宿费标准:新建公寓式管【guǎn】理住宿费(9-20人)每生每学【xué】年1200元;新建公寓式管理【lǐ】住【zhù】宿费(9-20人)每【měi】生每学年1000元;宿舍楼住宿费(9-20人)每生每【měi】学【xué】年【nián】700元;学生住宿由【yóu】学校统一调配安排【pái】。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jí】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公布【bù】的招【zhāo】生计划表或【huò】学校下发的2024年【nián】新生入学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八条【tiáo】 学校招生录【lù】取工作遵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gōng】开透明【míng】的原则;执【zhí】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shēng】填【tián】报【bào】的志愿和投档成绩【jì】为主【zhǔ】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chéng】中,自【zì】觉接【jiē】受各省级招生【shēng】主【zhǔ】管【guǎn】部门、纪检【jiǎn】监察部门、考【kǎo】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院校【xiào】志愿录取以志愿优【yōu】先为原【yuán】则,即在同【tóng】一科【kē】类、相应批次的【de】省录【lù】取【qǔ】控制【zhì】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yuàn】校【xiào】志愿顺【shùn】序【xù】,由高分【fèn】到低分录取第【dì】一志愿报考我校【xiào】的考生,只有【yǒu】当【dāng】各省公【gōng】布的同批次【cì】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lù】取第二【èr】志愿报【bào】考我【wǒ】校的考生,依次类推【tuī】。

平行【háng】志愿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按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相关政策【cè】执行。

第十条 专【zhuān】业志愿【yuàn】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yuán】则,即【jí】先对同一科类【lèi】、同一投档单位、相应批次【cì】的学校【xiào】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jiàn】的考生,按投档成【chéng】绩【jì】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shēng】填报的专业志【zhì】愿顺序录取。如考生【shēng】分数未达到第【dì】一专【zhuān】业志愿录取【qǔ】分数,即看是【shì】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zhuān】业志愿。在考生【shēng】所报专业【yè】志愿均未【wèi】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kě】调到同一科【kē】类、同一投档单位【wèi】内【nèi】未【wèi】录满专【zhuān】业;对不服【fú】从【cóng】调剂者,作退档处【chù】理。专业志愿不设【shè】分数【shù】级【jí】差。

第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lèi】专业实行“招【zhāo】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志【zhì】愿排队录取”的录【lù】取规【guī】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gè】省【shěng】公布【bù】的【de】改【gǎi】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kǎo】生须满足我【wǒ】校选【xuǎn】考科目要求。考【kǎo】生【shēng】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使用。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shí】四【sì】条 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相同【tóng】时,实行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省份【fèn】按各省确定的【de】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zhuān】业录取。其他【tā】省份【fèn】按照数学、语文、英语【yǔ】的顺序,优先录【lù】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kǎo】生,如条件再相同,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xiù】学生干部、三好【hǎo】学生【shēng】等【děng】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d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zé】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xué】《2024年艺术【shù】类本【běn】科专【zhuān】业招生简章》。

第十【shí】六条 面向中等职【zhí】业学校(含职【zhí】业高中、中等专【zhuān】业学校、技工院校【xiào】)单独招生【shēng】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jì】术师【shī】范大学《2024年单独招生【shēng】简章》。

第十七【qī】条 世【shì】界技能【néng】大赛获奖选【xuǎn】手保送【sòng】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yè】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世界【jiè】技能【néng】大赛获【huò】奖【jiǎng】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shēng】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进行审查【chá】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àn】指导意【yì】见的相关规定进行【háng】处【chù】理。考生【shēng】如有身体状况【kuàng】不适合从事教【jiāo】师职业的,建议慎【shèn】重考【kǎo】虑是否报【bào】考师【shī】范【fàn】类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yè】课程,英【yīng】语专业只招收英【yīng】语语种【zhǒng】考生。非英【yīng】语专业的【de】公共外【wài】语【yǔ】课程【chéng】均【jun1】为英语,请小语种【zhǒng】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学【xué】校在接到各【gè】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核准备案【àn】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lù】取【qǔ】通知,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àn】国家招生【shēng】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qǔ】通知书及本【běn】人【rén】身份【fèn】证【zhèng】,按学校【xiào】有【yǒu】关要求和规【guī】定的期限到校办理【lǐ】入学手【shǒu】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dāng】向学校请假【jiǎ】,未请假或请【qǐng】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zhèng】当【dāng】事由以【yǐ】外,视为【wéi】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qiú】在规定时间内办【bàn】理保【bǎo】留入学资格【gé】手续【xù】。学校【xiào】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gé】的办理入学手【shǒu】续,予以【yǐ】注册学籍【jí】;复查中发现学【xué】生存在【zài】弄虚作假、徇私【sī】舞弊等【děng】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bú】合格,取消学籍。

第【d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xiào】期间可以【yǐ】按照【zhào】有【yǒu】关规定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双学位。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学校部分专【zhuān】业以“双证书”培养【yǎng】为【wéi】特【tè】色【sè】,学生选【xuǎn】报相应专【zhuān】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néng】培训,并收【shōu】取400-600元/生·学年培训费用。

第二十【shí】四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建有完【wán】善“奖、助【zhù】、贷、缓【huǎn】、勤、减、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jiā】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xué】金、勤【qín】工【gōng】助学、减【jiǎn】免学【xué】费、临时【shí】困【kùn】难【nán】资【zī】助、社会【huì】资【zī】助、就【jiù】业帮扶等多【duō】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经济困难学生免【miǎn】费提供早餐鸡【jī】蛋【dàn】和午【wǔ】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提供600余【yú】个勤【qín】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xiàn】内,修完教育教【jiāo】学计划【huá】规定【dìng】内【nèi】容,成【chéng】绩合格【gé】,达到学校【xiào】毕业要求的【de】,颁发【fā】天【tiān】津职业技术【shù】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zhù】明“专科起点”。对符合【hé】《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shì】学位管理【lǐ】办法【fǎ】》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xué】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shù】师范大学【xué】学士学位【wèi】证书。

第二十六条【tiáo】 学【xué】生在校期间转【zhuǎn】专【zhuān】业按【àn】照【zhào】《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学生管理【lǐ】规【guī】定》《天津职业技术【shù】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dìng】)》《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de】有关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七条【tiáo】 联合培【péi】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de】协议执【zhí】行。

第二十【shí】八【bā】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2024年度学校普通【tōng】本科招生工作【zuò】。

第【dì】二十九条 本【běn】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和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委【wěi】员会审查通过,并【bìng】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zì】公布之【zhī】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政策、规【guī】定与【yǔ】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zhǐ】,均【jun1】以本【běn】章【zhāng】程规定为准【zhǔn】。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xún】过程中学校招【zhāo】生咨询人员的意【yì】见、建议【yì】仅作为考生【shēng】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tute.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b.tute.edu.cn

E-mail:tutezsb@tute.edu.cn

咨询电话:400-022-9678

监督电话: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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