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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8:53:1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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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jiāo】育部关【guān】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zuò】其他相关【guān】文件,为了维【wéi】护考生合【hé】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shí】际,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shè】会公布有【yǒu】关招生政策【cè】、规定及【jí】相关【guān】信息【xī】的最主要【yào】形【xíng】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hé】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

3. 学校地【dì】址:河北省石家庄灵寿经济开发区人【rén】民东【dōng】路【lù】(灵【líng】寿校区【qū】)

4. 学校基本【běn】情况:学校位【wèi】于河北省石家庄,总规【guī】划【huá】占地1660余亩,是以【yǐ】工、理、医、经【jīng】管、艺术设计等学科协【xié】调发展【zhǎn】的综【zōng】合性普通高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jī】电工程【chéng】与交通运输学院、医学与【yǔ】制药工程【chéng】学【xué】院、人工【gōng】智能学院、电子与【yǔ】通信学院、学前【qián】教育与艺术设计学院【yuàn】六个二级学院。专业【yè】建设贴合【hé】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chū】,具备文化传承【chéng】及服务社会能力【lì】的特色高校【xiào】,今后【hòu】将不【bú】断【duàn】提升核心【xīn】竞【jìng】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xiàn】多【duō】途【tú】径【jìng】、多类型、多样化的【de】人才培养模式,全面【miàn】构建现代【dài】化“全【quán】员育人【rén】、全过程育【yù】人、全【quán】方位育人”的教育【yù】体系【xì】,现在校生规模【mó】达到21000余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sì】条 学校成【chéng】立招【zhāo】生委员会负责研【yán】究制【zhì】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监督招生【shēng】工作的具【jù】体【tǐ】实施【shī】,协调、处【chù】理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shēng】领导小【xiǎo】组对【duì】招生简章、招【zhāo】生计【jì】划、招生【shēng】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下设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rì】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dì】六【liù】条 学校面向全【quán】国多个【gè】省(区、市)招生,具体【tǐ】招生专业及招【zhāo】生计划以各【gè】省【shěng】(区、市)高校招生考试【shì】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de】为准。

第七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shì】)高校招【zhāo】生考试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2024年招【zhāo】生计划【huá】。 住宿费标准【zhǔn】: 四人【rén】间 1800元/年.人、六【liù】人间 1400元/年.人、八人间1000元/年【nián】.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xiào】严格按照国家教【jiāo】育部【bù】和【hé】省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huì】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招生【shēng】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综合【hé】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yōu】录取。

第九【jiǔ】条 对进【jìn】档【dàng】考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安排【pái】专业,即将所有进【jìn】档考生按投档分数【shù】从【cóng】高分到低分排序【xù】,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dī】分的顺序录【lù】取,如出现【xiàn】同分考生【shēng】,依次按语文【wén】数学两门成绩之和【hé】、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jì】、首选科目单【dān】科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科最【zuì】高成【chéng】绩、再【zài】选【xuǎn】科目【mù】单科【kē】次高【gāo】成绩由高【gāo】到低排序投档;如【rú】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十条 对享【xiǎng】受【shòu】加分【fèn】或降分投档的考【kǎo】生【shēng】,按照教育部和各【gè】省、市的相关政策【cè】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不限制【zhì】考生【shēng】应试外【wài】语【yǔ】语种,入学后外【wài】语教学语种【zhǒng】为英语。

第十二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

对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bìng】经手术治愈,或房【fáng】室间隔缺【quē】损分流量【liàng】少,动脉导管未闭【bì】返流血量【liàng】少,经二级以上医【yī】院【yuàn】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gāo】血【xuè】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chóng】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shén】经系统疾病【bìng】;严重精神病未【wèi】治愈、精神活【huó】性物质滥用和依【yī】赖。

5、慢性肝炎【yán】病【bìng】人【rén】并且肝功能不正【zhèng】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gān】功能正【zhèng】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fèi】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mó】炎已【yǐ】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xiōng】膜【mó】肥厚【hòu】者【zhě】;

(2)一切肺外【wài】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hé】等等)、血行性播【bō】散型肺【fèi】结核治愈后一年【nián】以上【shàng】未复【fù】发,经二级【jí】以上【shàng】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zhuān】科【kē】检查无变化【huà】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jiǎng】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zhào】教育部【bù】、河北省【shěng】教育厅和【hé】我校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xiào】要进行新【xīn】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duì】于弄虚【xū】作假、不符【fú】合录取【qǔ】条件【jiàn】的【de】将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十六条 毕业证颁发

学生在学【xué】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suǒ】在专【zhuān】业【yè】毕业【yè】要求【qiú】的,由石家庄【zhuāng】科技信【xìn】息职【zhí】业【yè】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z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shí】七条【tiáo】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wèi】经同意逾期不【bú】报到者【zhě】视为自行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fā】布之日起执行。本章【zhāng】程若与国家有【yǒu】关政策相悖之处【chù】,以【yǐ】国【guó】家的政策和规定为【wéi】准。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 河北【běi】省石【shí】家【jiā】庄灵寿经济开【kāi】发【fā】区人民东路(灵寿校区)

邮编:050500

咨询电【diàn】话:0311-83820999  82518528  89219299  83816988

咨询QQ/微【wēi】信:1125212595(同微信) 2697328300  1849519288(同【tóng】微信)  2627202451

网址:http://www.hebk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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