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wéi】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沈【shěn】阳航空航天大学【xué】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bàn】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dì】址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zhǔ】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dì】面【miàn】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hé】1730.8亩);生均【jun1】教【jiāo】学行政用【yòng】房面积16.2平方米【mǐ】;生均宿舍面【miàn】积9.5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zhuān】任教【jiāo】师【shī】105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xué】位教【jiāo】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比例为【wéi】94.7%;具【jù】有【yǒu】高级【jí】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7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bèi】值27398.5元;纸质【zhì】图书140.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4、6)间【jiān】。宿【xiǔ】舍分配方【fāng】案:2024级【jí】新生入学采取学【xué】校集中【zhōng】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fèn】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yào】面向中西部地区安【ān】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huá】主要【yào】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jí】需的特【tè】色学科和【hé】重点支持的学科【kē】专业【yè】计划,由学【xué】校【xiào】本【běn】科【k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de】专业:本【běn】科“交通运【yùn】输”专业、“飞行【háng】器质量与可靠性”专【zhuān】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yǎng】人才的专业【yè】,学【xué】生需学英【yīng】语并且毕业时【shí】要达到民航部【bù】门规定的英【yīng】语等级要求,学校【xiào】外语课程只安排【pái】英语教学【xué】,请英语语种以外【wài】的【de】其他语【yǔ】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合【hé】改革【gé】试点省(市【shì】)设置的招生专【zhuān】业,对选【xuǎn】考科目要求、综【zōng】合素【sù】质【zhì】评价档案【àn】的使用办法,以当地【dì】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wǎng】站公布【bù】为准(选考【kǎo】科目不得修【xiū】改,需与【yǔ】2022年公布的选考科【kē】目保持【chí】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元/年/生) | 备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6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7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8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9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0 | 080408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2 | 080502T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3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4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5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6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7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8 | 080801H | 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19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1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3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082001 | 航空航天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200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2002H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guó】内工学学【xué】士学位。乌【wū】克【kè】兰合作院校【xiào】学【xué】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xū】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28 | 082003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2003H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xué】学【xué】士学位。乌【wū】克兰合作院校学【xué】士学位证【zhèng】书。( “4+0”双学士学位【wèi】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30 | 082004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2004H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nèi】工学学士学位。学生自愿【yuàn】申请赴美国【guó】学【xué】习两年,成绩【jì】合格者,可同时获【huò】得美国合作院校学士学位【wèi】证【zhèng】书。 | 55000 |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
32 | 082006T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2007T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08210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39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0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4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4 | 260601 |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45 | 300402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pǔ】通高校本【běn】科学【xué】生学习期满,成绩【jì】合格颁发沈阳【yáng】航【háng】空【kōng】航天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dào】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yǔ】标【biāo】准的【de】颁发沈阳航空航天【tiān】大学学【xué】士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bù】相关规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学【xué】习期【qī】满,成绩【jì】合格【gé】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dà】学【xué】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dà】学【xué】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fā】沈【shěn】阳【yáng】航空航天大【dà】学相关【guān】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收【shōu】取学【xué】费标准详见【jiàn】“三、专业设置”表“学【xué】费(元/年/生【shēng】)”一栏【lán】。
(2)住【zhù】宿费:根【gēn】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fèi】为【wéi】1000—1200元【yuán】/年【nián】/生。
上述【shù】各类收费,由上级有关【guān】部门统一核定【dìng】,严【yán】格按上级【jí】有关部【bù】门【mén】审批【pī】的标准执行。若上级【jí】有【yǒu】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háng】。
2.学费【fèi】和【hé】住宿费的退费【fèi】办【bàn】法【fǎ】: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guān】于进一步规范【fàn】高校教育收【shōu】费管【guǎn】理若干问题的通【tōng】知》(教财【cái】〔2006〕2号)文件和【hé】辽教发〔2006〕76号文件【jiàn】的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qián】结【jié】束学【xué】业【yè】,学校根据学生实际【jì】学习时间和【hé】实际住宿【xiǔ】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gè】月按一个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现【xiàn】已构建以国家助【zhù】学金、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为主【zhǔ】体,以奖学【xué】金为【wéi】激励,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hé】勤工【gōng】助学为辅助,以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奖【jiǎng】学金:学【xué】校设有国家奖【jiǎng】学金(8000元【yuán】/年);省政府奖【jiǎng】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zhì】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jiǎng】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děng】1000元【yuán】/年,三等600元【yuán】/年);校【xiào】单项奖【jiǎng】学金【jīn】(500元/年)。
助学金【jīn】:学校设有国【guó】家助学【xué】金(一等4400元【yuán】/年,二等2750元【yuán】/年)。
学校资助工作有关【guān】程序按照国【guó】家及【jí】辽宁省有【yǒu】关文【wén】件【jiàn】规定执行,各类【lèi】奖助学金【jīn】评比过程、评比结【jié】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shòu】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jīng】教育部【bù】批准,我校与美国南伊【yī】利【lì】诺伊大学(卡本【běn】代【dài】尔)合【hé】作举办飞行器动【dòng】力工程专【zhuān】业本科【kē】教育项目,学制【zhì】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飞行【háng】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培养方案由双方【fāng】院校共同制定,双方教师【shī】共同【tóng】授课(美方教【jiāo】师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我校修【xiū】完四年课【kè】程,达到毕业要【yào】求和学位授予【yǔ】标准者,可获【huò】得我【wǒ】校本科毕业【yè】证书和工学【xué】学士【shì】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两【liǎng】年后,成绩【jì】合格且符【fú】合美国【guó】南伊利诺伊大学【xué】(卡本代尔)入学条件者可【kě】自愿申请赴该【gāi】校交流学【xué】习,在【zài】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学习两年后【hòu】,符合【hé】该【gāi】校【xiào】学位授予条【tiáo】件者,可同【tóng】时获得【dé】我校【xiào】颁【bān】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shū】以及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kǎ】本代尔)颁【bān】发的学士【shì】学位证书。
经【jīng】教育部【bù】批准,我校与乌克兰哈【hā】尔科夫【fū】国立茹可夫斯【sī】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举办“哈【hā】尔科夫航空学院”,开设飞【fēi】行器制造工【gōng】程、飞【fēi】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sān】个本科专业【yè】,学制4年【nián】,在本校【xiào】同批【pī】次录取【qǔ】。采取【qǔ】“4+0”双学士学位培【péi】养模【mó】式,学生无需出国,在我【wǒ】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习【xí】后,达到我校【xiào】毕业要求以及双【shuāng】方学校的学位授予【yǔ】标【biāo】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yè】证书【shū】、学士学位【wèi】证书以及哈尔科夫国立【lì】茹可【kě】夫【f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xué】颁发的学士【shì】学位【wèi】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tǒng】一印【yìn】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执【zhí】行。
鉴于航空【kōng】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zhuān】门【mén】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jiàn】有专门【mén】要求,建【jiàn】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nán】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xū】符合中【zhōng】国民用航【háng】空局颁【bān】布【bù】的《民用【yòng】航空人员体【tǐ】检合格证【zhèng】管理规则》(CCAR-67FS)中【zhōng】乘务【wù】员及安【ān】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zhǔn】。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měi】术类专业【yè】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zhāo】生在艺术【shù】类【lèi】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yuàn】)投档录取。
对【duì】采取其【qí】他投档方式的【de】省【shěng】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xiàn】考生数多于计划【huá】招生数时,不再调【diào】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yuàn】考生档案;当第【dì】一志【zhì】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jì】划【huá】招生【shēng】数时【shí】,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duì】于有【yǒu】特殊要【yào】求【qiú】的省【shěng】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cè】规定执行。
我校【xiào】对实行【háng】高考【kǎo】改革【g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部【bù】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bào】考我校的考【kǎo】生,在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hé】格的前提下,以考【kǎo】生投档成绩(实行平【píng】行志愿【yuàn】录取的按平行志【zhì】愿排序分,下同【tóng】)为依据,按先【xiān】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yī】据考生【shēng】专业志愿顺【shùn】序【xù】依次【cì】安排专业,专【zhuān】业志愿【yuàn】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kǎo】生【shēng】专【zhuān】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wú】法满足【zú】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yuàn】的【de】分数【shù】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学【xué】校将根【gēn】据【jù】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diào】剂到招生计划尚【shàng】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lù】满;对于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gōng】类(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wén】、外语【yǔ】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wén】史类(历史【shǐ】类)以及不分文【wén】理【lǐ】省份,依【yī】次按考生的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绩【jì】从【cóng】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yuán】则的,按【àn】照该省【shěng】要求处理【l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zhōng】心的【de】要【yào】求,我校【xiào】在内蒙古实行【háng】“招生【shēng】计划1:1范【fàn】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dòng】化(中外合作办学)、飞【fēi】行器设计【jì】与工程【chéng】(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飞行【háng】器制【zhì】造工程(中【zhōng】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动【dòng】力工程【chéng】(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yǒu】志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bào】考该专业的考生【shēng】需取得【dé】所在省美术与【yǔ】设【shè】计类统考本科专业合【hé】格证,文【wén】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shěng】确【què】定的艺术【shù】类本科控制线以【yǐ】上。
对实【shí】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zhào】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suàn】方式【shì】折算后排【pái】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fèn】配,在考【kǎo】生专业安【ān】排过程中,当考【kǎo】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zú】所【suǒ】填报的【de】专【zhuān】业志愿的【de】分数【shù】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学【xué】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cóng】高分【fèn】到低【dī】分【fèn】调剂到招生【shēng】计划【huá】尚未完成的专【zhuān】业,直至【zhì】录【lù】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kǎo】生,做退档【dàng】处【chù】理。
对采【cǎi】取其他投档方式的【de】省份批【pī】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zé】,按【àn】我校【xiào】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yī】据考生专【zhuān】业志愿顺序【xù】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fèn】=高考文化成绩【jì】×50%+省【shěng】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zhuān】业安排过程中,当考【kǎo】生综合【hé】分无法【fǎ】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yuàn】的分数要求时【shí】,如考生服【fú】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jù】考生【shēng】综合【hé】分,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招生计【jì】划【huá】尚未【wèi】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duì】于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考生,做退档【dàng】处理。当考生综合【hé】分相同时,艺术【shù】文(历史【shǐ】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fèn】的考生【shēng】录取时,依【yī】次按考生的语文、数【shù】学、外语、美术省统考【kǎo】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lǐ】类【lèi】)考生【shēng】录【lù】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wài】语、美术省【shěng】统考成绩从高【gāo】到低录【lù】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拟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招【zhāo】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zài】省服装表【biǎo】演本科【kē】专业合格【gé】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de】艺【yì】术类本科控制【zhì】线【xiàn】以【yǐ】上【shàng】,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zé】,依据【jù】各省平行【háng】志愿【yuàn】投档规【guī】定的折算方式折算【suàn】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lù】取。其他事宜详见《沈阳【yáng】航【háng】空【kōng】航天【tiān】大学【xué】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zhāo】生简章》。
7.新生复查
新【xīn】生入校【xiào】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zhèng】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děng】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de】学生进【jìn】行处理。复查【chá】不【bú】合格【gé】的学生【shēng】,我校将按照有【yǒu】关【guān】规定【dìng】做出相应处理【lǐ】或取消入学资格【gé】。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níng】省沈阳【yáng】市【shì】沈北【běi】新区道义【yì】南大街37号沈阳【yáng】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yè】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