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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15:00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沈阳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沈阳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cì】、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xiào】地址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zhù】。

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bàn】学条件:校园【yuán】占地面积1132849.2平【píng】方米(约【yuē】合1698.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mǐ】;生【shēng】师比【bǐ】16.2:1;专任教师114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xué】位教师【shī】占【zhàn】专任教【jiāo】师的比例【lì】为86.9%;具有高级【jí】职务教【jiāo】师占专任教师【shī】的比例54.3%;教学【xué】科【kē】研仪器设备总值37349.1万元,生均教学【xué】科研仪器设备值17107.4元;图145.5万册,生均图书6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xiǔ】舍标准3人、4人、5人、6人、7人、8人、10人、11人间。2024级新生入学后,由【yóu】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yǐ】社会需求为导向,以【yǐ】人【rén】才需求【qiú】规划【huá】为参考,动【dòng】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国家【jiā】有关政策,完成各级【jí】教【jiāo】育【yù】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jì】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diǎn】向中【zhōng】西【xī】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jù】集体议事、集体决【jué】策【cè】、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pī】次投档前【qián】投放【fàng】使【shǐ】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gōng】艺(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金【jīn】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xué】与【yǔ】技术、电【diàn】子信息工程、通信【xìn】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其他说明

校招生计【jì】划【huá】按照辽宁省【shěng】教育【yù】厅核准的分【fèn】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shì】、区)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kǎo】科目的要求、综合素【sù】质评价【jià】档【dàng】案【àn】的使用【yòng】办法,以当地【dì】教【jiāo】育【yù】行政【zhèng】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采用“3+1+2”选考方【fāng】式的高【gāo】考【kǎo】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学【xué】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lì】史学科【kē】类分列【liè】招【zhāo】生计划,分别【bié】投档录取【qǔ】。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改革省份)

种类2(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授予学位门类

学年

学费

(元/年/生)

1020301K金融学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经济学5200
2050201英语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文学4800
3050202俄语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文学4800
4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49-21物理理学5200
5070302应用化学49-21物理理学5200
6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9-21物理工学5200
7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8080204机械电子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9080205工业设计49-21物理工学5200
10080207车辆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1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2080214T智能车辆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3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49-21物理工学5200
14080405金属材料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5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6080409T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7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9-21物理工学5200
18080701电子信息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19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20080703通信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21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9-21物理理学5200
22080801自动化49-21物理工学5200
23080803T机器人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24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25080903网络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26080907T智能科学与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27080916T虚拟现实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28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49-21物理工学5200
29082102武器发射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30082103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31082104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32082105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33082106装甲车辆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34082107信息对抗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35082108T智能无人系统技术49-21物理工学5200
36082502环境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37082901安全工程49-21物理工学5200
38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9-21物理管理学5200
39120201K工商管理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管理学5200
40120203K会计学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管理学5200
41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艺术10000
42130503环境设计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艺术学10000
43130504产品设计49-21文理兼物理历史兼艺术学10000
44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中外合作办学)

49-21物理工学45000
45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外合作办学)

49-21物理工学50000
46080901H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49-21物理工学50000
47080301H

测控技术与仪器

(中外合作办学)

49-21物理工学50000
48080405H

金属材料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49-21物理工学5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qī】满【mǎn】,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xiào】本科毕业【yè】证书,达到沈阳【yáng】理工大【dà】学学【xué】位授【shòu】予标【biāo】准【zhǔn】的颁【bān】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xué】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zhì】收【shōu】费【fèi】,在每年开【kāi】学初,按【àn】所学专业学年【nián】学费标【biāo】准收取学费,学年结束【shù】时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结算【suàn】。学生按学分制培养【yǎng】方案【àn】正【zhèng】常完【wán】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xué】费【fèi】总【zǒng】额。具体【tǐ】按【àn】照【zhào】《沈阳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学年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

住宿费:800-1200元/年/生。

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huò】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财[2006]2号和【hé】辽教【jiāo】发[2006]76号文【wén】件,学校根据学生【shēng】实际学习【xí】、住宿时间,按月(不【bú】足【zú】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tuì】剩【shèng】余学费【fèi】、住宿费【fèi】。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教育部【bù】、财政【zhèng】部【bù】、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ju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xué】问题,学校【xiào】建立比较【jiào】完善的“奖【jiǎng】、贷【dài】、助、补、减、勤”和“绿色通道【dào】”在【zài】内的【de】贫困生资助体系,保证学【xué】生顺利入学、完成【chéng】学业【yè】。

(1)奖学金【jīn】:“国家【jiā】奖学金”每生每【měi】年8000元、“辽宁省政【zhèng】府【fǔ】奖学金”每【měi】生每年【nián】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每【měi】生每【měi】年5000元、“校长奖学金”、“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jīn】”、“兵工【gōng】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

(2)贷款:生【shēng】源【yuán】地信【xìn】用【yòng】助【zhù】学贷款是向符【fú】合条件的【de】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的普【pǔ】通【tōng】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fā】放的,在学生入学【xué】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duō】个【gè】省市开展,生源地【dì】助学贷款包括【kuò】国【guó】家开【kāi】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jù】体事宜【yí】请【qǐng】咨询【xún】本省学生资【zī】助管【guǎn】理中心或市、区、县学【xué】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国【guó】家【jiā】助学金是由【yóu】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设【shè】立,用于【yú】资【zī】助在校生【shēng】中的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xué】生。资助标【biāo】准为一【yī】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同时学校【xiào】设有校【xiào】助学【xué】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tū】发性【xìng】、临时性、特殊性【xìng】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shì】故等原因【yīn】造成的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学生,学【xué】校视情况给予【yǔ】资助。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duì】应征入伍服义务【wù】兵役、招收【shōu】为军士、退役后【hòu】复学或入【rù】学的【de】高等学校学生【shēng】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zhù】学【xué】贷【dài】款代偿、学费减【jiǎn】免。

(5)勤工助学:学【xué】校在【zài】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fāng】面为学生设置勤【qín】工助【zhù】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yú】力的前【qián】提下,可【kě】以【yǐ】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hu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jiàn】等。

(6)绿色通道【dào】:对家【jiā】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nán】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dào】”先行【háng】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实【shí】际情【qíng】况【kuàng】,分别采取相应的资【zī】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能【néng】够顺利入【rù】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中波4+0合作办学项目

沈阳理工【gōng】大【dà】学与波【bō】兰【lán】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zuò】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xué】)”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yòng】“4+0”办【bàn】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nián】,由【yóu】波【bō】兰西里西【xī】亚技术大学提供部【bù】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dà】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shěn】阳理【lǐ】工大【dà】学颁发【fā】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xué】士【shì】学位证书。

该【gāi】专业在本【běn】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huá】以当地教育【yù】主管部门公【gōng】布【bù】为准;该专【zhuān】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qí】他语【yǔ】种考生慎报。

2.中俄4+0合作办学机构

沈阳【yáng】理工大【dà】学与【yǔ】俄罗斯【sī】托木斯克【kè】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沈【shěn】阳理工【gōng】大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国际工程学院【yuàn】”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shè】“机械【xiè】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shù】(中外【wài】合作办学)、金属【shǔ】材料工程【chéng】(中【zhōng】外合作办学)、测控技【jì】术与仪【yí】器(中外合作办【bàn】学)”4个专业【yè】,采【cǎi】用“4+0”办学模【mó】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gōng】大【dà】学学习4年,由沈阳理【lǐ】工大学和【hé】托木【mù】斯克【kè】理工大学【xué】共同授课。

在沈阳理工【gōng】大学完成4年的【de】学习后,成【chéng】绩合格者可同时获【huò】得【dé】沈阳【yáng】理工大学颁发【fā】的【de】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xué】位证【zhèng】书和托【tuō】木斯克【kè】理工大学【xué】颁发的学士学位证【zhèng】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bān】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包括:机械设计制造【zào】及其自动化(中外【wài】合作办学【xué】)专业【yè】颁发【fā】机械制造【zào】专业【yè】学士学位【wèi】证书【shū】、计【jì】算机科学【xué】与技术【shù】(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信息学与计算技【jì】术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材料学与【yǔ】材料工艺专业学士学【xué】位证书、测【cè】控技术与仪器(中【zhōng】外合作【zuò】办【bàn】学)专业【yè】颁发仪器制造专业学士学位【wèi】证书。学生【shēng】获得托木斯克理【lǐ】工大学学士学位【wèi】证书【shū】不【bú】以出国学习时间【jiān】作为【wéi】必要条件【jiàn】。

以【yǐ】上专业在本校【xiào】同【tóng】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yǐ】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bù】为【wéi】准。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dàng】情况在正式投【tóu】档前【qián】完【wán】成计划调整,调【diào】档比例【lì】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nèi】,并确保符合【hé】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shēng】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jiǎn】的【de】要求按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dǎo】意见》执行。

特别提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chēng】色弱)不能录取的专【zhuān】业【yè】:特种【zhǒng】能源【yuán】技术【shù】与【yǔ】工【gōng】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环境【jìng】工程。

(2)色觉异【yì】常Ⅱ度(俗称【chēng】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yì】常外,还包括:无机【jī】非金【jīn】属材【cái】料工程、产品设计、环【huán】境设计、视觉【jiào】传达设计【jì】。

(3)不能准【zhǔn】确识别【bié】红、黄、绿、兰、紫【zǐ】各【gè】种【zhǒng】颜色中【zhōng】任何一种颜色的【de】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xíng】者不能录取【qǔ】的专【zhuān】业:除同轻【qīng】度色觉异【yì】常、色觉异常Ⅱ度两【liǎng】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yǔ】信息系【xì】统、工商管理、会【huì】计【jì】学;不能准确在显示【shì】器上识别红【hóng】、黄、绿【lǜ】、兰、紫【zǐ】各颜【yán】色中任何【hé】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zhě】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jì】术等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jí】批次【cì】,按照该【gāi】省(市【shì】、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dìng】执行。

实行顺序志【zhì】愿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xiàn】考【kǎo】生数【shù】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diào】阅【yu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yī】志【zhì】愿上【shàng】线考生数不【bú】足招生计【jì】划数时,在【zài】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yào】求的省【shěng】(市、区)及【jí】批【pī】次,按照该省(市、区【qū】)级招【zhāo】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市、区)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内蒙古自【zì】治区(不含艺术类)实行【háng】“招生计【jì】划1:1范围内【nèi】按【àn】专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de】原则;其他【tā】省(区、市【shì】)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dàng】成绩(实行平行志愿【yuàn】录取【qǔ】的【de】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fèn】按【àn】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bú】含【hán】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yè】志愿【yuàn】之间不【bú】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wǒ】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de】考生。当【dāng】考生分数无【wú】法满足所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yuàn】时,如【rú】果考生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jì】,学校根【gēn】据考生分数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shàng】未【wèi】完成【chéng】的专【zhuān】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bú】服从专业【yè】调剂,做退档【dàng】处理。

6.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cì】按【àn】数学、外【wài】语、语【yǔ】文单科成绩【jì】从高分到【dào】低分排序录取。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按《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辽宁省重点【diǎn】高校招【zhāo】收农村【cūn】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kē】批次院校志愿的组【zǔ】成部分一并【bìng】填【tián】报【bào】,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bú】再单设录取批【pī】次。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686088、024-31732326

官方网址:http://www.sylu.edu.cn

微信平台:sylu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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