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4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00:3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dà】学招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zhǐ】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chéng】序,维护【hù】考生合法权【quán】益,保证招生工作顺【shùn】利进行,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及各【g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学校【xiào】在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zhāo】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míng】称【chēng】为【wéi】黑龙江八一农垦【kěn】大学,简称“八【bā】一农大【dà】”;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wéi】HBAU。国标代码:10223。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fēng】路5号【hào】,官方网【wǎng】址为www.byau.edu.cn,上【shàng】级主管部门是【shì】黑龙江省教【jiāo】育厅。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学校的【de】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zhì】本科和研究【jiū】生【shēng】学历教育【yù】,以本科【kē】教育为主;遵循“聚焦【jiāo】主业、严控规模【mó】、保证质量”的原【yuán】则,适当开展【zhǎn】非【fēi】全【quán】日【rì】制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lì】继续教育;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依照国家【jiā】学位制度,依法对【duì】符合条【tiáo】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bó】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学校成立本科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shēng】工作【zuò】,研究审定年度【dù】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diào】解【jiě】决招生【shēng】录取工作中的重大【dà】事宜。招生【shēng】就业处是学【xué】校【xiào】组织和实【shí】施本科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本科招生录【lù】取等日常【cháng】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jiē】受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和社【shè】会各界【jiè】监督【dū】,纪检监督电话0459-6819050。对于违【wéi】反招生工作程【chéng】序【xù】和纪律【lǜ】、徇【xùn】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yù】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yán】肃处理,情节【jiē】严重者移送司【sī】法【fǎ】机关。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八条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选科要求(面向新高考考生)学制学费(元/每生每年)
首选再选
1081805K飞行技术物理化学45000
2090101农学物理化学43000
3090103植物保护物理化学43000
4090201农业资源与环境物理化学43000
5090105种子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43000
6090112T*智慧农业物理化学4待定
7082302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物理化学43800
8082303农业电气化物理化学44180
9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化学43500
10081801交通运输物理化学44000
11080205工业设计物理化学44200
12090301动物科学物理化学43000
13090401动物医学物理化学53000
14090701草业科学物理化学43000
15090402动物药学物理化学44600
16120203K会计学不提不提43500
17120301农林经济管理不提不提43500
18120202市场营销不提不提43500
19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不提不提43500
20120206人力资源管理不提不提44000
21120207审计学不提不提44800
22120604T供应链管理不提不提44500
23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43500
24081702包装工程物理化学44000
25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物理化学44000
26082703粮食工程物理化学43900
27082710T食品营养与健康物理化学45000
28120401公共事业管理不提不提43300
29030302社会工作不提不提43000
30050201英语不提不提44800
31050101语言文学不提不提44000
32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化学44400
33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化学44000
34080701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化学44000
35080703通信工程物理化学44000
36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化学45000
37071002生物技术物理化学44950
38071001生物科学物理化学44500
39090403T*动植物检疫物理化学4待定
40081302制药工程物理化学44800
41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化学44500
42070302应用化学物理化学45000
43090102园艺物理化学43000
44090502园林不提生物43600
45090106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44500
46082803风景园林物理化学45000
47081001土木工程物理化学44400
48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物理化学44000
49081101水利水电工程物理化学44400
5008100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物理化学45000
51120203K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不提不提416500
52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416500

注【zhù】:*智【zhì】慧农【nóng】业和*动植物检疫是2024年新增专业,学费待【dài】定【dìng】;以上为2023年学费【fèi】标准【zhǔn】,2024年若有调整以黑龙江省相关部门最新【xīn】批复【fù】标【biāo】准为准。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shěng】教育厅核准的【de】年【nián】度招生规【guī】模【mó】及【jí】规定,综合【hé】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的生源数量【liàng】、生源质量【liàng】、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jiù】业等情况【kuàng】,合理编制和报送分【fèn】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huá】,经【jīng】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xiào】官方【fāng】媒体和【hé】招【zhāo】生简【jiǎn】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现【xiàn】面向全国【guó】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不【bú】设【shè】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zhào】教育部【bù】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xué】校本科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在【zài】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dǎo】下,在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mén】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一)学【xué】校各专业录【lù】取对【duì】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àn】《民用【yòng】航空【kōng】招收飞【fēi】行学生体格检查鉴【jiàn】定规【guī】范》执【zhí】行。

(二)学校根据【jù】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提供的2024年生源情况【kuàng】确定调【diào】档比例【lì】。

(三)录取【qǔ】时,学校承认各省(自治【zhì】区、直【zhí】辖市)确【què】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zhèng】策,对普通类批【pī】次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chú】外)以【yǐ】考生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fèn】数优【yōu】先的原【yuán】则进行专业分配【pèi】,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zài】已调【diào】档【dàng】考【kǎo】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zhì】愿的考生。当投【tóu】档考【kǎo】生成【chéng】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fú】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yīng】专业;不【bú】服从调剂者,做退【tuì】档处理。

(四)当【dāng】投档成【chéng】绩【jì】相【xiàng】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无成绩排【pái】序规【guī】则【zé】,综合改【gǎi】革省【shěng】份考生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数学、数【shù】学、语【yǔ】文、外语和其他【tā】三科总分【fèn】的顺【shùn】序,其【qí】他省份参考【kǎo】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háng】专业录取【qǔ】:理工类专业按【àn】高考实考总分、数学、外语、理【lǐ】科综合【hé】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dī】依【yī】次排序,文史类专业【yè】按高考实考总分、语【yǔ】文、外语【yǔ】、文科综【zōng】合和【hé】数学【xu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xù】择优录取。

(五)学【xué】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wéi】内【nèi】按专业志【zhì】愿排序录取。

(六)英【yīng】语、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xué】与【yǔ】大数据技术专业只招英【yīng】语考【kǎo】生。飞行【háng】技术专业录取标【biāo】准【zhǔn】以民航局当年规定【dìng】为【wéi】准。

(七)录取时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二条【tiáo】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wǎng】上录取方【fāng】式。高考【kǎo】综【zōng】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shì】点省(市)相关【guān】规【guī】定【dìng】进行录【lù】取【qǔ】。

第【dì】十三条【tiáo】 录取结果由各【gè】省【shěng】级招【zhāo】生【shēng】考试主管部门公布【bù】,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byau.edu.cn/)、微信公众号(八【bā】一农大本科招生)公布【bù】的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查询,也【yě】可拨打【dǎ】学【xué】校招生【shēng】咨询电话进【jìn】行咨【zī】询【xún】:0459-6819043、4006819043。

第五章  收费情况及奖助学金

第十【shí】四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wěi】、财【cái】政厅【tīng】等相【xiàng】关部门规【guī】定收取【qǔ】学费和住宿费【fèi】:各普通类和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类型招生专业学【xué】费标准详见第三章专业设【shè】置;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习,学费由黑龙江民【mín】族职业学【xué】院收取,第二年转入我校【xiào】后按【àn】相同本科专【zhuān】业在校生的【de】标准收取【qǔ】;中【zhōng】职【zhí】对口升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yuán】。学校学生寝室【shì】为6人间,住宿费收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xué】金、王震奖励基金【jīn】、综合奖学金、企业【yè】冠名【míng】奖学金等多种形式【shì】的奖助【zhù】学金,具体评审办法【fǎ】按照相关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十六条【tiáo】 对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学校可协助办理生源地【dì】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或校园地国家【jiā】助学贷款,并通过设置勤【qín】工助学岗位、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临时困难补助等【děng】资【zī】助项目【mù】对其进【jìn】行资助。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yóu】黑【hēi】龙江八一农垦大学【xué】具印颁发经【jīng】教【jiāo】育部电子注册、国【guó】家【jiā】承【chéng】认学历的本科【kē】学历证书(证书种类【lèi】为毕业证书);符【fú】合学校学位【wèi】授予【yǔ】条件,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zhī】和个人【rén】从事招生活动。高考【kǎo】咨询人【rén】员【yuán】意见仅供参考,不作【zuò】为录【lù】取依据【jù】。

第十九【ji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de】要求、规定如【rú】与本章程冲突,以【yǐ】本章程为【wéi】准;本章程若与【yǔ】国家法律【lǜ】、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cè】相抵触,以国家法【fǎ】律、法【fǎ】规和【hé】上级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yǒu】关【guān】省【shěng】级招生考【kǎo】试主【zhǔ】管部门当年招生【shēng】政策的调整【zhěng】进行修【xiū】订。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按《入学须【xū】知》要求持录取【qǔ】通知书在规【guī】定报到日期到校办理【lǐ】入【rù】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zhě】,应当向学校【xiào】请假,请假时间【jiān】不得超过两周【zhōu】。未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qī】者,除因不可【kě】抗力【lì】等【děng】正【zhèng】当【dāng】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xiào】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chá】工作。复【fù】查不【bú】符合者,将【jiāng】按【àn】国家和学校有关规【guī】定【dìng】处理【lǐ】。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zì】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黑龙【lóng】江八一农垦【kěn】大【dà】学本科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办公【gōng】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