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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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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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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tiáo】  为了确保哈尔滨【bīn】电【diàn】力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shí】维护学院【yuàn】和【hé】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yù】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bīn】电力【lì】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的【de】具体【tǐ】情况,制【zhì】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适用【yòng】于哈尔滨电力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yuàn】2024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90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dì】八条  学【xué】院概况:哈【hā】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xué】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jiā】公【gōng】办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xiào】,隶属于国家电网有【yǒu】限公司。学院【yuàn】1958年建校【xiào】,开设发电厂【chǎng】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jì】电保护技【jì】术、供用电技术、热能动力【lì】工程技【jì】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城市【shì】热【rè】能【néng】应【yīng】用技术、光【guāng】伏工程【chéng】技【jì】术【shù】、风力【lì】发电工程技【jì】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等【děng】专【zhuān】业【yè】。

第九条【tiáo】 学校地址【zh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shì】香【xiāng】坊区香【xiāng】电街5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yuàn】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fèn】管【guǎn】领导以【yǐ】及有【yǒu】关部门【mén】负【fù】责人【rén】组成的“哈尔滨电力职业技【jì】术学院招【zhāo】生录取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dìng】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jué】定学【xué】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yuàn】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负责学【xué】院【yuàn】全日制【zhì】高职【zhí】(专科)生招生的日【rì】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bù】门负责【zé】监督招【zhāo】生政策和规定的落【luò】实,维护广大考生和【hé】学院的【de】合法【fǎ】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哈尔滨电【diàn】力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计划按照【zhào】黑【hēi】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de】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执【zhí】行。具体招生专业【yè】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kāi】发布【bù】的信【xìn】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sì】条 按教【jiāo】育部要【yào】求,实【shí】行“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qǔ】。

第十五条 根据教【jiāo】育部文件精神,学院对享受【shòu】加【jiā】分政策【cè】的考生,按【àn】各考生所【suǒ】在【zài】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xiá】市【shì】)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fèn】投档。对享受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shēng】,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zǒng】分数对待【dài】,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六条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进行【háng】确定【dìng】录取【qǔ】。各专【zhuān】业志【zhì】愿之间不设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zú】时,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者【zhě】,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diào】剂的【de】专业范【fàn】围内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在其专业志愿【yuàn】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专业【yè】(类【lèi】)录取【qǔ】时高考总【zǒng】分相同的考生,按【àn】照各【gè】省级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zé】进行录取;若【ruò】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gǎi】革省份考生按照【zhào】语文、数学、外语【yǔ】的【de】顺序,其【qí】他省份按照学校单【dān】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lù】取,文【wén】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lǐ】科考生【shēng】按照数【shù】学【xué】、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qǔ】。

对于高考【kǎo】改革试点采用【yòng】“院校【xiào】+专业组”模式录取【qǔ】省份的考生,拟录【lù】取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yuàn】优先【xiān】”的原则【zé】确定录取,专业调剂【jì】按当地新【xīn】高考方案实【shí】施。

对【duì】于【yú】高考改革试点采用“专业(类) +院校”模式【shì】录取【qǔ】省份的【de】考【kǎo】生,拟录【lù】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zhào】该模式规则安排专【zhuān】业【yè】。

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zhāo】生录取,对于普【pǔ】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huá】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愿排队【duì】录取【qǔ】”的录取【qǔ】规则。

第十七条 本校所设专业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

第【dì】十九条 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相关【guān】资助政策【cè】规定,学【xué】院【yuàn】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新生设立入【rù】学【xué】“绿【lǜ】色通道”,通过开【kāi】展助学贷款等制度,积极为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gòng】帮助【zhù】。

第二【èr】十三条【tiáo】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xué】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hé】其它【tā】费用【yòng】。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第二十四条【tiáo】  咨询【xún】电话:0451-53681761、53681762、53681763

网址:http://www.hrbdlxy.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wǔ】条【tiáo】 本【běn】章程将根据【jù】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zhāo】生管理部门当年【nián】招生政策的调【diào】整进行修订。本章【zhāng】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cè】相【xiàng】抵触【chù】,以国家法律、法【fǎ】规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及【jí】解【jiě】释权属哈【hā】尔滨【bīn】电力【lì】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shēng】录取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