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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纽约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09:15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纽约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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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纽约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纽约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567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纽约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bān】发上海【hǎi】纽约大学本科毕业【yè】证【zhèng】书,同时颁发上海纽约大【dà】学和美国纽约【yuē】大学学位证书【shū】。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招生办【bàn】公【gōng】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jì】统一【yī】招生的【de】日【rì】常工作;合规与风险管【guǎn】理部是【shì】我校招【zhāo】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根据教育【yù】部有关文件批准,我校【xiào】招生【shēng】计划不做【zuò】分省【shěng】安排。我校依据【jù】上海市教育【yù】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guī】模【mó】,结合【hé】学生“校园日活动”评价结【jié】果,面【miàn】向全国【guó】招生。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běn】年度高考【kǎo】改【gǎi】革省市选考科目要【yào】求等详见各省招办【bàn】编印的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专业和计划相【xiàng】关文【wén】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的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yǐ】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jù】,考生须【xū】据【jù】实【shí】上报【bào】健康状况【kuàng】。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běn】校学籍管理规【guī】定中【zhōng】有关退学与休【xiū】学的规定执行【háng】。
十一、录取规则

一、上海【hǎi】纽约大学实行综合评价录【lù】取模式。学校根据报考学生【shēng】的【de】高中学业成绩和其他综【zōng】合表现,选拔部分优秀学【xué】生参加上【shàng】海纽约【yuē】大学【xué】“校【xiào】园日活动”。在【zài】“校【xiào】园日活动”中获得上海纽约【yuē】大【dà】学预录取【qǔ】资【zī】格或待录【lù】取资格的学生需【xū】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quán】国【guó】统一考试(秋季统【tǒng】一考试),高【gāo】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yī】批录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fèn】达到生源【yuán】所【suǒ】在省【shěng】的“特殊类【lèi】型招生控【kòng】制分【fèn】数【shù】线”),上【shàng】海纽约大学将【jiāng】结合高考【kǎo】成绩、“校园【yuán】日活动”评价、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学生综合素质【zhì】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

二、上海纽约大学在【zài】提【tí】前批【pī】或综合评【píng】价【jià】批次【cì】录取学生。获得预录【lù】取或待录取资格的学生【shēng】,须在该批次第一【yī】志愿填报上海纽约大学(如该批次为平行志愿,则需填报A位置志愿),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学生入学时不确定专业,入学后自由选择专业。

四、学校认【rèn】可【kě】教【jiāo】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根【gēn】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xìng】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kǎo】生【shēng】所【suǒ】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mù】中幅【fú】度【dù】最大的【de】一项【xiàng】分【fèn】值,加【jiā】分【fèn】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fèn】。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第一、二学年【nián】学费200,000元/年,第【dì】三【sān】、四学年学费【fèi】2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待定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zhēn】执行国【guó】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bèi】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qǐng】入学【xué】,入【rù】学后【hòu】可按【àn】规定申请【qǐng】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勤工助学【xué】岗【gǎng】位【wèi】和【hé】困难补助等【děng】。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xiào】录取的学生不【bú】因家庭【tíng】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zhāo】生“阳光工【gōng】程”的统一要【yào】求,我校秋季统【tǒng】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xiào】合规与风险【xiǎn】管理部监督。

举报电话:021-2059526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hanghai.nyu.edu

招生处【chù】(办)官网:https://shanghai.nyu.edu/cn/undergraduate-admissions

咨询电话:021-20595599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