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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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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温州科技【jì】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cì】、招生计【jì】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14088
三、校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

院校

名称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

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lǐ】规定录取【qǔ】并取【qǔ】得我【wǒ】校【xiào】正式学籍的学生,在【zài】规定年限内达到所【suǒ】在专业毕业要【yào】求者,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yuàn】印鉴的【de】全国【guó】普【pǔ】通高等教育专【zhuān】科(高职)毕业【yè】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zhāo】生政策【cè】和规则,研究制订【dìng】学校招生【shēng】计【jì】划,确定招生【shēng】录取【qǔ】原则和【hé】具体办法,决定【dìng】招生重大事项【xiàng】。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及【jí】其相关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gòu】,具【jù】体负责招【zhāo】生日常工作【zuò】。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duì】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dū】。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jù】招生计划主管部门【mén】核【hé】准的【de】年【nián】度招生规模编制【zhì】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jì】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招【zhāo】生计划为【wéi】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de】体检要求按照【zhào】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chōng】规定执行。学校按规【guī】定【dìng】进【jìn】行体格复查和【hé】招生条【tiáo】件等全面复【fù】查,经【jīng】复【fù】查不合格者,我校【xiào】将视不同情况予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凡【fán】发【fā】现弄虚作【zuò】假者,一律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学【xué】校认同并执【zhí】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zhì】定的有关加分【fèn】或降【jiàng】分投档的【de】政策规【guī】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shěng】(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zhōng】参考普【pǔ】通【tōng】高中学生【shēng】综【zōng】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的【de】相关【guān】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píng】行【háng】志愿省【shěng】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liù】)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进档【dàng】考生,按照“专业志愿【yuàn】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不能满足【zú】的考生,按其【qí】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dì】三【sān】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kǎo】生【shēng】填【tián】报的所有专业【yè】志愿都未【wèi】被录取时【shí】,对服从专业【yè】调剂且体检【jiǎn】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mǎn】专业【yè】,对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tián】报的【de】专业【yè】(类)志愿【yuàn】须【xū】满【mǎn】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qiú】,执行【háng】考生所在省【shěng】(市、自治【zhì】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de】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进档【dàng】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wèi】完【wán】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八【bā】)在实行“院校专【zhuān】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shì】的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市、自【zì】治区),执行考【kǎo】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bù】门关【guān】于投档的有关【guān】规定。进档考生【shēng】按照“专【zhuān】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dì】一专【zhuān】业【yè】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yè】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zhuān】业【yè】志愿录【lù】取,以此类推【tuī】。考生填【tián】报【bào】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fú】从专【zhuān】业【yè】调【diào】剂且【qiě】体检合格者,将【jiāng】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zhuān】业,对不服【fú】从专业调剂【jì】者【zhě】,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jì】只能在考生【shēng】被【bèi】投档的专【zhuān】业组【zǔ】内【nèi】进行。

(九【jiǔ】)对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xué】校【xiào】公布【bù】的【de】相关章程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一)设施农业【yè】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lǜ】色食品生产【chǎn】技术、园艺技【jì】术、畜牧兽医等5个【gè】农业种养类专业学费【fèi】6300元【yuán】/学年【nián】,其中【zhōng】录取并就【jiù】读的浙江省户籍【jí】学生免交学费【fèi】。

(二)园林【lín】技术(中外合作办学【xué】)、动物【wù】医学(中外【wài】合【hé】作办【bàn】学)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

(三【sān】)其【qí】他专【zhuān】业学费6000-72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详见【jiàn】学校招生网)

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企业专业奖学金等【děng】多项奖助学金【jīn】;同【tóng】时【shí】开通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dào】”,提【tí】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勤工助学【xué】、困难补助等【děng】一系列资助政【zhèng】策,帮扶学生完【wán】成【chéng】学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yáng】光工程”,接【jiē】受【shòu】广大考【kǎo】生及【jí】其【qí】家长和社会各方面【miàn】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841772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https://www.wzvcs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wzvcst.edu.cn

咨询QQ:800081290

微信公众号:wzkjzyxy,wzvcst-zs

招生电话:0577-88412441

传真:0577-86185777、88412441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bèi】录取的新生,须按《报到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yú】期不报【bào】到又无正当理【lǐ】由【yóu】者,则【zé】取【qǔ】消其入【rù】学资格。考生凭我校【xiào】签发的录取通【tōng】知书到毕业中学(或所【suǒ】在地【dì】的考试招生机构)领【lǐng】取【qǔ】考生档案,并在【zài】报到时【shí】将【jiāng】该档案交至【zhì】我校或邮寄至学【xué】校招生办。

(二)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在校期【qī】间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huì】。园林技【jì】术(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xué】)、动物【wù】医学(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专业学生不可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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