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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巢湖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8:04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巢湖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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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和各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shēng】有关政策【cè】、文件等,按照“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míng】”和“综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衡量,依【yī】据考【kǎo】生【shēng】投档【dàng】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háng】录【lù】取。

(二)实行高考综合【hé】改【gǎi】革的省份【fèn】(自【zì】治区【qū】、直辖市【shì】),考生【shēng】选考科目应符合【hé】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考生【shēng】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学校严格按【àn】照教育【yù】部【bù】和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fèn】优惠政策【cè】。

(四)英语、商【shāng】务英语【yǔ】专业仅限于英【yīng】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pái】教学,统考外【wài】语语种为非英语的【de】考【kǎo】生【shēng】不宜报考我校,以【yǐ】免影响【xiǎng】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五)普通类进档【dàng】考生依据“分【fèn】数优先【xiān】,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qǔ】,专业之间无【wú】分数级差【chà】。当投档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按相应【yīng】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确定【dìng】的同分【fèn】位次排序规则进行排【pái】序录取。如【rú】无法满【mǎn】足所【suǒ】填报的专业志愿,考【kǎo】生服从专业调【diào】剂,学校将根据投档【dàng】成绩在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de】专业(或同一院校专业【yè】组)中进行【háng】调剂录【lù】取;对于不【bú】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dàng】处理。仍未完成的【de】招生计划,按照教育【yù】部和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shēng】文件规定接收征【zhēng】集志愿考生。

(六)艺【yì】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zhào】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艺体类【lèi】专业录取规【guī】定执行。

(七)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zǒng】局有【yǒu】关规定和《巢湖学【xué】院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jiǎn】章》进行【háng】录取。

(八)各专业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cān】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de】《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执【zhí】行。

六、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nèi】进行入学【xué】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hé】格者,学校将视【shì】不同情况【kuàng】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gé】。凡发现弄虚作【zuò】假者【zhě】,即取【qǔ】消【xiāo】其入【rù】学资格【gé】,并【bìng】报生源所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办公室。

七、证书颁发

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巢湖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符合巢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巢湖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八、中外合作办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香农理工大【dà】学【xué】-中【zhōng】部【bù】中西部【bù】合作举办酒店管【guǎn】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ù】。本项目学制四年,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jīng】考【kǎo】核合【hé】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香农【nóng】理工大学【xué】-中【zhōng】部中西部学习一年【nián】,在爱尔兰学【xué】习【xí】期间,收费标准按照爱方学费标准【zhǔn】执行。第四学年【nián】赴【fù】爱尔兰【lán】就读【dú】的学生,分【fèn】别达【dá】到两校规定的【de】毕业【yè】、学位要求,可获得巢湖学院的【de】本科毕业【yè】证书、学士学【xué】位证书和爱【ài】尔兰香农理工大学-中部中西部的【de】本科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按安徽省【shěng】发展改【gǎi】革委、财政厅、教【jiāo】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校【xiào】本科最新学【xué】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zhǎng】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jiā】助学金、生源【yuán】地助【zhù】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xué】、隐形资助以及社【shè】会资【zī】助等【děng】资助政策【cè】,激励【lì】学生【shēng】努力学习,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chu.edu.cn。

学校【xiào】招生【shēng】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chu.edu.cn/zsw/。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传真)、0551-82361303。

电子信箱:zsb@chu.edu.cn。

地【dì】  址:安徽省【shěng】合肥市安徽巢湖经【jīng】济开发【fā】区半汤路1号【hào】(邮编:238024)。

十二【èr】、本【běn】章【zhāng】程若与国家法【fǎ】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fǎ】律、法规、规章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的规【guī】定相冲突,以生源【yuán】所在地省【shěng】(自治区、直辖【xiá】市)的【de】规定为【wéi】准。

十三、本章程由巢湖学院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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