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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22:03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安徽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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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滁州凤阳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蚌埠龙湖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jī】本原则:公【gōng】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透【tòu】明;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qǔ】。

(二【èr】)各【gè】类专业【yè】的体检【jiǎn】要【yào】求严格遵照【zhào】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guī】范入【rù】学【xué】和就业体【tǐ】检【jiǎn】项目维【wéi】护乙肝表面抗【kàng】原携【xié】带者入学和就业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关【guān】要求执行。

(三)学校年度【dù】招生计划由各省(区【qū】、市)招【zhāo】生【shēng】机构【gòu】公布。根据本【běn】科投【tóu】档批次,按【àn】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shēng】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qǔ】。即【jí】先按成绩(含【hán】政策【cè】加分)从高到【dào】低排序,再按考生填【tián】报【bào】的专【zhuān】业志【zhì】愿顺序依【yī】次录取,专【zhuān】业之间不设级差;如考生分数【shù】未达到所【suǒ】填报【bào】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考【kǎo】生,调剂到未录【lù】满专业;不服【fú】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hé】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tuì】档处【chù】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qí】文件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qū】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qǔ】。对录取规则有【yǒu】特殊要求【qiú】的【de】省(区【qū】、市),按【àn】照相【xiàng】应省(区、市)有【yǒu】关招生【shēng】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shuǐ】平【píng】测试、选测【cè】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děng】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bù】的有【yǒu】关报考【kǎo】等级要求执【zhí】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yè】大学外语【yǔ】教学只提【tí】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招生专【zhuān】业)。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jiāo】育【yù】部批【pī】准,我校分别与韩国韩南大学、韩国【guó】顺天乡大【dà】学合作开展【zhǎn】机械设计制造及【jí】其自动化、网【wǎng】络工程专业本【běn】科教【jiāo】育项目。人才【cái】培养【yǎng】方【fāng】案由学校与国外合【hé】作大学联合制【zhì】订【dìng】,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zuò】院校【xiào】选派教师来校授【shòu】课。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如符合【hé】国外合作院【yuàn】校学位【wèi】授予条件的【de】,授予国外合作院校相应学【xué】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相关政策

(一)奖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shěng】关于国家【jiā】奖助学金【jīn】、助学【xué】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xu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政策,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奖励或资助。

(二)转【zhuǎn】专业政【zhèng】策【cè】:学生入学半【bàn】年后,可【kě】申【shēn】请转专业,按学校现行转专业管理【lǐ】办法执行。

(三)在规【guī】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yè】要求者,颁发安徽【huī】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毕【bì】业证书种类:普通【tōng】高等学校学历【lì】证书。符合国家及【jí】学校【xiào】学位【wèi】授予【yǔ】条件者【zhě】,颁发安徽科【kē】技学院学士【shì】学【xué】位证书。

(四)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将依据教【jiāo】育部有【yǒu】关【guān】文件规【guī】定,统一【yī】组织实施新生复查【chá】。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教育部和我【wǒ】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标准

学生学【xué】费和住宿费等按照【zhào】安徽省财政厅、安【ān】徽省【shěng】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核准的标准【zhǔn】执行。收费标准如有【yǒu】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zhǔn】的【de】最【zuì】新收费标准【zhǔn】执【zhí】。

九、录取咨询及联系方式

安徽科技学院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网 址:www.ahstu.edu.cn/zs

联系方式:

0552-3197041、3197178

0550-6732041、6732178

十、我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阳光”运行,主动接受【shòu】社会【huì】各【gè】界监督。学校纪委【wěi】办【bàn】公室招生监督举报电【diàn】话:0550-6732800、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iwei@ahstu.edu.cn;安徽省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院【yuàn】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xiāng】:jiancha@ahedu.gov.cn。

十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dù】绝任何形式的有【yǒu】偿【cháng】招生,不参与任何中【zhōng】介机构或辅【fǔ】导【dǎo】机构教学、讲座【zuò】等【děng】活动。以学校名【míng】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huó】动的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rén】,我【wǒ】校将依法【fǎ】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章、规【guī】范【fàn】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yǐ】国家法律【lǜ】、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běn】章程由安徽科技学院招【zhāo】生【shēng】办公【gōng】室负责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