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鲁东大学

2024年鲁东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1:02:01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鲁东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鲁东【dōng】大【dà】学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主【zhǔ】要包含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suǒ】帮助【zhù】。

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xiào】和考【kǎo】生合法【fǎ】权益,根据【jù】《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和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实【shí】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yòng】于鲁【lǔ】东大学2024年普通【tōng】高等教育【yù】本科招生工作【zuò】。

第三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shēng】阳光【guāng】工程,贯彻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míng】的原则,德【dé】智体美劳全面考核【hé】、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鲁东大学【xué】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zuò】接【jiē】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tǐ】、考【kǎo】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de】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鲁东大学,代码为10451。

第六条 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鲁东大学设有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tiáo】 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作【zuò】为学【xué】校职能部【bù】门【mén】,负【fù】责组织实施学校【xiào】普通高【gāo】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鲁东【dōng】大【dà】学纪委(监察专【zhuān】员办公室)对招【zhāo】生工【gōng】作实【shí】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根【gēn】据国【guó】家政策、生【shēng】源省(区、市【shì】)人才需求和生源【yuán】质量、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科【kē】学编制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tiáo】 鲁东大学设【shè】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2个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招生项目【mù】。中外合作【zuò】办学机构为蔚山船舶与海【hǎi】洋学院,包【bāo】含3个【gè】中【zhōng】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电气工【gōng】程及其自动化【huà】(中外【wài】合作【zuò】办学【xué】)、机【jī】械设【shè】计制【zhì】造及【jí】其【qí】自动化【huà】(中外合【hé】作办学)、船舶与海洋【yáng】工【gōng】程(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招生专业为葡萄与葡萄酒工【gōng】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四条 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jì】划以教育部【bù】及各【gè】生【shēng】源省(区、市)招生机【jī】构【gòu】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生【shēng】源省【shěng】(区、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区【qū】、市)规定执行【háng】;无【wú】明【míng】确规定的,学校【xiào】按招【zhāo】生计划【huá】的【de】100%确定提档【dàng】比例。

第十六条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shí】七条 在设有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de】批次【cì】,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diào】剂,根【gēn】据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huá】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diào】剂,则退档。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chéng】绩相同的【de】考生,根【gēn】据生源省【shěng】(区、市)规【guī】定不【bú】能【néng】确定考【kǎo】生【shēng】位次时,在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市【shì】),依次按语文数学【xué】总成绩、语文或【huò】数学单科【kē】最高成【chéng】绩【jì】、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kē】最高【gāo】成绩【jì】、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cì】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qǔ】;在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区、市),依次按【àn】语【yǔ】文数学总成绩、语【yǔ】文【wén】或【huò】数【shù】学单科最高成【chéng】绩、外语单科【kē】成绩、首选【xuǎn】科【kē】目【mù】单科成绩、再【zài】选科目【mù】单科【kē】最高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录【lù】取【qǔ】;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区),文科【kē】依次按语文、文科【kē】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kē】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h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yóu】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hòu】次序时,综【zōng】合考【kǎo】虑考生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第十九【jiǔ】条 音【yīn】乐学【xué】、美术学【xu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成绩均【jun1】使用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广【guǎng】播电【diàn】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同普通类【lèi】专业。音乐学、美术【shù】学、视觉传达设计【jì】专业【yè】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jì】从高【gāo】到低录取。若投档成【chéng】绩相同【tóng】,专业成【chéng】绩高者优【yōu】先【xiān】录取。若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dì】十八条【tiáo】规定【dìng】确定先后【hòu】次序。

对于文【wén】化成【chéng】绩和专业成绩双达【dá】线全部投【tóu】档的批次按照【zhào】专业成【chéng】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xiàng】同,文化成绩高【gāo】者优先录取。若【ru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按【àn】本【běn】章程第【dì】十八条规定【dìng】确定先【xiān】后次序。

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wěi】托培养师范生等【děng】批次,山东省【shěng】对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de】,从其【qí】规定【dìng】。

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tǒng】体育专业、高水平【píng】运【yùn】动队、保【bǎo】送录取运【yùn】动员招生和免试招收【shōu】台湾地区高中【zhōng】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社【shè】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xué】)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shěng】体育类专业统考【kǎo】成绩【jì】,按进档【dàng】考生投【tóu】档成绩【jì】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jì】相同,专业成绩【jì】高者优先录取。若投【tóu】档成绩、专业成【chéng】绩【jì】均相【xiàng】同【tóng】,按本章程第十八条规【guī】定确定先后【hòu】次序。

第二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qǔ】时,认【rèn】可生源省(区、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审【shěn】定的【de】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考【kǎo】生分数以投【tóu】档成绩为准。

第【dì】二十【shí】六条 在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区、市),考生【shēng】所填报的专业【yè】(组)志愿须满【mǎn】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shí】七条【tiáo】 各专业【yè】无高考外语语种限【xiàn】制。学【xué】校【xiào】公【gōng】共外语为【wéi】英语,开【kāi】设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外语语【yǔ】种非英语、俄语【yǔ】、日语的考生【shēng】慎重报考。

环境工程【chéng】(中美学分互【hù】认联【lián】合培养项【xiàng】目)和国际经济与贸易【yì】(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采【cǎi】取1+2+1培养模【mó】式,第一、第四年【nián】在国内就【jiù】读【dú】,第【dì】二【èr】、第三年在美方就读。外方授课语言为英语,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第二十【shí】八条 考生思想品【pǐn】德考核须合格。录取时对【duì】考生身【shēn】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要【yào】求【qi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

第【dì】二十九【jiǔ】条 报考鲁东大学【xué】的【de】考生可【kě】通过生源【yuán】省【shěng】(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de】查询方式查询本【běn】人录取结果,也可【kě】登【dēng】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鲁东大学本【běn】科【kē】招生”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查询是否被鲁东大【dà】学录【lù】取【qǔ】。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费标准【zhǔn】按【àn】照《山东【dōng】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cái】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yú】规范完善高校学费【fèi】收【shōu】费政策的通知》(鲁发【fā】改【gǎi】价【jià】格【gé】〔2023〕559号)文件执【zhí】行【háng】。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sān】十一条 学【xué】校通过【guò】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zī】助方【fāng】式【shì】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可申请助【zhù】学贷款、“绿色通道【dào】”、奖助【zhù】学金【jīn】、学【xué】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yóu】学【xué】校根据【jù】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按照省财政厅【tīng】、省教育厅【tīng】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dōng】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bàn】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yǐ】及学校相关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sān】十二条 新生【shēng】入【rù】学后,学【xué】校依【yī】据教育【yù】部【bù】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组织【zhī】新生入学资格、体检【jiǎn】复查。复查不合格者【zhě】,按有关规定处【chù】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要求,颁发鲁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dì】三【sān】十【shí】四条 鲁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进行【háng】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不收【shōu】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五条 鲁【lǔ】东大学普通高等【děng】教育招生咨询电【diàn】话为0535-6672791,电【diàn】子邮箱为zs@ldu.edu.cn,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s://zs.ldu.edu.cn,微信公众号为“鲁【lǔ】东大学本科【kē】招生”,纪检监察部【bù】门监督电话【huà】为0535-6672424,通【tōng】讯地址【zhǐ】为【wéi】山【shān】东【dōng】省【shěng】烟台市芝罘区【qū】红【hóng】旗中路【lù】186号鲁东大学【xué】招【zhāo】生就业处,邮政编码为【wéi】264025。

第三十六条【tiáo】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zhāng】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不一致之处【chù】,以上级有关政策【cè】为准。未【wèi】尽事【shì】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鲁东大学负责解释。

标签:鲁东大学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