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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51:46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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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山【shān】东省教育【yù】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zhí】业学院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工【gōng】作。

第【dì】二【èr】条 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zuò】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tǐ】美劳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新【xīn】闻媒体、考生【shēng】及其家长【zhǎng】和社会各界的【de】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6

学【xué】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shì】滨海经济开发区科【kē】教创新园【yuán】区智【zhì】慧南二街100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领导小组负责【zé】组织制定招生政【zhèng】策和招生【shēng】计【jì】划,讨论决【jué】定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宜。

第【d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zhī】和实【shí】施【shī】招生及其相关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tǐ】负责山东【dōng】海事职业【yè】学院日【rì】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xué】校纪检监察部【bù】门对【duì】招【zhāo】生工作各业务【wù】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dū】,保证【zhèng】招生工作【zuò】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huá】通过【guò】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shēng】简章、学【xué】校网站等形式向【xiàng】考【kǎo】生公【gōng】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yǒu】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的【de】原则,综合【hé】衡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和【hé】夏季【jì】高考报名【míng】的考生,其中【zhōng】参加【jiā】春季高考录取考生的专业类【lèi】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bào】专业类别一致【zhì】。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考生思想品德考核【hé】须合格【gé】。体检须符【fú】合《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dǎo】意见》的要求。

3.航海技术、轮【lún】机工程技术、船【chuán】舶电子【zǐ】电气技术、国际【jì】邮轮乘务管理等【děng】专业须符【fú】合【hé】国家海事局对海船船员【yuán】健康要求的最【zuì】新规【guī】定【dìng】。

4.空中【zhōng】乘务、高速【sù】铁路客运服务【wù】专业:身高要求女【nǚ】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体检标准参【cān】照民航总局【jú】第101号【hào】令CCAR-67FS《中国【guó】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zhǔn】和体检合格【gé】证管理规则》执【zhí】行。

(三)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施。

1.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2.夏季高考招生考试

对实施高考【kǎo】综合改革试点【diǎn】的【de】省份【fèn】,根据该【gāi】省【shěng】份投【tóu】档方【fāng】式,对进档【dàng】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xuǎn】考科目要求,按考【kǎo】生的总成绩【jì】从高分【fèn】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zhǐ】。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将【jiāng】根【gēn】据各【gè】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规定及考生报考情况适【shì】当调整【zhěng】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diào】至其它专业【yè】使用。考生分数【shù】相同【tóng】的情况下,参照各【gè】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de】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平行志愿的【de】省【shěng】份,执行相【xiàng】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循【xún】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yuán】则进行录取;对未实【shí】施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优【yōu】先【xiān】”的录【lù】取原则,从高【gāo】分【fèn】到低【dī】分择优录取。若上线【xiàn】第一志【zhì】愿生【shēng】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qǔ】后【hòu】续志【zhì】愿考生。考生【shēng】分数【shù】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制【zhì】定的录取规则【zé】进行录【lù】取【qǔ】。

对部分缺【quē】额专业,根【gēn】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qíng】况进【jìn】行调剂录取。对无法【fǎ】满足本人专业志愿【yuàn】,又不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者【zhě】,学校做退档处【chù】理【lǐ】。

3.山东省【shěng】高职(专科)单独招【zhāo】生和综【zōng】合评价【jià】招【zhāo】生考试及录取按【àn】照【zhào】教育部、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以【yǐ】及《山【shān】东海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hé】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章程》执行。

4. 艺术类【lèi】专业投档原则、录取【qǔ】规【guī】则按【àn】照教育部、山【shān】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guī】定以及《山【shān】东【dōng】海事职业学院【yuàn】2024年艺【yì】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5.其他:

(1)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3)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享受加分政【zhèng】策的【de】考生,按【àn】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yuàn】的【de】规定执行。

(5)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zhǎn】和改【gǎi】革委【wěi】员会【huì】 山东省【shěng】财政厅 山东省【shěng】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shàn】高校学【xué】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2023〕559号【hào】)文【wén】件执行。退费【fèi】按照【zhào】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等多种资助【zhù】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申请助【zhù】学贷款、“绿色【sè】通【tōng】道”、奖【jiǎng】助【zhù】学金【jīn】、学【xué】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àn】照省财政【zhèng】厅、省教育厅等5部【bù】门印发的《山【shān】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bàn】法》(鲁财【cái】科教【jiāo】〔2022〕17号【hào】)以及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二条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复查【chá】,所有考生均须参【cān】加由学【xué】校组织【zhī】的【de】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jiǎn】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liào】取【qǔ】得【dé】报考资格者、冒名【míng】顶替者或【huò】体【tǐ】检舞弊【bì】及其他舞弊者,按【àn】照有关规定【dìng】予【yǔ】以清退。

第十三条 证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rèn】何【hé】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对【duì】以【yǐ】“山东【dōng】海【hǎi】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fǎ】招生宣传等活动【dòng】的机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bǎo】留依法追【zhuī】究其责任【rèn】的权利。

第十五条【tiáo】 本章程若有【yǒu】与【yǔ】上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cè】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6-5128998 5128996。

网    址:www.sdm.net.cn

电子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dì】址:山东【dōng】省潍坊市【shì】滨【bīn】海【hǎi】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山东【dōng】海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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