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36:2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jiàn】、录【lù】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wàng】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zhù】。

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法【fǎ】》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shēn】入实施“阳光【guāng】工程【chéng】”, 进一步规范【fàn】学校【xiào】全日制普通本科招【zhāo】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dà】学”,英【yīng】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shì】湖北【běi】省【shěng】属重点【diǎn】多科【kē】性大学。

第【dì】三条  学校1952年【nián】开始办学,是国家【jiā】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nián】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wǔ】汉大【dà】学、华中科技大学【xué】、东北【běi】大【dà】学等高校联合培【péi】养【yǎng】博【bó】士【shì】研究生,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普通高考招生【shēng】(含【hán】统考录取、美术类本【běn】科、国【guó】家【jiā】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tiáo】  学校成立【lì】由校领导【dǎo】和相关【guān】职能【néng】部门负责【zé】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政策,研【yán】究、决定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zuò】的【de】重要事项。

第七条  湖北【běi】工【gōng】业大学招【zhāo】生办公室作【zuò】为学【xué】校的常设工【gōng】作机构,具体负责学【xué】校普通本【běn】科招生【shēng】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在【zài】校纪【jì】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下进【jìn】行,并接【jiē】受【shòu】考生和社会各【gè】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zhāo】生【shēng】政策,按照优化【huà】生源结构【gòu】、促【cù】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tǒng】筹【chóu】考虑各【gè】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kuàng】等因【yīn】素,结【jié】合【hé】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huá】数,编【biān】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bù】和【hé】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条  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dù】招生规模【mó】内,我校按教育部规【guī】定预【yù】留【liú】少【shǎo】量【liàng】计划【huá】,用于调节【jiē】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de】使用,坚持质量【liàng】优先、集体决【jué】策、公开透明的【de】原【yuán】则【zé】。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  普【pǔ】通考【kǎo】生须参【cān】加【jiā】“全国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shí】二条【tiáo】  报考美术【shù】类【lèi】专业的考生,须参加【jiā】并通过所属省(区【qū】、市【shì】)美术基础统考。

第十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将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xiàng】结【jié】合。考生须参【cān】加并通过高考【kǎo】报名所在【zài】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zǔ】织的文化考【kǎo】试,以及【jí】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xiào】负责组【zǔ】织实施的体育专项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在湖北省美术类招生批次为艺术本【běn】科统考批,普通类【lèi】招生【shēng】批次为本【běn】科普通【tōng】批,湖北省以外的招生批次以各省【shěng】(区、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发【fā】布信息为准。录取时【shí】以各地【dì】划定【dìng】的相应【yīng】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d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dìng】的投档【dàng】比例调阅【yuè】考生档案【àn】。

第十六【liù】条  对【duì】按照国家、各【gè】省(区、市)的有关【guān】政策【cè】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kǎo】生【shēng】,学校【xiào】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第十七【qī】条  确【què】定考生【shēng】录【lù】取【qǔ】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投【tóu】档录取及同【tóng】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所在【zài】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zhí】行。考【kǎo】生所【suǒ】填报【bào】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jì】,则根【gēn】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tóu】放的【de】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fú】合高考选考科【kē】目要求,录取规则和【hé】程序【xù】以所在省【shěng】(区【qū】、市)招生考【kǎo】试机构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zì】治区考生的专【zhuān】业安【ān】排使用【yòng】“招【zhāo】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的方式。

第十八条  录【lù】取【qǔ】时【shí】若志愿生源不足,采【cǎi】取征集【jí】志愿方式进行录【lù】取。

第十九条 对湖北省美【měi】术类考【kǎo】生,需湖【hú】北省美术专业统考【kǎo】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zhuān】业统考成绩【jì】与高考【kǎo】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dàng】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kǎo】文化【huà】成绩【jì】×40%)×2】和专【zhuān】业志【zhì】愿,以“分【fèn】数优先【xiān】”原则【zé】从高到低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非湖北省【shěng】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kě】各【gè】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gēn】据考生投档【dàng】成绩【投档成【chéng】绩按我【wǒ】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suàn】标准【zhǔn】执行【háng】,若没有统【tǒng】一【yī】折算【suàn】标【biāo】准【zhǔn】的,则综【zōng】合【hé】成【chéng】绩按照省【shěng】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kǎo】成绩×40%进行折算【suàn】】和专业【yè】志愿,以“分数优先【xiān】”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bào】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shēng】,在【zài】文化成【chéng】绩和体【tǐ】育专项成绩均达【dá】到我【wǒ】校最低【dī】录取【qǔ】控制线的基础【chǔ】上,根据考生的【de】文化成绩(折合【hé】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chéng】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hé】评价,计算考生录【lù】取综合分【综【zōng】合分=(文化【huà】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zhì】愿【yuàn】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zōng】合分从【cóng】高到低【dī】录取【qǔ】。

第二【èr】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bān】、内地新疆班、定【dìng】向新疆就业【y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yǒu】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三条  英语【yǔ】类专业【yè】限招英语【yǔ】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xué】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dì】一【yī】外【wài】语安排【pái】教学,建议非英语【yǔ】语种【zhǒng】考生谨【jǐn】慎【shèn】填报【bào】。

第【dì】二十【shí】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háng】。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dì】二十五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rù】学手续,因【yīn】故不能按【àn】期报到【dào】者,应【yīng】在报【bào】到日以前办理请假【jiǎ】手续。未请【qǐng】假【jiǎ】或请假【ji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规定的报到时间【jiān】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zhèng】当【dāng】事由以【yǐ】外【wài】,视为放弃入学【xué】资格【g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rù】学后【hòu】,学校【xiào】按国家规定进行新【xīn】生入学【xué】资【zī】格【gé】复【fù】查。复查中发【fā】现学生存在弄【nòng】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七【qī】条  根据国【guó】家规定,学【xué】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zhù】宿【xiǔ】费及有关文【wén】件【jiàn】规【guī】定【dìng】应交纳的费用等【děng】。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wù】处网站公【gōng】示的当年收费信息为准。

第二【èr】十八条  为更好满足学【xué】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yào】,根据学【xué】生【shēng】学籍管理规定【dìng】,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xué】期末、第三学期末【mò】提【tí】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fú】合条【tiáo】件者可转入【rù】新专【zhuān】业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xué】校设有多种【zhǒng】奖学【xué】金【jīn】,奖【jiǎng】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yǐ】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fèi】减免【miǎn】、勤工助学为辅的资【zī】助体系。

第三十条  学【xué】生【shēng】学业【yè】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fā】国家承【chéng】认的【de】普通高等学校【xiào】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shí】一条  学校地址位于【yú】湖北省武汉市【shì】洪山区南【nán】李路28号,招【zhāo】生咨【zī】询电【diàn】话:027-59751111,招生网址【zhǐ】:https://zs.hbut.edu.cn。

第三十二【èr】条  本章程仅适用【yòng】于我【wǒ】校2024年度普通【tōng】本科【kē】招生,自【zì】印发之日起生效【xiào】,由【yóu】学校招生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