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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0 18:08:24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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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等相【xiàng】关【guān】法律和【hé】教育部有关规定,为【wéi】更好地贯彻“依法治【zhì】招”的要求,规范【fàn】学校【xiào】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yǐ】下简称招生工作【zuò】),保【bǎo】证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jìn】行,结合学校【xiào】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湖北省【shěng】孝感市学【xué】院路158号,邮编:432000。距【jù】九省【shěng】通衢武汉市45公【gōng】里【lǐ】,离武汉天河国际机【jī】场30公里【lǐ】。京广【guǎng】、汉渝铁【tiě】路,京广高铁【tiě】,京珠(京港【gǎng】澳)、汉十(福银)、武荆(沪蓉)、硚孝感高速公路,107、316国道贯穿孝感【gǎn】市【shì】,孝汉城际列车直【zhí】通武汉【hàn】,交通便捷【jié】。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独立学院,本科及专科。

四、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五、招生专业:

本科:经济学、财务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软【ruǎn】件工程【chéng】、物联网工【gōng】程、通信工程、数据科学【xué】与大【dà】数【shù】据技术、网络与新媒体【tǐ】、建【jiàn】筑【zhù】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生物【wù】工程、高分子材料与【yǔ】工程、应用【yòng】化【huà】学、机械设计制造【zào】及其自动化、机械电【diàn】子工程等。

专科【kē】:电子商【shāng】务、市场【chǎng】营销、现代物流管【guǎn】理、大数【shù】据与会计、小学【xué】英语教育、建【jiàn】筑设【shè】计、建筑【zhù】工程技术、工程造【zào】价、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jī】械制造【zào】及自动化【huà】、大【dà】数【shù】据技术等。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gōng】作在湖【hú】北省教育【yù】厅领导下,在各省(市、区【qū】)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实行【háng】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体制。

2、学【xué】校招生实【shí】施阳【yáng】光工程【chéng】,录取工作【zuò】在湖北【běi】工程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接受湖北工程学院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mén】的监督。

3、按各【gè】省(市、区【qū】)招生部门规定【dìng】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dàng】案,一般控制在【zài】105%以内。

4、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xù】”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yè】,不设置专业分数【shù】级差;若【ruò】考生所在省级【jí】招办对【duì】排序【xù】规则作出了规定【dìng】,则按【àn】相应规定执【zhí】行。在内蒙古自治【zhì】区【qū】招生的【de】普通类【lèi】专业实行“招【zhāo】生计【jì】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zé】。

5、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fèn】,对【duì】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jié】果进【jìn】行专业安排。涉【shè】及高考【kǎo】选【xuǎn】考【kǎo】科目及内容,以相关【guān】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除外【wài】语【yǔ】类专业外【wài】(英【yīng】语【yǔ】、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考【kǎo】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不限制考生【shēng】应【yīng】试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安排英【yīng】语【yǔ】授课。

7、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求【qiú】执【zhí】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jiàn】》的标【biāo】准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

8、对于【yú】按照【zhào】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guī】定可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同【tóng】等【děng】对【duì】待。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0、艺术类专业成绩使【shǐ】用考【kǎo】生所【suǒ】在省(市、区)统考成绩,录取时按高【gāo】考投【tóu】档成【chéng】绩的40%和专【zhuān】业统考成绩的6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综合【hé】分相同【tóng】时专业【yè】分高的优先【xiān】录取,如果生【shēng】源省份对录取规则另有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shēng】政策【cè】规定执行。

11、预留计划的【de】使用将严格按照考生【shēng】所在【zài】省【shěng】(市、区)招生主管部【bù】门规【guī】定【dìng】,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录【lù】取考生【shēng】。

八、学费标准:收费项【xiàng】目和【hé】标准【zhǔn】按照国【guó】家有关【guān】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xiào】官网公【gōng】示的结果执行。

九、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学校【xiào】综合奖【jiǎng】学金、勤工【gōng】助学等。学校奖、助、勤【qín】、贷等【děng】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入学。

十、毕业文凭及学位:

学生【shēng】学【xué】完【wán】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湖北工程学院【yuàn】新技术【shù】学院颁发【fā】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hé】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de】,由湖北工程【chéng】学院新技术学院授予相【xiàng】应的学【xué】士学位【wèi】证

十一、本章程若【ruò】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yǒu】关招【zhāo】生政【zhèng】策相抵触,以国家法【fǎ】律、法规和【hé】上级【jí】有关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shì】宜按照国家、各省【shěng】有【yǒu】关政策【cè】规定执【zhí】行,由学校【xiào】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十二、招生咨询:

学校【xiào】设有【yǒu】招生咨询办公室【shì】,热忱欢迎【yíng】广大考生和家长来校或致电【diàn】咨【zī】询。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015、2345025、2345035、2345919

传 真:0712——2345090

招生咨询QQ:800882130

微信名称:湖工新院招生

微信号:hgxyzs

联系人:孙老师

网 址:http://www.hbeu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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