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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49:03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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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děng】相关法律和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为更好贯彻【chè】教育部“依【yī】法【fǎ】治招【zhāo】”的要求,深入实【shí】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shěng】招生【shēng】代码:C536,学校地址:湖北【běi】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邮【yóu】政编码:430205。

第【dì】三条 学校是【shì】由湖【hú】北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全日【rì】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xiào】,是国【guó】家【jiā】“双高计划”建【jiàn】设单位、国家【jiā】示范性高等【děng】职业【yè】院校、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quán】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lì】招生委员会,全【quán】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招生政【zhèng】策及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研究、制【zhì】定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gōng】作政【zhèng】策及重大事项,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tiáo】 学校【xiào】招【zhāo】生与【yǔ】就【jiù】业指导处是学【xué】校组织和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与招生相关的【de】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落实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咨询与录取任务。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zhāo】生对象为符【fú】合《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规定》的报【bào】名条件,当【dāng】年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八【bā】条 学校在核【hé】定【dìng】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jiāo】育部和【hé】各【g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教育【yù】行政单位有关文件精神【shén】及学校办学情况【kuàng】,结合近年分省分【fèn】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的编制及【jí】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hu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àn】照“分数【shù】优先【xiān】、遵循志愿”原则,根【gēn】据考生档案【àn】信息、填报的【de】专业志愿,对思想政【zhèng】治品德【dé】考核和身体【tǐ】健【jiàn】康【kāng】状况检查【chá】合格【gé】的考生【shēng】,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yè】。因专业招生计划数【shù】所限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若考【kǎo】生【shēng】服从【cóng】专业调剂,可按【àn】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cè】和规【guī】定【dìng】,调剂【jì】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zhuān】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chù】理【lǐ】。

第十条 经湖北省教育厅【tīng】批准,我校现代物流管理【lǐ】专业与【yǔ】武汉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开【kāi】展【zhǎn】专本衔接培养,湖北省本科线【xiàn】下【xià】10分以内考生可报考。录取【qǔ】后【hòu】,前三年在【zài】我校现【xiàn】代物流管【guǎn】理专业就读,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yè】,达到毕业要【yào】求后【hòu】,颁发【fā】普通【tōng】全日制专科毕业【yè】证。高职教育阶段学习期满【mǎn】,参加相应考核【hé】成【chéng】绩【jì】合格,后两年进入武汉商【shāng】学院相应【yīng】专业就读。

第十【shí】一条 学【xué】校【xiào】对考生身【shēn】体状况要求按【àn】照《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háng】。

第【dì】十二条 因企【qǐ】业用人需【xū】求和岗位特点,对【duì】部分专业有以下【xià】身体条件要求:

①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女生慎报。

②铁道【dào】机【jī】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chē】辆应用技术专业要求无色【sè】盲及色弱,矫【jiǎo】正视力4.8及以【yǐ】上【shàng】,身高1.65米及以【yǐ】上。女【nǚ】生慎报。

③动车组检修技术【shù】、铁道车辆技【jì】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zào】与维护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矫正视力4.8及【jí】以【yǐ】上【shàng】。女生慎报【bào】。

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xìn】号【hào】自动控制、铁【tiě】道通信与信【xìn】息化技术【shù】、城市轨道交通通【tōng】信【xìn】信号技术、铁道供【gòng】电技术、城【chéng】市【shì】轨【guǐ】道交【jiāo】通供【gòng】配【pèi】电技术【shù】、高速铁路【lù】综【zōng】合维修技术、高【gāo】速铁路施工与维【wéi】护、铁道工程技术、城市【shì】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测绘工程技术专业要【yào】求无色盲及色弱。

⑤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三条【tiáo】 铁道信号自动控【kòng】制、铁【tiě】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shù】专【zhuān】业只招收【shōu】含有物理【lǐ】科目的考生,其【qí】余专业【yè】不限科目。

第【dì】十【shí】四条 报考【kǎo】我校考生所学外语语种不限【xiàn】,但学校【xiào】只提供英语【yǔ】为第一外语【yǔ】安排教学。

第十【shí】五条 “3+2”中高职分【fèn】段培养学【xué】生,在校期间【jiān】不得申请转专业【yè】。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jí】其他应缴纳的费【fèi】用。以【yǐ】上收费标【biāo】准按湖【hú】北【běi】省相关单【dān】位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在当地【dì】申请【qǐng】生【shēng】源【yuán】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shí】筹集不齐学费和【hé】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xué】校【xiào】开设的【de】“绿色通道”先办理入【rù】学手续。入学后,学【xué】校资助【zhù】部门根【gēn】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yǔ】资助【zhù】。

第【dì】十九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按【àn】照湖北省教【jiāo】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zhī】新生入【rù】学资格审【shěn】查、录取资格复查【chá】,对存在问题【tí】的考生【shēng】,依据有关规【guī】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咨【zī】询电话:027-87967665、027-51159356、

027-51159357、027-51168666、027-51168665

学校网址:https://www.wr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jc.wr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èr】十一【yī】条 我校各专业均无校外办学点,未委【wěi】托任何单位【wèi】、机构和个人在校外【wài】任何省份和【hé】地区设【shè】置招【zhāo】生报【bào】名点进行有【yǒu】偿或代理招生。

第【d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xué】校招生【shēng】与就【jiù】业指导【dǎo】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bù】以及各省【shěng】、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guī】定不一【yī】致【zhì】,以上级招生【shēng】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