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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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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jiā】整【zhěng】理【lǐ】的【de】是2024年武汉铁路桥【qiáo】梁职【zhí】业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xī】,以【yǐ】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xué】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bǎo】招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qū】招【zhāo】生管理部门有【yǒu】关规定,结【jié】合学【xué】院具【jù】体情【qíng】况【kuàng】,本【běn】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shēng】达到【dào】毕业条件【jiàn】的,颁发由教育部统【tǒng】一印【yìn】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八条 收费标【biāo】准:学院严【yán】格按【àn】照湖北省物价局【jú】有关文【wén】件规定的标【biāo】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tiáo】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xué】院招生处是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xué】院组织和【hé】实施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de】常设机构【gòu】,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zhāo】生【shēng】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招生对象:202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考试或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 考试【shì】分数:按考生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考【kǎo】试主管部门政【zhèng】策【cè】执行【háng】。

第十【shí】二条 外语语种【zhǒng】:不限,但以英【yīng】语为【wéi】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除外)。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jiàn】:按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行。所有【yǒu】专【zhuān】业均【jun1】要求学生【shēng】身体健康,铁【tiě】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shēn】高1.70米以【yǐ】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十四【sì】条【tiáo】 用人单位对订单班学生有【yǒu】生【shēng】源地、分【fèn】数、身高、体【tǐ】重、视力等要求,需面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shí】五条 招【zhāo】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规【guī】定。遵【zūn】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xuǎn】拔、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全【quán】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并接受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mén】、考生及家长以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yuán】则。按考生所【suǒ】填专业【yè】志愿从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zhuān】业志愿额满的情况【kuàng】下,按考【kǎo】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zú】的【de】根据考生专【zhuān】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tuī】,如考【kǎo】生【shēng】所【suǒ】有志愿均【jun1】不能【néng】满足【zú】,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将录取到【dào】计划未满专【zhuān】业,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的将退【tuì】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qíng】况【kuàng】,将录取到计【jì】划未满专业。

第六章  入学规定

第十七条 新生入院后,学院在3个月内【nèi】进行【háng】新生【shēng】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zhāo】生条件或者有弄虚【xū】作【zuò】假情形【xíng】的,一【yī】律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十八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dào】,因故不【bú】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xiàng】学院请假。未【wèi】请假或【huò】者请【qǐng】假逾期者,视为放【fàng】弃入学【xué】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shí】条【tiáo】 根据【jù】国家奖助政策,学【xué】院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guó】家【jiā】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二十【shí】一条 为【wéi】切实保证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nán】学生顺利入学,学院为提供有关证明材【cái】料和办【bàn】理生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的学生办理“绿色通道”入学【xué】手续【xù】。

第二【èr】十二【èr】条 院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kùn】难有一定【dìng】工作能力【lì】的学【xué】生进行资助。

第八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2024年面向湖北、河南陕西山西安徽江西河北四川等21个省【shěng】份招【zhāo】生,具体信息【xī】以教育部和各省【shěng】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fù】为准。

第九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四条 学院【yuàn】招生【shēng】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de】各【gè】项招生政策【cè】,遵守招【zhāo】生纪律,杜【dù】绝一切舞【wǔ】弊行为,热情接【jiē】待来信来访。学院纪【jì】委联系电话027-84597435。

第二十五【wǔ】条 本院【yuàn】未【wèi】委托【tuō】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jiè】机构进【jìn】行招生及相关工作【zuò】。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gōng】布后【hòu】,如遇部分省份【fèn】高考招生政策调【diào】整,则学【xué】院【yuàn】将根据【jù】当地相关政策【cè】制【zhì】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lìng】行公布【bù】。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jì】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dà】道66号(邮【yóu】编:430090)

2.网址:www.qlxyedu.com

3.E-mail:bvc027@163.com

4.招生咨询QQ号:473919251

5.联【lián】系电话:(027)84850209     15972078239

第二十八条 本章【zhāng】程由学院【yuàn】招生处负责解【jiě】释,自【zì】发布【bù】之日【rì】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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